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配電價格改革試點啟動 向打破電網壟斷發軔
- 發佈時間:2014-11-05 07:08:0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王斌
電改突圍,一場破壟斷的改革發軔。
國家發改委:深圳市開展輸配電價格改革試點,固定電網總收入。
如果沒有國家發改委傍晚突然挂網的一份文件,昨天電力領域最大的新聞本應是國家電網召開“兩交一直”特高壓工程啟動動員大會。
這份名為《關於深圳市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的通知》(下稱“《通知》”)的文件不經意間成了“攪局者”。按照《通知》,現行電網企業依靠買賣電獲取購銷差價收入的盈利模式面臨重大改變。相形之下,特高壓工程更像是電改前為數不多的“盛宴”。
歷史總有驚人的相似。
8年前的2006年10月底,當時的國家電網正大張旗鼓召開晉東南-南陽-荊門1000千伏特高壓交流試驗示範工程建設誓師動員大會,卻不料殺出一位被稱為“電力鬥士”的攪局者——電力專家楊名舟,幾乎同一刻上書國務院直指電網壟斷。
但前後兩次的“攪局者”還是有所不同:楊名舟當年幾乎是“一個人在戰鬥”,上書並未産生太大成效;今天,發改委的一紙《通知》卻分明暗示著新一輪電改已呼之欲出。
這又會不會是電網壟斷“堅冰”打破的開始?
“電價改革是電力體制改革的核心內容,而輸配電價是電價改革最為關鍵的環節。”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副研究員景春梅説。
在業內看來,此舉是我國電改的“突破口”,不僅將直接改變電網企業“打悶包”獲高額購銷差價的盈利模式,更可能為下一輪電改、油改乃至國企改革埋下伏筆。
艱難的突破
一直以來,電改都被視為中國各項重大改革中最難啃的骨頭之一。
作為新一輪電改的理論指南,《深化中國電力體制改革綠皮書·綱要》(下稱《綠皮書》)一書就明確提到,電改十年來,傳統的集中電力管理體制與智慧化的分佈式電力能源管理模式之間矛盾越來越突出;國家電網公司的集權管理模式與我國能源經濟發展的內在結構越來越難以協調。
11月2日在北京舉行的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2014)第12屆改革論壇上,國家發改委體改司司長孔涇源也曾感慨,“(電改)問題是我們能走多遠?5號文提政企分開、廠網分開、主輔分開,但輸配分開卻遲遲不行,(電改)至今也只走了一小步,方案還沒有出來。”
在此期間,坊間對電網壟斷的詬病有增無減。
“這裡的壟斷包含了四重含義,其一就是業務壟斷,獨家買賣電令電網成為唯一的買主和賣主,可充分享受壓價。”中國人民大學教授吳疆對本報記者説。
而更多的用電、供電企業則成為受害者。
“對我們來説,除了環保、土地,還要和電網公司打交道,因為要接入系統,要上網。但這個過程中,相當一塊利潤就被電網賺去了,主要是上網電價與銷售電價的差價。從國家打破壟斷的角度看,未來肯定要輸配電分開,電網只收輸電費,發電側也要提高運營水準,競價上網。”江蘇一家大型火電企業負責人對上證報記者説。
事實上,電改十多年來,我國電力市場參與主體已經在發電端形成多主體競爭局面,但輸電、配電、售電垂直一體化的壟斷局面仍然存在,上網電價和銷售電價也由政府制定。
但此次《通知》明確:要在深圳市建立獨立的輸配電價體系,完善輸配電價監管制度和監管方法,促進電力市場化改革。同時為其他地區輸配電價改革積累經驗,實現輸配電價監管的科學化、規範化和制度化。
具體而言,此次試點將把現行電網企業依靠買電、賣電獲取購銷差價收入的盈利模式,改為對電網企業實行總收入監管,即政府以電網有效資産為基礎,核定准許成本和准許收益,固定電網的總收入,並公佈獨立的輸配電價。同時,明確輸配電准許成本核定辦法,建立對電網企業的成本約束和激勵機制。
國家發改委表示,獨立輸配電價體系建立後,要積極推進發電側和銷售側電價市場化,電網企業按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過網費。
這也印證了本報7月10日《新電改啟航》一文關於“新電改方案確立電網企業新的盈利模式,電網企業不再以上網和銷售電價差價作為收入來源,而是按照政府核定的輸配電價收取電網費”的報道。
改革的難題
事實上,單獨核定輸配電價,對電力行業人士來説並不陌生。為了促進大用戶直購電交易,國家發改委已核定了18個省級電網電力直接交易的輸配電價。但這對電網傳統的盈利模式基本不構成影響。
而此次針對深圳的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則有非常明顯的突破,例如明確給出了電網企業准許成本核定辦法,同時固定電網的總收入,並要求公佈獨立的輸配電價,令各環節價格更透明化,將改變電網企業過去“打悶包”獲得高額購銷差價的盈利模式。
中電國際高級分析師王冬容告訴上證報記者,試點毫無疑問具有進步意義,不過難點在於對有效資産和准許成本的核定,操作不好會將成本做大。
在他看來,要想真正推動電改,必須將電網公司現有全部行銷職能一次性獨立出來,成立國家級的政策性購售電公司,使電網公司成為真正純粹的輸配電公司,才能保證其只收過網費的盈利模式。
而此次《方案》也簡略提到了將積極推進發電側和銷售側電價市場化。鼓勵放開競爭性環節電力價格,把輸配電價與發電、售電價在形成機制上分開。王冬容認為,售電側改革應先成立一家保底的政策性購售電公司,再隨著市場的建設分批放開用戶,並自然形成大量市場性的售電公司。
業內認為,此次在深圳開展輸配電價改革試點,將是新一輪全面輸配電價改革的前奏,也是對電網企業監管方式轉變、電改提速的重要信號。
上證報記者獲悉,國家能源局此前已經就電網輸配成本監督方案進行專題立項研究,包括引入第三方審計手段等,國家審計組也在密集審計多地電網。
另一方面,電改的突圍對後續其他能源品種的改革也有著重要意義。
“從能源改革的戰略重點及先後順序而言,必然是優先二次能源,次後一次能源;先電力,後油氣。前者程式簡單、定價機制易行;後者牽涉面廣、定價機制全球化。因此,電改必然成為能源戰略改革的第一步,具有戰略性、機遇性、前沿性、跨越性的特點。”能源戰略專家武建東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