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26條措施“去庫存” 夫妻間房本加名免征契稅
- 發佈時間:2016-04-18 15:51:52 來源:大江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4月15日,南昌市地稅局、紅谷灘新區地稅局組織召開了稅收助力“去庫存”稅企座談會,南昌16家房地産企業的納稅人代表應邀參加會議。會上,南昌市地稅局發佈了《支援房地産“去庫存”稅收優惠政策措施26條》(以下簡稱《26條》),據初步預測,南昌市地稅部門嚴格貫徹落實《26條》,今年將減免地方稅收22.88億元。其中,將為個人減免地方稅收10.48億元,為企業減免地方稅收12.4億元。
夫妻間房本加名免征契稅
在關注度比較高的契稅優惠政策方面,除了2月22日國家發佈的契稅新政策,《26條》中明確,對個人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在法定稅率基礎上減半徵收契稅;對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的法定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土地、房屋權屬,不徵契稅;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一方所有,變更為夫妻雙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變更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權屬原歸夫妻雙方共有,雙方約定、變更共有份額的,免征契稅。
鼓勵企業將庫存地下建築房産轉用於生産經營
《26條》中明確,降低房地産企業土地增值稅預徵率,將房地産企業出售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稅預徵率從現行的1%下調至0.7%,非普通住宅的土地增值稅預徵率從現行的3%下調至1.5%,非住宅的土地增值稅預徵率從現行的5%下調至3%。
調減房地産企業自用地下建築計入房産原值的比例。鼓勵企業將庫存的地下建築房産轉用於生産經營,減少房産閒置。對新建地下建築轉為工業用途的,將目前按房屋原價的60%調減至50%作為應稅房産原值;轉為商業和其他用途的,將目前按房屋原價的80%調減至70%作為應稅房産原值。
開發項目位於進賢縣、安義縣、灣裏區、桑海經濟技術開發區(原)範圍內的房地産開發企業銷售未完工産品計稅毛利率由原來的24%調整為22%,開發項目位於其他地區的計稅毛利率由原來的26%調整為24%,經濟適用房、限價房和危改房由原來的7%調整為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