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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對華光伏雙反步步緊逼 稅率合計仍維持20%以上

  • 發佈時間:2016-01-21 07:0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少雷

  國內光伏市場的火熱,似乎沖淡了大眾甚至業界對曾經備受矚目的國際貿易爭端的關注。以至於去年12月底及近日美國商務部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做出的“雙反”(反傾銷、反補貼)行政復審初裁,都沒能如以往那般,吸引更多媒體的目光。

  《證券日報》記者根據商務部官網資訊整理,2016年1月8日,美國商務部對華晶體硅光伏電池(無論是否組裝入模組)作出反補貼行政復審初裁,晶澳(揚州)太陽能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天合光能有限公司、無錫尚德太陽能電力有限公司的補貼率被裁定為19.62%。

  對此,A股光伏龍頭東方日升總裁王洪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評價,“不論如何,在國際貿易的問題上,中國光伏産業都應始終齊心協力,以破除貿易壁壘,公平參與競爭,爭取被國際認可的市場經濟地位為己任“。

  而針對此番美國行政復審初裁,王洪則認為,“這次行政復審裁定的稅率較美國二次‘雙反’終裁有所下降。但綜合來看,即便是獲得最低稅率的企業‘雙反’稅率合計仍然維持在20%以上,這對中國光伏業來説仍然是不公平的”。

  美國對華光伏

  “雙反”不停歇

  美國對華光伏“雙反”由來已久。

  2011年11月份,美方決定對從中國進口的光伏電池徵收“雙反”關稅,這也被稱作美國對華光伏第一次“雙反”。其中,反傾銷稅率定為18.32%至249.96%;反補貼稅率定為14.78%至15.97%。

  在第一次“雙反”後,2014年底,美國商務部在對華光伏二次“雙反”終裁中認定,中國的輸美晶體硅光伏産品傾銷幅度為26.71%至165.04%,補貼幅度為27.64%至49.79%;中國台灣地區的輸美晶體硅光伏産品傾銷幅度為11.45%至27.55%。

  而所謂的第二次“雙反”在調查範圍上,則包含了鑄錠、硅片、電池、組件等幾乎全部晶硅類光伏産品。彼時,業界人士曾向《證券日報》記者形容,“這相當於堵住了中國通過在第三地進行深加工,再出口美國,以規避此前美國第一次‘雙反’的路。曾經半掩著的門徹底關上了”。

  一位知情律師向《證券日報》記者強調,“美國對華光伏第二次‘雙反’是對第一次‘雙反’補漏,但從行政上來看兩個案子又相對獨立。而日前(1月8日)美國商務部公佈的反補貼行政復審初裁,則是針對於美國對華光伏第一次‘雙反’的”。

  此外,該律師還向記者介紹,“之所以此次美國商務部僅公佈了三家企業的補貼率初裁結果,原因是其他企業由於復審申請被及時撤銷,故被沿用了上一次行政復審的補貼率。根據美國的相關規定,被沿用原稅率大概存在以下幾種可能:其一,原審期間反補貼獲得零稅率的企業不受此次復審結果影響;其二,如果一個公司在復審期間沒有對美出口,並及時通知了美國商務部,而且商務部復核確認, 則該公司的稅率不受此次復審影響”。

  查漏補缺58號文

  應對美國“雙反”

  不得不説,在國內市場大規模啟動,及全球涌現出越來越多新興市場的背景下,如今的美國市場對中國光伏行業來説已不像過去那麼重要。“但這絕對不意味著美國市場不重要,其仍然是所有中國光伏企業力爭的市場之一。”上述不願具名的光伏企業人士向記者強調。

  目前,在業界看來,唯一能夠遏制美國對華光伏“雙反”的措施仍然是我國啟動的對美、韓太陽能級多晶硅的反傾銷措施。

  繼2014年1月份,我國實施了“對美國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徵收53.3%-57%反傾銷稅”、“對南韓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徵收2.4%-48.7%反傾銷稅”,以及2014年5月1日對自歐盟進口太陽能級多晶硅採取貿易救濟措施(與德國瓦克達成價格協議)後,鋻於2014年1月份-8月份我國加工貿易項下多晶硅進口出現激增,商務部和海關總署決定自2014年9月1日起暫停太陽能級多晶硅加工貿易進口業務申請的受理(58號文)。

  這一系列舉措的出臺是基於各方傾銷行為對中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産業造成的實質損害,同時,其還被業界視作我國與美國就其對華光伏産業實施“雙反”進行談判的“籌碼”。

  不過,儘管58號文已于去年8月份真正發揮了效力(突擊審批的加工貿易訂單已基本履約完畢), 細究去年7月份-12月份我國進口海外多晶硅的構成,中國有色協會硅業分會分析認為,雖然暫停加工貿易進口的58號文卡死了美國太陽能級多晶硅的正常進口渠道,卻沒能遏制其通過轉口我國台灣以規避徵稅的行為,而正因為此,數據顯示,通過從我國台灣轉口規避“雙反”徵稅的進口量佔比正逐漸凸顯,例如7月份從我國台灣轉口的多晶硅量為966噸,環比大幅增加40.6%,佔總進口量的10%,超越美國成為我國第三大進口地區。

  在此基礎上,幾位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的業界人士呼籲,管理層應進一步對58號文的漏洞進行封補。

  在此基礎上,王洪還向記者預測,“此次‘雙反’稅率的調整,可能會對中國光伏企業海外建廠的積極性産生一定影響”。一位不願具名的業內人士則向《證券日報》記者補充介紹,“實際上海外建廠的成本並不低,比如僅人工成本一項就比國內高出將近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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