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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油將設“天花板”和“地板”

  • 發佈時間:2016-01-14 07:32:24  來源:新華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張少雷

  13日,在國際油價跌至近12年新低之際,國內消費者終於盼來了新年成品油價首次下調。當天省物價局宣佈,根據國家發改委通知,自13日24時起將汽、柴油價格每噸分別下調140元和135元。此次調價後,江蘇消費者使用最多的92#國V汽油和0#國V柴油,每升分別下調0.12元、0.11元,至5.54元和5.11元。

  值得關注的是,此次成品油價調整伴隨著國家發改委對國內成品油價格機制的進一步完善。具體來説,今後,成品油價調控將設上下限,上、下限分別為每桶130美元和40美元。當國際油價高於每桶130美元時,國內汽、柴油價不提或少提;低於40美元時則不降低;在40美元—130美元之間時將正常調整,該漲就漲,該降就降。這相當於給作為國內成品油價調控依據的國際油價設置了“天花板價”和 “地板價”。據國家發改委解釋,之所以設置調控上下限,是因為油價過高或過低都會對我國經濟産生不利影響。將下限設定在40美元,綜合考慮了國內原油開採成本、國際油價長期走勢以及我國能源政策等因素。

  卓創資訊分析師秦文平表示,儘管原油成本下跌利好煉製環節,但國內油田平均開採成本在45-53美元/桶,國際油價長期偏低將使得國內油田開採企業虧損嚴重,這在打擊其開採積極性的同時或會進一步推高我國原油對外依存度。因此從能源安全形度來講,定價機制設立“地板價”意義重大。中宇資訊分析師高承莎認為,乍一看,設置調價“地板價”和“天花板價”與成品油定價市場化方向相悖,但以目前國內能源結構現狀和成品油行業整體環境來看,成品油市場化並不能一蹴而就。西方國家政府調控手法可資借鑒,即政府調控主要通過發揮成品油稅費的杠桿作用,定價權則下放給企業。對我國來説,深化油氣領域改革,必須逐步放開成品油上中下游政策層面管控力度。(吉 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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