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常熟、安徽繁昌等7家環保局怠于履職被通報
- 發佈時間:2016-01-07 07:25:18 來源:北京青年報 責任編輯:吳起龍
7家環保局怠職被通報
最高檢發佈15起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訴前程式典型案例
最高人民檢察院昨日通報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進展情況,併發布了15起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訴前程式典型案例。據了解,目前,山東等試點地區檢察機關已向法院提起公益訴訟5件,法院均已立案。北青報記者注意到,有7個地方環保局和3個地方國土局因怠于履職被通報。
5起試點公益訴訟均為環保領域
2015年7月1日,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最高人民檢察院,在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國有資産保護、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食品藥品安全等領域,在北京、吉林、江蘇、廣東、內蒙古等13地開展為期兩年的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試點工作。
根據試點方案規定,經過訴前程式,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組織沒有提起民事公益訴訟,或者行政機關拒不糾正違法或不履行法定職責,社會公共利益仍處於受侵害狀態的,檢察機關可以分別提起民事或行政公益訴訟。
北青報記者了解到,目前已提起的5件公益訴訟均在環保領域,其中3件是行政公益訴訟。2015年12月16日,山東省慶雲縣檢察院因縣環保部門不依法履行職責,向慶雲縣法院提起全國首例行政公益訴訟。2015年12月22日,江蘇省常州市檢察院對兩村民污染環境案提起全國首例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公益訴訟訴前程式案件辦理245件
最高檢新聞發言人肖瑋介紹,訴前程式是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的必經程式。設立訴前程式的目的是為了提高檢察監督的效力,發揮行政機關履行職責的能動性,節約司法資源。為確保訴前程式取得實效,各試點地區檢察機關按照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決定的要求,嚴格履行訴前程式。
截至2015年12月底,試點地區已經通過檢察建議等方式辦理公益訴訟訴前程式案件245件,其中民事33件、行政212件。
7家環保局怠于履行職責被通報
最高檢通報案例中,怠于履行職責的地方環保局有江蘇常熟環保局、安徽省繁昌縣環保局等7家。其中,宜興市人民檢察院在辦理潘國良等人污染環境罪一案過程中,發現江蘇聯僑聚合材料有限公司違反法律規定,在未向常熟市環保主管部門提出申請轉移危險廢物亦未獲得批准的情況下,擅自轉移危險廢物並交由無任何化工廢料處置能力的個人處置。常熟市環保局在辦理該案過程中存在履行職責不力的情形。2015年8月31日,宜興市人民檢察院向常熟市環保局發出檢察建議:1.依法依規對江蘇聯僑聚合材料有限公司及其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行政處罰;2.排查相關企業的生産經營狀況,對固廢、危廢臺賬予以核查,加強對相關企業危廢監管,規範危廢包裝標識。
2015年10月25日,常熟市環保局進行了回復,對涉案公司依法進行了行政處罰,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停止違法行為,並處以罰款20萬元;此外,還召開了全市危險廢物規範化管理現場會,並通過專項行動對非法傾倒、處置危險廢物的違法行為實施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