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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力改革終破冰 電網企業不再靠低買高賣盈利

  • 發佈時間:2014-11-05 08:54:16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陳晶

  停滯十餘年的電力改革終於迎來破冰,昨日,國家發改委下發《關於深圳市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通知》,正式啟動我國新一輪輸配電價改革試點。根據通知,在深圳市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將現行電網企業依靠買電、賣電獲取購銷差價收入的盈利模式,改為對電網企業實行總收入監管。新電價機制自2015年1月1日起運作,原有相關電價制度停止執行。

  通知明確,政府以電網有效資産為基礎,核定准許成本和准許收益,固定電網的總收入並公佈獨立的輸配電價。獨立輸配電價體系建立後,要積極推進發電側和銷售側電價市場化,電網企業按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

  一直以來,電網壟斷都飽受詬病,以國家電網公司為例,目前覆蓋全國26個省,覆蓋國土面積達88%。截至2013年末,總資産為2.57萬億元,在央企總資産中排名第二。由於處於壟斷地位,消費者無法從其他渠道獲得電力,導致政府和民眾很難判斷電網公司的真實成本,多年來,消費者對其暴利的指責不斷,一個抄表工年薪10萬元的新聞讓其他公司員工紛紛羨慕嫉妒恨。

  廈門大學中國能源經濟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強認為,以前電網主要通過買賣電盈利,而價格基本都由國家定,很難搞清楚輸電成本到底是多少,對電網企業實行總收入監管,核定准許成本和准許收益,有利於理清輸電成本價格,電網只收取過網費,不在參與經營,為下一步電力改革奠定基礎。

  一位不願透露姓名的業內人士向北京商報記者表示,以前電力市場的買賣具有電網來完成,電網既是發電企業的買家,又是用電企業家買家,在整個電力交易中處於壟斷地位,供需雙方沒法直接對接。電力市場改革必須要先解決電網壟斷市場交易的問題,這次對電網企業實行總收入監管,更加強調了電網的通道功能,淡化了盈利,等於打通買賣雙方市場。

  據了解,為促進電力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國家發改委已核定了18個省級電網電力直接交易輸配電價,但由於電力直接交易規模不大,電網企業通過低買高賣獲得收益的模式並未得到改變。

  在林伯強看來,深圳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將為我國下一步電力改革積累寶貴經驗。電力改革最核心的仍是價格問題,雖然打破電網壟斷,可以使買賣對接起來,但是目前上網電價、終端電價均由政府規定,市場化的核心是競爭,而競爭主要在價格上體現,新一輪電力改革能走多遠,關鍵還看對電價的改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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