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余省出政策鼓勵農民工購房 戶籍改革是關鍵之一
- 發佈時間:2016-04-08 10:11:49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李春暉
去庫存,是今年經濟社會發展的五大任務之一。化解三四線城市房地産庫存壓力,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新市民將成為“主力軍”。
去年底召開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提出,通過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擴大有效需求,打通供需通道,消化庫存,穩定房地産市場。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也強調,要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讓農民工在中小城市“掙錢顧家兩不誤”。
人民網記者梳理髮現,全國目前已有20余省先後出臺政策鼓勵農民工進城購房。主要舉措包括:將農民工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範圍、發放購房租房等補貼、允許申請公租房以及推出針對性的貸款産品等。
如何提升農民工進城購房意願?深入推進戶籍制度改革將是關鍵之一。專家指出,住房制度改革必須以滿足新市民需求為出發點,應全面推進並完善居住證制度,令農民工和戶籍居民平等享受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尤其是讓其子女享有接受優質教育的權利。
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範圍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于1999年出臺,截至目前,全國已有2.17億人加入了住房公積金制度,共有1億繳存職工通過使用公積金解決了住房問題。
2014年7月30日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指出,將住房保障和公積金制度實施範圍逐步擴大到農民工。在會上,這被認為是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的若干舉措之一。
為完善現有住房公積金制度,《條例》在2015年推出修訂稿,並向社會徵求意見。今年兩會期間,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陸克華介紹,有些意見提出要擴大公積金的繳存範圍,包括將農民工、個體工商戶等群體納入其中,以提高他們的購房支付能力。
“實際是否會這麼修訂,現在還不好説。”陸克華沒有對公積金制度是否將惠及農民工給出明確的回答。但記者結合目前情況觀察,在各地去庫存的行動文件中,不少省份對此態度積極。
今年以來,江西、湖北、四川等地指明方向,要逐步將包括農民工在內的新市民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範圍。河南、甘肅則明確要求,用工單位要將建立穩定勞動關係的農民納入住房公積金制度覆蓋範圍,依法保障其享受住房公積金政策。
根據國家統計局公佈的數字,2014年,農民工住房公積金參保率僅為5.5%,其中在東部地區務工的農民工參保率為6.0%,高於中西部地區。製造業農民工參繳公積金的比例是建築業農民工的5.9倍,差距明顯。顯然,農民工的公積金參保率亟待提升。
發放購房租房等補貼
清華大學房地産研究所所長劉洪玉算過一筆賬:當前全國商品住房平均銷售價格約為6500元/平方米,如果按照90平方米估算,加上稅費、裝修等費用,保守計算一套房子總費用為50萬元。如果平均一個農民工家庭有兩個人工作,其年家庭收入約為5萬元,房價收入比達到10倍。30%的首付,也要拿出3年的全部家庭收入。
劉洪玉認為,從這個意義上來説,要讓農民工在城市能夠買得起或租得起房,必須要有政府的補貼。記者注意到,今年以來,多省已經通過發放購房補貼、租賃補貼、搬遷補貼、物業補貼等方式,展示出吸引農民工來當地購房的誠意。
河南在《關於促進農民進城購房擴大住房消費的意見》中,鼓勵有條件的縣(市、區)政府對農民和外來人員進城購買首套商品住房,給予一定比例的購房補貼,或由當地財政對購房者按所購房屋繳納契稅額度的適當比例給予購房補貼。
安徽省提出,對自願退出宅基地並還耕、還林的農民,進城購買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的,當地政府可按其退出合法宅基地的面積,給予一次性購房獎勵,補貼標準由各地根據具體情況自行確定。
在江蘇泗陽,農民進縣城購買普通商品住房,給予1萬元安家補貼。此外,凡該縣常住居民,主動拆除農村宅基地上建築物並復墾到位的,對其宅基地上附屬物按縣土地增減掛鉤政策進行補助,並給予1萬元搬遷獎勵。
銀行推出針對性貸款産品
緩解農民工購房的資金壓力,離不開銀行的信貸支援,也有必要提高他們的融資能力。
