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政府放棄回購 老經適房可直接上市交易
- 發佈時間:2015-07-22 07:35:00 來源:京華時報 責任編輯:王文舉
日前,記者從北京市住建委了解到,北京2008年4月11日之前的老經適房,再上市可以直接交易,不再需要由住保部門出具政府放棄回購的相關證明材料。
記者了解到,對於已購經適房的再上市交易,2008年4月市住建委出臺政策,將之前和之後購買的經適房劃分為老經適房和新經適房,實行老房老辦法、新房新辦法。
按照往常的政策,無論是新房或老房,未滿5年的不得上市,確需上市的由區縣住保部門通過搖號等方式,確定符合條件的購房人按原價購買,或由區縣住房保障管理部門按原價回購。
此次,市住建委明確,2008年4月11日之前簽訂購房合同的已購經適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5年後上市出售,可直接到房屋所在地的區縣房管部門辦理交易過戶手續,區縣住保部門不再出具《已購經濟適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見》。
這也意味著,天通苑、回龍觀等“老經適房”,政府放棄了回購的權利,不再需要開具證明,可以直接上市交易。
市住建委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是為了簡化審批程式,提高工作效率。老經適房是當年特定歷史條件下的産物,由於戶型面積都比較大,政府即便回購,這麼大的戶型也無法分配給新的經適房輪候家庭。而且在這些年的實際操作中,也沒有回購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