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付貸換身馬甲仍在市場混:貸款仲介假冒銀行放款
- 發佈時間:2016-04-14 09:27:03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張少雷
王小姐的購房協議雖然沒有出現“首付貸”的字樣,但明確約定了四筆付款時間。朱影影
“青浦卓越世紀中心售樓處,還在承諾幫買房者貸款墊付首付!”近日,購房者王小姐講述了自己購房時,遇到“信用貸”推介的經歷,因為一念之差,4萬元定金至今仍未追回。
晨報記者調查發現,雖然房地産“首付貸”明確被叫停,但一些房産仲介、貸款仲介受利益蠱惑,把“首付貸”換上“信用貸”等馬甲後,依然在悄悄推介。
市民案例
17萬“信用貸”利息4.5萬
3月25日,王小姐在卓越世紀中心售樓處看中一套總價87萬元的商住兩用房,首付44萬元,貸款43萬元。考慮之後,她決定不買了。
回家路上,對方打電話給她,説可以通過“首付貸”貸30萬元。
“首付貸不是被叫停了嗎?”聽到王小姐的質疑,對方改口説,可辦信用貸,就像車貸一樣。
“合法嗎?”王小姐問。
“沒問題。”
售樓小姐和貸款專員幫她做了一個週密的還款計劃:首付44萬元,王小姐本身有27萬元,剩餘17萬元可以在一家銀行辦三年“信用貸”。
貸款專員現場口頭保證,17萬元的貸款在4月18日之前就可以到賬。晨報記者看到,購房協議雖然沒有出現“首付貸”的字樣,但明確約定了四筆付款時間:3月25日支付4萬元定金,3月29日付23萬元第一筆首付款,4月18日付17萬元第二筆首付款,5月10日再支付最後一筆43萬元的銀行貸款。
王小姐説,這17萬元“信用貸”的利息是4.5萬元,月供8300元; 加上43萬元的10年還貸,每月還4300元,買下該房前三年,每月要還12600元貸款。而她現在第一套房子月還貸款6000元,如果算上87萬元的商住兩用房,總共每月還款18600元,超出了她的還款能力。
“我當時把缺乏還款能力的情況,都跟對方説了,但對方依然步步緊逼。”王小姐無奈表示,這些人明知她沒有還款能力,依然與她簽下一份協議,而她也糊裏糊塗地支付了4萬元定金。協議規定,如王不能在3月29日之前一次性支付首付款,就算違約,定金將不予退還。
次日,王小姐幡然悔悟,去找開發商退還定金,被告知無法退還。
市場亂象
很多“銀行”來電錶示放款
日前,晨報記者以購房者身份前往卓越世紀中心售樓處,稱自己想買房,但差點兒首付款。售樓小姐明確表示,“首付貸”肯定不可以再做了,但是變通的辦法還是有的,比如,可以申請“信用貸”。該樓盤的付款方式也非常靈活。按規定,商住兩用房的首付款應為房産總價的5成,但該樓盤售樓小姐説,先付3成就可以網簽了,餘下2成首付款1個月內付清即可,“多出來的1個月時間,用來向親朋好友借款或者向銀行借款。”
記者從該售樓處返回當日,就接到了自稱“中國銀行”、“興業銀行”等多家銀行、貸款公司的電話。在確認記者需要貸款,並明確表示貸款用途為支付買房首付款的情況下,幾乎所有來電人員均承諾,貸款可以用於買房,沒有任何限制,只是名字不叫“首付貸”就行了。
一個自稱“中國銀行”的客服稱,信用貸款無需抵押,根據個人資質,貸款金額從5萬至200萬元不等,年化利率為5%-10%,期限為1-3年。
另一個自稱“興業銀行員工”的女子説,只要出具身份證、打卡工資半年流水、收入證明(工牌或勞動合同)、水電煤帳單任意一張,方便的話最好再出示一下産證,就可以辦理,最快2天放款。
一家名為“研諾投資”的業務員表示,提供社保、公積金賬號,即可了解記者的還款能力,他們的銀行貸款利息比小貸公司低,儘量為記者爭取走銀行途徑。如果資金需求量比較大,還可以幫助記者分別向幾家銀行申請貸款,“貸到款再收服務費,貸不到款不收服務費”。至於貸款用途,該業務員稱:“您願意幹嘛就幹嘛,我們不管,只要不犯法就行。”
記者調查
實為貸款仲介,規避審查
那麼,這些所謂的銀行工作人員是否屬實呢?
