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區學院西路都市花苑的物業管理中心人頭攢動。自2006年6月房子交付後,小區3號樓155戶業主足足等了10年,終於領到分戶産權證。
辦個房産證為什麼要等10年?原來,開發小區3號樓的房開公司——溫州市鹿城房地産開發總公司(以下簡稱“鹿城房開”)之前幾年負債纍纍,沒有能力結算工程款,導致無法竣工驗收,房産證也因此擱淺。為了解決這一難題,鹿城法院在受理鹿城房開破産清算案後,通過各方協調,這幾日,終於為業主消除這塊困擾了長達十年之久的“心病”。
鹿城房開申請破産
工程難驗收證也領不到
鹿城房開成立於1988年,先後開發建設了我市多處住宅小區,為舊城改建和城鎮建設作出了自己的貢獻。
但是近年來,由於投資不利和受擔保鏈影響,2013年7月4日,鹿城房開以資不抵債為由,向法院申請破産清算。
經管理人統計,已接管的鹿城房開財産價值不到1000萬元。該案受理後,經債權人申報債權,法院確認鹿城房開負債1.18億元。
這樣一來,鹿城房開再也沒有能力結算工程款,因此,小區3號樓遲遲無法竣工驗收,155戶業主一直也沒能辦下房産證。
政府主導法院協調
合力解決業主10年難題
在昨天的領證現場,一位業主回憶起這十年來的經歷不禁感慨:“住在這幢樓的小孩要上學,都得去派出所打報告出證明;住戶換了一批又一批,每次賣房子還得到公證處公證。證領到了,才覺得自己真正像個主人。”
經辦該案的民二庭庭長李琴仙介紹,正常情況下,小區3號樓要辦理房産證需要滿足:房子要通過驗收;在辦證過程中需要繳納相關費用。這兩條鹿城房開都無法實現。因此在受理該案前,法院和政府提前研判,並做了相關預案,辦理房産證過程中需要繳納的相關稅費,由相關部門申報債權,法院裁定予以確認,其債權的實現在破産程式中按《破産法》的規定處理。
多做了這一件事
讓155戶業主領到房産證
“其實,管理人沒有義務單獨履行辦理房産證這一行為債務。”李琴仙説,在破産清算程式中,管理人的主要職責是調查破産企業的財産並依法處置,按照法律規定公平分配給債權人,對於為購房戶辦理房産證這一行為債務,法律沒有明確規定。但是,為了解決155戶業主的共同難題,法院沒有墨守成規,而是本著化解糾紛的初衷,指導管理人和稅務、土地、規劃、人防、消防、房管等各個部門溝通,逐步解決問題。
最終,通過政府主導、法院協調、管理人積極工作,經過三年時間,155戶業主的房産證問題終於塵埃落定。作為管理人的一名工作人員,高衝説,自己跑了無數趟檔案館收集資料,協調小區3號樓地下室人防工程、稅收補交、物業維修資金繳納、違章部分補交土地出讓金等問題。“接下來,業主只要繳納相關契稅,帶著這份分戶産權證,就可以辦下房産證了。看到業主這麼開心,我們也覺得很值得。”
據悉,解決155戶業主的房産證只是其中一個環節,目前鹿城房開破産清算案件仍在審理中。
(責任編輯:毛凱悅)
免責聲明:中國網財經轉載此文目的在於傳遞更多資訊,不代表本網的觀點和立場。文章內容僅供參考,不構成投資建議。投資者據此操作,風險自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