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儲備政策性業務用房免征房産稅
- 發佈時間:2016-04-07 09:36:06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為支援國家商品儲備業務發展,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下發通知,對中央和地方部分商品儲備政策性業務(簡稱商品儲備業務)執行相關稅收優惠政策。
通知規定,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承擔商品儲備業務自用的房産、土地,免征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同時,對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資金賬簿免征印花稅;對其承擔商品儲備業務過程中書立的購銷合同免征印花稅,對合同其他各方當事人應繳納的印花稅照章徵收。
通知明確,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商品儲備管理公司及其直屬庫,是指接受中央、省、市、縣四級政府有關部門委託,承擔糧(含大豆)、食用油、棉、糖、肉、鹽(限于中央儲備)6種商品儲備任務,取得財政儲備經費或補貼的商品儲備企業。來源:人民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