按照那名“興業銀行業務員”提供的辦公地址,記者實地探訪發現,這裡並非興業銀行網點,而是位於楊浦區某寫字樓內的一家名為“鼎隆投資(上海)有限公司”的金融服務企業,為客戶提供各大銀行的貸款仲介服務。
當記者表明買房還差30萬元首付款時,該業務員向記者推薦了無抵押無擔保的消費型貸款,並解釋:“這是純信用貸款,月息0.7-0.9厘,公司可以幫助提供消費用途的相關票據,收貸款額3%的費用。”
該客服還特別貼心地教記者怎樣規避銀行審查:“銀行問資金用途,就説裝修。”
昨日,記者按照“中國銀行”業務員的短信地址,來到曹楊路450號辦公樓內,進入一家名為上海旋洲投資有限公司的貸款仲介機構。一名業務員稱:“個人貸款主要有信用貸款和抵押貸款兩種,需要30萬買房首付款可以申請信用貸,也可以申請抵押貸。”
記者表示房貸還沒還完,怎麼抵押?
對方稱:“可以二次抵押。雖然個人無法申請房産二次抵押,但我們可以,我們像‘團購’,銀行對我們的審核也比較容易通過。”
晨報記者查詢發現,2013年12月,銀監會曾下發《關於個人消費貸款領域風險提示的通知》,明確規定消費信用貸款不能用於購房,而且貸款用途應以銷售發票作為貿易背景真實性的證明材料。
業內人士稱,個人去銀行申請消費信用貸款需要提供發票等證明材料,但通過貸款擔保公司的一條龍服務,這一道關卡變得形同虛設,銀行一般也沒有足夠資源逐一審核。貸款公司一邊打著某某銀行的幌子騙取客戶信任,一邊在證明材料上動手腳欺瞞銀行,起到了非常不好的作用。
[銀行重申]
“二次抵押”明令禁止
眾多貸款仲介是否具備銀行貸款“代理商”的資質?“房産二次抵押貸款”有便宜可佔嗎?
記者諮詢了多家商業銀行後發現,銀行都不會委託任何仲介機構作為自己的“代理商”,“房産二次抵押貸款”也是國家明令禁止的,銀行不會去觸碰這條紅線。
晨報記者獲悉,一般情況下,個人貸款可以選擇信用貸款和抵押貸款。
抵押貸款比較好理解,就是用房産、汽車等作為抵押物,向銀行申請貸款。信用貸款則需要憑藉款人的信用發放貸款,無需擔保,比如,某銀行上海分行就規定,信用貸款時需要提供身份證、戶口本、收入證明、1年工資流水、1年公積金流水,個人公積金每月金額要大於1500元,所在企業註冊資金超過1000萬元,並且在上海成立滿3年。交齊資料後,一般需要審核2周,貸款額最高30萬元封頂,最長可貸3年,年化利率6.31%。
上海社會科學院經濟研究所西方經濟學研究室主任、博士研究生導師韓漢君教授説,首付貸實質上是進一步提高了投資者的杠桿率,極端的案例杠桿率可以提高到100%,即零首付,多倍的杠桿率意味著極大的違約風險。例如,買100萬元的房子,貸款90萬元,一旦房價下跌到90萬元以下,違約棄房的情況就可能發生。如果類似情況大量出現,就會危及金融市場的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