昨日,省物價局通報暑汛期間價格違法的12起典型案例。其中有兩起涉及高等院校對繞行車輛違規收費,最終罰單金額或達200萬元。
記者從省物價局獲悉,高校內停車超過半個小時可收取費用,但市民繞行不足半小時,不能收取相關費用,更無“穿行費”或“通過費”這一説法。
7月初,省物價局收到兩宗投訴,分別涉及武漢職業技術學院以及武漢理工大學南湖校區。市民反映,自己駕車繞行武漢職業技術學院校區幾分鐘,被收取了停車費。相關價格主管部門兩次責令整改,但均無效。省物價局價檢中心表示,目前案件已經查實,本週內將再次實地提醒告誡,若無具體整改措施,該校將收到金額在200萬元以下的罰單。該項罰單一旦開出,武漢職業技術學院將成為近年來省內首起高校違規收取停車費的價格違法處罰對象。
若對省物價局作出的處罰決定不服,武漢職業技術學院可先依法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逾期不繳納罰款的,每日按罰款數額的百分之三加處罰款;逾期不繳納違法所得的,每日按違法所得數額的千分之二加處罰款。
武漢理工大學南湖校區,則在收到價格主管部門提示後,當日全面整改,對過往車輛免收停車費。之前,該校對繞行車輛收費3元。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和《價格違法行為處罰規定》(國務院令第585號),構成了不執行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的價格違法行為,物價部門依法可對其處5萬-200萬元的罰款。
2011年,武漢大學以加強交通管理和保障校內師生安全為由,向省物價局申請實施停車收費,成為首個獲批收停車費的高校,目前武漢市內已有17所高校獲得審批。
記者從高校官網查詢發現,武漢大學、中南財經政法大學、華中農業大學等高校執行30分鐘內校外車輛同門進出免費政策,軍警、消防等不受此規則限制。
省物價局價格舉報中心主任劉光鋒説,武漢作為大學之城,校園已和城區緊密結合,價格監管部門理解高校的安全顧慮,但不能以違規收費作為手段,發現一起就將查處一起。
雄楚大道
關山大道
武漢職業技術學院
新竹路
光谷大道
南湖大道
高新二路
關南四路
關南園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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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省物價局公佈的暑汛價格違法案例,12起中6起與交通出行有關,涉及汽車服務公司提高漬水車輛拖車費、高速公路施救延長計費時間等。
其中,武漢3家汽車服務公司趁汛期漬水,在施救工程中隨意叫價,亂收費價差高達10倍。
經查實,這三家價格違法公司分別為湖北漢暢救援服務有限公司、武漢三環瀚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武漢市馳順捷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省物價局調查發現,在經營成本沒有明顯大幅上升、消費者無法選擇替代服務的情況下,這三家公司利用強降雨自然災害天氣形成的市場優勢,將漬水車輛施救起步價由原來的每台150-200元漲到500-1500元。在施救過程中,不盡告知義務,隨意叫價,有的甚至不開收費票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第七條 “經營者定價,應當遵循公平、合法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和《湖北省價格條例》第九條關於經營者不得“強制、變相強制交易相對人接受交易價格或者有償服務”的規定,構成了變相強制服務並收費的價格違法行為。這三家公司或被分別處以50萬元以下罰款。
省物價局提醒,經營者不得在突發公共事件和嚴重自然災害等非常時期,哄抬價格牟取暴利。公司産生的違法資訊,將被記入經營者價格社會信用檔案。面對違法收費,市民可撥打12358進行舉報。
12起價格違法典型案例半數與交通有關
大學校園向社會車輛開放 能增加城市道路毛細血管
昨日,交管部門相關負責人表示,大學校園取消“穿行費”後,能增加不少連通道,有利於緩解周邊道路擁堵。
交管部門表示,市內大學校園的佔地面積都不小,大多都橫跨數條主幹道,由於此前要求社會車輛同門進出,用收費來限制社會車輛穿行,即使主幹道上擁堵嚴重,社會車輛也很難借校園道路避開擁堵。
以武漢大學為例,整個校園從東湖路到八一路,再從珞獅路到珞喻路,而這些路段都是車流密集、容易發生交通擁堵的路段。由於校園內限制社會車輛穿行,就算在東湖邊上堵得不能動彈,社會車輛也難以從武漢大學湖邊的門穿行至八一路。
一位老交警告訴記者,二環線珞獅路由於車流量巨大,經常發生擁堵,緩解該路段擁堵最好的辦法,就是打通一條與之平行的連通道。“如果華中師範大學能將校內一條平行道路向社會開放,將能分流相當部分從雄楚大道至珞喻路的車輛。”
而華中科技大學的西門在魯磨路上,南門在珞喻路上,如果允許社會車輛穿行,這兩個方嚮往來的車輛都可以避開魯巷轉盤這個大堵點,有效緩解相關路段的擁堵壓力。
交管部門表示,歡迎大學校園向社會車輛開放,以增加城市道路的毛細血管,緩解道路因車輛增加、城市建設帶來的交通擁堵。當然,這勢必會給大學校園秩序帶來一定影響,交管部門願意配合學校,加大對校園內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
大單位內部道路對外開放是大勢所趨 提高路網公共性已在研究
昨日,武漢城市規劃專家葉青表示,大單位和高校的內部道路對外開放是必然,是大勢所趨。
葉青介紹,國務院城市工作會議中明確提出優化路網結構,實現高密度路網的要求,提出單位大院、高校等內部道路對外開放,提高路網公共性。《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中,在“完善城市公共服務”一項中也明確提出,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打開,實現內部道路公共化,解決交通路網佈局問題,建設快速路、主次幹路和支路級配合理的道路網系統。
葉青認為,高校內部道路本應對外開放,尤其在汛期等極端特殊的情況下,更應該開放。這一問題上,上海已經先行一步。葉青説:“上海很多大單位包括高校的路網已經對外部車輛開放,不對借道或繞行收取費用。”
葉青表示,武漢規劃部門也專門對此做過研究,希望提高單位、高校的路網開放性,但校園內部從安全形度,有自己的管理要求,因此未能達成一致。他表示,武漢市已經在開展相關研究,並考慮單位大院、高校等關於安全方面的訴求,尋求解決辦法。
華中科技大學建築與城市規劃學院院長黃亞平表示,破解這一問題,需要政府定制度,形成機制。特別在汛期等特殊時期,政府可以以政府令形式要求高校,向處於漬水路段的居民車輛繞行或借道開放內部道路。
(責任編輯:毛凱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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