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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産稅開徵大勢所趨 如何設計合理考驗立法者智慧

  • 發佈時間:2015-10-26 13:03:16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張媛 朱琳  責任編輯:吳起龍

  繼2011年上海開徵房産稅之後,今年10月1日重慶也開始徵收個人住房房産稅,並由此引發房産稅是否正式出臺的猜測。

  實際上,經調整後再次公佈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中,房地産稅法赫然在列。財政部部長樓繼偉前不久也表示,今年將配合做好房地産稅立法工作,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

  據悉,與房産稅僅有一字之差的房地産稅,包括了房産稅在內的多個稅種。有消息指出,房地産稅立法初稿已基本成形,正在內部徵求意見並不斷完善中,但徵收的具體執行方案還需調整。而此前有報道稱,2017年或將全面開徵房産稅。

  種種消息襲來,有關開徵房産稅的話題再度成為公眾關注的熱點。

  調節房地産業健康發展

  “房産稅的開徵對我們建設現代化、法治化、民主化國傢具有重大意義。”近日在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中國財稅法學研究會副會長、中國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開門見山地説。在他看來,對於長期空置的房屋和多套房、高檔房、高出每人平均面積範圍的房屋,有針對性地徵收房産稅或提高房産稅稅率,可以避免房産投機,有效建立住房供需調節機制。

  對施正文的觀點,四川省律師協會房地産專業委員會委員、四川高揚律師事務所律師張洪表示贊同。張洪指出,目前我國一些地方房地産商盲目、過度開發房産,炒作橫行,投機氾濫,使得存量房居高不下,房産稅的徵收對房地産健康發展具有積極的調節作用。

  “很多人擔心徵收房産稅會增加他們持有房産的成本和風險,因此持反對態度。”張洪説,實際上徵收房産稅有助於調節貧富差距,是社會財富合理分配和實現社會公平的一種有效手段。

  全國律協財稅法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兼秘書長、北京華稅律師事務所主任劉天永認為,徵收房産稅對控制房價虛高、促進房地産市場健康發展具有重要作用。“為遏制過高的房價,北京目前採取限購政策。其實限購並不是調節房價的通行辦法,因為限制交易不是市場經濟應採取的做法。”劉天永説,徵收房産稅才是法治經濟中世界通行的比較好的手段。

  “從政府徵稅角度來説,目前我國直接稅的比重較低。適當增加直接稅,房産稅會是比較重要的稅種。”劉天永説。

  施正文認為,徵收房産稅能夠增強公民的納稅意識,所徵收的稅款還可用於當地教育條件、社區設施的改善或道路、橋梁的改造等,可謂一舉多得。如此一來,只要稅收政策落實到位,就會得到百姓支援和積極參與,這對我們整個國家治理以及現代化、法治化、民主化建設都有積極意義。

  對低收入家庭適當保護

  10月1日起,重慶開徵個人住房房産稅,對像是獨棟商品住宅或建面單價超過13192元的住房,以及在此間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個人新購的第二套(含)以上的普通住房。據相關人士透露,按照徵稅原則,在起徵點的設置上,以面積計算起徵點比按套數徵收更容易計算,也更顯公平合理。同時,按面積徵收,對免征部分的計算也更加清晰,即個人或家庭在免征面積以內的住房,可不繳納房地産稅。

  劉天永在接受採訪時也表達了類似的看法。他認為,徵收房産稅,要對低收入家庭進行適當保護。“比如在北京,很多家庭雖然有自己的住房,但實際收入並不高。由於北京房價高,相對房産稅也會增多,這就會給他們造成很大的負擔。”劉天永説,制定房産稅政策要充分考慮收入來源、承受能力等各種因素,如何設計才能更加科學合理,考驗著立法者的智慧和勇氣。

  “以上海和重慶兩市作為研究試點來看,以面積為單位徵收個人房産稅的方式已成為共識。”施正文説,鋻於我國目前房地産價格虛高,稅率的徵收也將因此被抬高,為了不增加百姓負擔,房産稅稅率以不超過0.5%為宜。同時,因每年房價都有所不同,評估價格以三年為一個週期較為合理,在房地産價格變動不太大的階段,週期可適當延長。

  施正文介紹,房地産稅立法初稿正在內部討論中,房産稅的徵收範圍還在進一步明確中。他同時指出,房地産稅法將賦予地方立法權。房産稅屬於地方稅種,徵收範圍、徵收基點、稅率、免征面積等具體細則,將由地方在中央確定的基礎區間內自行決定。

  “房産稅或將成為地方財源的主力稅種,其徵收能夠為地方政府提供穩定的財政收入,使地方稅體系得到重大推進。”施正文説。

  立法時機尚未完全成熟

  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加快房地産稅立法並適時推進改革”。最新調整的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也將房地産稅法列入第一類項目,即條件比較成熟、任期內擬提請審議的法律草案。

  儘管房地産稅立法已提上日程,施正文卻認為,當前立法時機並不成熟。

  “個人住房資訊系統尚未建立,房産稅徵收也就無從談起。”施正文説,近年來房地産市場十分不穩定,房價的驟升驟降,使老百姓對於房子的價值過於關注,從而引發不少經濟糾紛。為了調節房地産市場的穩定性,使其不至於因房價虛高變成泡沫經濟,現階段的任務應是防止房價的大起大落。

  施正文指出,如今房地産稅立法備受關注,如果在這種不穩定的市場行情中推行立法,容易引發一系列問題。為了穩定房價、穩定社會經濟,房地産稅立法時機還未成熟。

  “房地産稅的基調是加快立法,但並不是説進入立法規劃就一定會通過。立法議案需經多次審議才會通過,這一過程是在實踐考察、徵求意見、專家分析等基礎上不斷完善的。”施正文認為,房地産稅法有望在2017年年底進入審議程式,最遲不會超過2019年審議通過,這樣符合立法規劃,也符合中央精神。

  張洪也認為,考慮到我國的很多實際情況,如民眾支援程度,平衡、協調各方利益關係以及總結上海、重慶試點經驗等,制定房地産稅法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毋庸置疑的是,房地産稅立法已成定局。

  “房地産稅立法已成必然,目前關鍵是看立法者的決心和信心。”劉天永建議,房産稅開徵後,直接稅比例上漲,其他間接稅可以適當降一降,要有升有降。比如涉及基礎産業、傳統行業的稅種,如糧食産業、文化産業等,為促進其發展可以適當減免稅收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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