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價約佔房價成本30%對房價波動貢獻卻不足10%
- 發佈時間:2015-05-25 07:0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在品牌與設計橫行的天下,麵包的價格越來越脫離原材料麵粉的價格。房子亦是,建安成本在房價中微不足道,反而是土地的價格佔比越來越大。
這也是地産商和輿論指責現行的土地招拍挂制度的現實依據。那麼,地價究竟如何呢?地價在房價中佔比又是幾何呢?
房價與地價:一筆複雜的賬
筆者曾梳理過從2008年12月~2014年3月重點城市平均地價走勢。
受金融危機影響,2009年上半年的地價甚至略低於2008年,但此後一直到2011年6月,地價一直處於上升態勢,重點城市平均地價從3500元/平方米漲到4500元/平方米,尤其2009年四季度上升得很迅猛。
而2011年年中直至2012年底,地價處於徘徊階段,重點城市平均地價維持在4500元/平方米,這和房地産市場的走勢較為一致,但從2013年3月後,地價追隨房地産市場,再度進入上升態勢,截至2014年3月末,重點城市平均地價在5139元/平方米。
但這是一筆比較複雜的賬,一是地價與房價數據的不匹配,筆者能查到2008年底以來重點城市的平均地價,但房價統計可沒有對應的口徑;二是地價的跳躍性,房價基本一直在上漲,但地價受土地供應、季節等因素影響呈現跳躍性;三是地産商這些年有意捂盤,緩慢開發,地價在房價中的佔比也就自然容易失真。
所以最好的方法,只能是抽樣調查,從樓盤入手。
地價佔房價比的一樁公案
關於地價佔房價比,數年前可謂有一樁公案。
2009年的“兩會”上,全國工商聯房地産商會公佈了全國9城市2008年“房地産企業的開發費用”的調查,數據顯示,房地産項目開發中,土地成本佔直接成本的比例最高,達到58.2%。
現在回頭去看,這個調查值得玩味,一是發佈方是地産商的協會組織;二是2008年房價處在這7年中的低位,自然抬高了佔比;三是這個58.2%是土地成本在直接成本中的比例,不是佔房價的比例。
儘管如此,作為土地的供應方,國土資源部還是有些坐不住了。2009年6月底,國土部首次正面回應“地價推高房價”的爭論,當時國土資源部副部長鹿心社在國新辦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全國地價約佔房價23%。
但爭論並未平息,於是同年7月,國土資源部將全國620個樓盤調查數據悉數發佈。
在這620個樓盤案例中,地價佔房價比例平均為23.2%,最低比例為5.3%,最高為58.6%;78%的樓盤地價佔房價比在30%以下;地價佔房價比在15%~30%之間的樓盤有356個;北京21個項目平均地價與房價的比例約為25%。
另外,2010年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城市地價動態監測分析組發佈報告,稱2009年我國城市房價、地價持續上漲,房價增長率大幅超過地價增長率,全國重點監測城市居住用地的同時點地價房價比均值為31.29%,基本處於正常市場區間內。
房價公式
當然不同的樓盤,房價中的成本構成自然有差異,這得取決於市場行情、開發商的競價。
這幾年情形又怎麼樣呢?某上市銀行審計部人士告訴筆者,在其所審計的上海幾個房地産項目中,土地成本低的只有20%,高的也有超過40%,正常的則在30%多。
雖然土地成本在房價中並不顯著,但地價推動房價一點也不含糊。華中師範大學袁平等人測算,地價上漲1%,導致房屋價格上升0.21%。
而根據重慶工商大學管理學院副教授黃居林的研究,房價慣性、地價、供需關係是影響房價的主要因素,其中房價自身的貢獻度最大,達到70%;其次是銷竣比對房價的影響,再其次是地價,兩者加起來對房價波動的貢獻達到近30%,但地價的貢獻不足10%。注意,這裡的“貢獻”並不是地價佔房價比。
上述研究,僅供參考,基於上述數據,大概能得出這麼一個房價公式,房價=土地成本(30%)+開發費用(10%)+建安成本(20%)+稅費(15%)+利潤(25%)。這個公式一般是比較有説服力的,當然特殊案例也免不了。
其中,開發費用是指三大費用,包括管理費用、財務費用、運營費用(也叫行銷費用),管理費用一般不超過房價的3%,三項費用一般不會超過房價的10%。但近些年地産商融資緊張,一些項目借道房地産信託,融資成本自然水漲船高。
上述公式中,利潤佔25%,其實只能是一個大概的估算。這和地産商的策略也有關係,筆者手頭掌握的華南某大型地産商內部數據資料顯示,該地産商的絕大部分項目利潤率在15%左右。
該份資料還顯示,有些樓盤可能是暴利,譬如在三四線城市,土地成本只有幾百元/平方米,而房價至少三四千元/平方米,利潤翻倍都是有可能的。但也有些項目,可能利潤率低到我們都難以相信,在5%以下,甚至只有0.46%,而2014年起諸如佛山雅居樂這樣的地産商完全是在甩賣樓盤,利潤率完全是負的。
此外,不同的項目利潤有很大差異的。一般而言,樓盤的定案價只是提供一個成本收益核算上的參考,實際銷售價是隨行就市的,因而利潤也就起伏很大。
南京一家中型房地産公司的投資部負責人曾告訴筆者,市場熱的時候,實際售價高出定案價2000元/平方米都有可能,但市場冷的時候,實際售價比定案價低上千元也是有可能的。
回到房價公式,在房價中,政府拿走的是土地、稅收、“建安成本”中的政府規劃費,地産商拿走利潤,但也可以借助融資提高自有資金的回報率。所以,本質上地産商和地方政府屬於利益共同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