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部實施規範性文件“三統一” 數量或大幅減少
- 發佈時間:2015-05-14 17:01: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中國國土資源部政策法規司副司長魏莉華14日在北京透露稱,國土資源部將實施規範性文件統一登記、統一編號、統一發佈的“三統一”制度。
魏莉華在當天的新聞通氣會上介紹稱,儘管此前國土部已有一系列政策加強規範性文件的管理,規範性文件制定過程中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是規範性文件內容互相交叉、同類事項重復發文、復函隨意性較大。
“三統一”制度將大大減少國土資源管理規範性文件的數量。這將有利於落實國務院簡政放權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嚴格規範行政權力運作,減少政府對市場不必要的干預,充分發揮市場對國土資源配置的決定性作用,激發土地、礦産企業的市場活力,掀起“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態勢。
新規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內容:
一是界定了規範性文件的範圍。明確國土資源部規範性文件是指,為執行國土資源管理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規範性文件的規定,依照法定許可權和程式制定並公佈,涉及國土資源管理相對人權利和義務,具有普遍約束力並能夠反覆適用的文件。
二是啟用了規範性文件的專用發文字號。從2015年5月1日起,啟用“國土資規”發文字號發佈我部規範性文件,規定未以“國土資規”字號發佈的其他各類文件,均不認定為規範性文件,不得作為國土資源部行政管理的依據。
三是嚴格了規範性文件的發佈程式。規定制發規範性文件是國土資源部重大決策事項,一般應經部長辦公會或者部務會議審定。國土資源部機關各司局向部長辦公會、部務會議報送審議規範性文件前,必須在內部OA辦公系統啟動合法性審查程式,向辦公廳報送規範性文件文本、起草説明、合法性審查登記表,由政策法規司進行合法性審查。未經合法性審查或經審查不通過的,不得提交部長辦公會或部務會議討論。
四是規定了規範性文件的編纂工作。對2015年5月1日前發佈的規範性文件,國土資源部將逐步清理編纂,提出處理意見。(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