在今年兩會記者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部長陳政高表示,在鼓勵、引導農民工進城購房過程中,多家銀行主動而為,特別是中國農業銀行的“農民安心貸”,僅2016年1月就為5.4萬戶家庭發放了170億元貸款。
目前,廣東、湖南、吉林、浙江多地與當地農行分行展開闔作,推出“農民安家貸”産品。在湖南,貸款首付款比例最低可執行20%,借款人還可自主選擇還款頻率。在浙江寧波,截至今年2月底,已發放“農民安家貸”224筆,貸款金額1.36億元。
中國農業銀行吉林省分行住房金融與個人信貸部負責人聶中文介紹,這項産品具有貸款期限長、貸款額度大、利率低等特點,不僅貸款期限長最長可達30年,貸款額度可達房屋成交價格的80%,而且首付三成以上的購房對象還可享受利率優惠。
2015年8月,國務院發佈《做好“兩權”抵押貸款試點工作意見》,旨在落實農村土地的用益物權、賦予農民更多財産權利。今年3月25日,農村“兩權”抵押貸款試點政策細則出臺。
河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副廳長王舟認為,“這對去庫存具有極大的推進作用”。瀋陽市發佈的《關於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的實施意見(試行)》也指出,落實“兩權”可抵押貸款政策,為進城購房的農民提供貸款支援。
申請公租房享同城待遇
根據2015年底的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購租並舉的住房制度將是改革的主要方向。目前,多地已經明確表示,歡迎外來務工人員等非戶籍人口在當地申請公租房。
在很多城市,公租房是解決進城農民工住房問題的主渠道。在2015年2月的國新辦記者會上,住房城鄉建設部副部長王寧介紹,像四川,專門拿出30%的公租房房源用於解決農民工住房問題,而且房租比市場租金低50%。
今年4月初召開的陜西省棚戶區改造工作電視電話會議明確,該省已把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分配入住”作為考核指標之一,列入對各市區的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並要求各地降低準入門檻,將在本地就業的非戶籍人口納入公租房保障範圍。
1月,海南研究制定了關於房地産去庫存的整體性方案。該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房地産處處長林詩輝介紹,海南將公租房保障範圍擴大到非戶籍人口。福建同樣降低了住房保障門檻,擴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給,把符合條件的轉移人口納入住房保障範圍。
甘肅規定,對符合城鎮住房保障條件並租賃住房居住的家庭,在城鎮已實現穩定就業的非戶籍住房困難人口家庭與戶籍人口家庭同等對待,按標準逐月發放住房租賃補貼。
近日,29名農民工成為蘭州市首批公租房的受益者。蘭州市今年首批配租房源共5119套,市住房保障和房産管理局表示,這些房源將主要針對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包括外來務工人員、新就業大學生和引進人才,“農民工將獲益最多”。
戶籍制度改革是關鍵之一
《人民日報》發表的評論指出,戶籍制度改革,是釋放去庫存潛能的關鍵之一。文章説,一方面是城市裏房地産庫存積壓,一方面是大量進城農民工住房條件較差,推進戶籍制度改革成為打通供需銜接的橋梁。
“購房不能獲得與城鎮人口相同的教育、醫療、就業、社保等,降低了農民工購房的意願。”中國社科院城市與競爭力研究中心主任倪鵬飛撰文指出,化解房地産庫存,迫切要求通過加快農民工市民化,推進以滿足新市民為出發點的住房制度改革。
記者注意到,不少地區已經認識到,吸引農民工進城買房應與戶籍制度改革協同推進。
比如,瀋陽嘗試借去庫存契機,在促農民工享市民待遇方面向前邁步。其中規定購房的農民工子女可就近入學,能在瀋陽參加中考。而在很多城市,農民工子女可以入學,但只能借讀,不能參加當地中考。
又如,海南也借此進一步調整戶口遷移政策,全面放開建制鎮和小城市落戶限制。允許農業轉移人口在就業地落戶,優先解決農村學生升學和參軍進入城鎮的人口、在城鎮就業居住5年以上和舉家遷徙的農業轉移人口以及新生代農民工落戶問題。
倪鵬飛建議,要全面推進並完善居住證制度,凡購房不再考慮或降低就業、交納社保的年限,享受和戶籍居民平等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尤其是讓其子女享有接受優質教育的權利。同時,讓農民工獲得與戶籍居民平等的商業住房抵押貸款機會,加快完善農民住房財産權等抵押與擔保制度。
“進城後不再收回農村承包地,在城裏也可以生兩個孩子,這些政策已經促使更多農民到城裏定居。”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農村宏觀經濟研究室主任黨國英對人民網記者説,“不讓農民工做候鳥式遷徙,同時降低現有房價,提高農民工收入水準,多項舉措共同推進才能實現去庫存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