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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風光伏項目羅生門:誰是5億工程糾紛受害者

  • 發佈時間:2015-07-23 09:58:41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王佑  責任編輯:吳起龍

  在寧夏平羅縣看護了業主方——順風清潔能源(01165.HK)的130兆瓦、尚未建成的光伏電站項目1年多時間後,光伏電站EPC廠商——中科恒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中科恒源”)7月17日對外稱,一群外來施工人員進駐了現場。原來,這是順風清潔能源合作的另一家光伏EPC企業西安東慶光電有限公司(下稱“西安東慶”)。

  寧夏平羅的體量為130兆瓦,為國內較大的單體光伏電站,已建成發電50兆瓦。而來自西安東慶的前述人員則表示:“平羅項目本應很快全面建成發電,但由於人為爭執至今無解。我們也希望儘快完成。”

  談判一度中斷

  去年3月,中科恒源與順風光電投資(中國)有限公司(下稱“順風”,為順風清潔能源的子公司)、寧夏中電科日兆能源有限公司、平羅中電科能源有限公司(下稱“平羅中電科”)簽訂了《關於平羅130兆瓦地面光伏電站項目的合作協議》,確認平羅中電科將與中科恒源簽訂EPC總承包合同,其中平羅中電科為業主方(寧夏中電科和順風為平羅中電科的投資方,持股分別為10%和90%),實際合作夥伴主要就是順風和中科恒源。

  有記者去年曾報道過,由於一些矛盾,順風在支付給中科恒源一筆商業匯票後,又將資金抽回,導致中科恒源並未拿到施工前期款。中科恒源方面則稱,為此他們將施工現場看護起來,“因前期已投入了數千萬元,”不想投入打水漂,公司一直在等待順風方面的再度付款。

  然而,到了今年7月17日時,中科恒源又表示,來自西安東慶方面的有關人員忽然進駐現場、希望參與施工。而熟悉此事件的西安東慶代表告訴記者,該公司並不是搗亂者,“我們前期就參與過施工,後期受到了中科恒源的阻撓,是受害者。”

  2014年7月,西安東慶與項目業主方“平羅中電科”簽訂了EPC總包合同,按業主通知進場施工了。

  不過進場後,電站項目的建設一直未能正常運作,在這種情況下“我公司仍完成了該項目的B標段50兆瓦電站、D標段升壓站和外線工程”。他還表示,電站工程被分為A到D四個標段,但這四個標段(在中科恒源運作過程中)沒有資質。

  “舉例來説,中科恒源都是挂靠人家的建築公司之後,再承包給工程隊的,這不合法。”他説道,四家分包隊在2014年5月前後、由中科恒源以總承包方式向他們分包後進入的,且其中一個標段説是挂靠的中機國際,但後者不承認挂靠關係。

  至於中科恒源説自己投入了大量資金,“但我們看到A、B、C三家分包隊只是做了前部分的場地平整工作,D標段沒有開展任何工作。”

  他還提及,四家工程隊沒有合法的分包合同,也沒有完工量報告,但口頭索要了工程款。西安東慶聘請了仲介機構協同監理,對三個標段做了實地勘測工作。在勘測完畢後,四個工程隊的報價與實際勘測情況差距巨大,“其中一個標段上報了600萬元,但我們實際勘測只有180萬元。我們後來還是支付給了B標段分包隊520萬元,但與A、C標段工程隊談判時,他們突然聲稱中科恒源為總包方,與我們的談判也由此中斷。”

  到底誰是總包方?

  西安東慶上述人士表示:“我們公司是平羅項目的合法總承包商,也是具有完全建設施工資質,並辦理相關建設手續的企業。最重要的是,我們公司是業主方明確指定的唯一總承包商,相關合同及法律手續健全。”

  記者採訪得知,順風與中科恒源有一張與合作有關的合同掃描件,沒有正式的合同文本。中科恒源公司的一位律師確認了上述事實,他還告訴本報記者:“我們有相關合同和補充協議,有些合同雖然順風方面沒有郵寄過來,但我們有公證書以及其他證據來證明身份。從法律角度看,我們並不認為它(西安東慶)沒有權力進場施工,但必須是我們和順風等解除合同後才可以入駐,你不能去現場搶佔他人的勞動成果。再説了,如果東慶公司現在進駐,到底誰施工了多少都看不出,屆時上了仲裁庭很難舉證。”目前上海仲裁委員會對此案已進行了受理,但是順風方面一直沒有做答辯,“假設順風願意答辯的話,事情會很快解決,約1到2個月;但是如果他們不答辯,就不好説了,此案也拖了很久。”中科恒源的律師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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