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擬下調非普通宅地增值稅預徵率:從3%下調至2.5%
- 發佈時間:2016-04-14 10:27:53 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王斌
12日從廣東省地稅局獲悉,廣東擬自2016年7月1日起,對普通住宅統一按照2%預徵土地增值稅,對非普通住宅和其他類型房地産按照不低於2%分地區差別化設置預徵率,統一規範全省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時間自4月11日至20日止。
廣東省地稅局公佈了《關於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其中就廣東省土地增值稅預徵率調整情況進行了公告:一、對政府保障性住房不予預徵土地增值稅。二、普通住宅預徵率為2%。三、非普通住宅和其他類型房地産(其他類型房地産是指商鋪、辦公用房、車位等),廣州、珠海(橫琴)、汕頭、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市和順德區預徵率為2.5%;肇慶、陽江、湛江、茂名、潮州、揭陽市預徵率為2.2%;河源、梅州、汕尾、韶關、清遠、雲浮市預徵率為2%;別墅類房産仍按照各地原預徵率執行。
公告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納稅人2016年7月1日後取得銷售不動産預售收入的,按本公告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