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媒解讀中國央企限薪令 稱有助於平息社會不滿
- 發佈時間:2015-01-04 07:12:48 來源:環球時報 責任編輯:孔彬彬
從2015年1月1日起,《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正式實施,首批將涉及72家央企負責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組織部門任命負責人的53家央企以及其他金融、鐵路等19家企業。有消息説,今後央企高管收入將不超過在職員工平均工資的7-8倍。這一舉措引發外媒密切關注。
日本《外交學者》雜誌1月3日的文章《中國2014年度回顧》中提及中國央企改革,談到包括高管降薪、減員增效和引入民營資本等問題,認為這些改革的目的是緩解央企經營壓力,提高其活力和效率,並認為這些改革還是“有誠意的,許多措施正在逐步落實”,但改革也存在風險和不確定性。
據美國《國際財經時報》報道,這項改革旨在消除公眾對國企一些高管報酬和獎金的不滿,這些人的收入被認為過多。自從2012年中國反腐敗戰役打響以來,已經有超過50名經理和主管被解職。香港《南華早報》稱,一些國企老總除了具有部長或副部長級別外,還得到類似西方企業高管的薪水,而事實上他們領導的機構通常是國有壟斷企業。英國路透社稱,中國國企控制國家關鍵性經濟領域,但經常被批評為低效率。一些企業本應向國家上繳利潤,卻往往要靠國家大規模輸血。
日本《外交學者》雜誌稱,從政治上而言,中國領導人希望通過反腐運動為國企老總降薪鋪路,反腐運動已經打擊了一大批在國企和政府工作的腐敗官員。被查的高管包括原華潤集團董事長、黨委書記宋林以及原中國石油(10.81, 0.36, 3.44%)天然氣集團公司總經理蔣潔敏。報道還稱,打擊腐敗是中國經濟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首先,移除腐敗官員和高管有利於打掉可能反對改革的強大利益集團;再者,還能警示留任的高管,因為有些高管可能會受到引誘從而企圖對降薪一事設置障礙。調整高管薪水可能只是改革的第一輪。印度《經濟時報》稱,薪水改革是中國國企領域更廣泛改革的一部分。
有報道稱,2013年中國滬深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年平均薪酬水準為76.3萬元。央企負責人薪酬水準是同期滬深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的大約2—3倍,與職工薪酬差距達到12倍。改革後,央企主要負責人薪酬水準將不超過央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7—8倍。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邱小平此前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目前央企負責人薪酬分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主要是:薪酬水準總體偏高,薪酬結構不盡合理,缺少對企業負責人的中長期激勵,薪酬監管體制不夠健全等。這些問題如不通過深化改革加以解決,不僅會影響企業的改革發展,而且會影響社會公平正義。邱小平表示,此次薪酬制度改革將目前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構成,調整為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增加任期激勵收入的目的是引導企業負責人更加重視企業長遠發展,防止經營管理中的短期行為。任期激勵收入與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任期考核評價結果相聯繫,根據任期考核評價結果的不同等次確定。年度或任期考核評價不合格的,不得領取績效年薪和任期激勵收入。中共中央政治局2014年8月29日審議通過了《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
北京大學經濟學院教授曹和平3日對《環球時報》記者説,給央企老總降薪有兩大特點,一是可以加快中國混合所有制改革,“如果央企拿跟跨國集團老總一樣的工資,風險又沒人家高,那就沒人願意進行所有制改革了”;二是可以促進經濟增長和社會財富分配的公平性。一些央企受到國家政策的支援與法律保護,其市場管理風險相比普通企業要低很多,相當於國家的法律、政策已經給它們多上了一份保險,因此這些企業的管理者獲得與其他民營企業、跨國企業管理者相同的高薪並不合適,應該向公務員序列的工資水準看齊。如果央企老總工資過高,很難讓老百姓感受到公平。
至於這一措施在實施過程中是否會遇到障礙,曹和平表示,在取得既得利益的團體裏面,肯定會有人不願意壓低當前自身利益,這很正常。為了應對部分央企老總的不滿,可以採取一些與降薪配套的改革措施,譬如可以讓年齡合適、有一定行政級別的老總自己選擇,是降薪還是回到公務員序列內,給他們二次選擇的機會,並且要鼓勵有能力的管理者進入到競爭性行業中去。“陣痛肯定是會有的,但如果把央企老總的個人利益與13億人民的利益放在一起比較,前者更小,我相信大部分企業老總是有這種自我奉獻意識的”,曹和平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