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住建委要求:自住房要與商品房同品質
- 發佈時間:2014-09-12 16:05:00 來源:人民日報 責任編輯:陳晶
北京市住房城鄉建設委日前下發通知,要求從戶型設計、工程品質等方面對自住房參建各方加強監管,保證自住房與商品房同品質。
通知明確,自住房戶型設計應嚴格按照商品房設計規範執行,合理組織室內空間,提高室內空間的利用率,滿足項目對採光、日照、隔聲以及熱工、衛生等方面的要求。此外,施工總承包單位不得以明顯低於行政主管部門發佈的價格採購預拌混凝土、鋼筋等材料。開發企業應在銷售場所處,隨項目施工進度同步公示項目中應用的預拌混凝土、鋼筋等材料,及電梯、防火消防等設備。
通知還要求,自住房竣工驗收前,開發企業要組織開展工地開放日活動,邀請部分業主察看房屋品質。工程交付使用後,開發企業要至少進行一次品質回訪和業主意見評價。對於業主提出的工程品質等問題,開發企業應及時回復疑問,並做好維修工作。
在自住房申購方面,正在徵求社會意見的北京市新規定,限制了搖號後的棄選行為。搖號前主動撤銷、房源售罄現場無房可選、企業未通知選房等,均不算棄選;通知選房未到場、選房後未簽約、簽約後解除合同,則均視為棄選。棄選超過3次的購房家庭,將被取消自住房購買資格或優先購買資格。
又電 北京市將對違法群租問題比較嚴重的普通地下室進行集中治理。首批18處共涉及住戶3000多人的安全隱患突出區域,將在9月底前整改、停業、拆除分隔。
北京市提出,對違法違規出租行為要堅決查處、嚴厲打擊,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個人的法律責任,防止發生涉及出租房屋安全等方面的重大惡性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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