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之差有大不同 “房地産稅”包含“房産稅”
- 發佈時間:2015-07-23 07:1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申萬宏源研究報告認為,房地産作為居民主要配置資産,在稅負偏重的情況下,全面開徵房産稅存在很大的執行難度
■本報見習記者 喬誌東
日前,房産稅再次成為市場矚目的焦點,每100萬元的房産每月繳稅400元的消息不脛而走。不少媒體在報道時稱上述繳稅的稅種為“房地産稅”,不過,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這樣的説法對應的稅種應為“房産稅”。雖然有一字之差,但是“房産稅”和“房地産稅”卻有很大的不同。
房地産稅是一個綜合性概念,一切與房地産經濟運作過程有直接關係的稅都屬於房地産稅。在我國包括房地産業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房地産稅、印花稅、土地增值稅、契稅、耕地佔用稅等。這也意味著,“房産稅”其實是“房地産稅”的一個組成部分。
申萬宏源房地産研究團隊此前的一份報告認為,我國對住宅開徵房産稅的城市數量在未來3-5 年會逐漸增加,但實質會較為溫和,以增量、非首套房徵收為主,稅率設定在1%左右,並有較為寬鬆的減免條件。
該報告還認為,房地産作為居民主要配置資産,在稅負偏重的情況下,全面開徵房産稅存在很大的執行難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