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與前能源富豪打官司勝訴
- 發佈時間:2014-11-20 07:0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陳晶
昨日,《證券日報》從中石化獲悉,11月17日,美國第九巡迴上訴法院駁回孫某的上訴。中國石化取得在美“侵權”案終審全面勝訴,避免了巨大損失。
本案源自2013年7月24日,港商孫天罡在美國洛杉磯向美國聯邦地區法院加利福尼亞州中心區法院遞交訴狀,以違反《外國人侵權法》和《反勒索及受賄組織法》,惡意控告、非法監禁等為由,要求中國石化賠償51.7億美元。
2014年4月15日,法院作出一審裁定:駁回原告孫某的起訴。中國石化取得一審勝訴。其後,孫天罡向第九巡迴上訴法院提起上訴,經過中國石化強力抗辯,上訴法院駁回了孫天罡的上訴。至此,本案歷時一年零四個月,宣告全部終結。
中石化方面曾表示,孫天罡及其關聯公司與原中國新星石油公司(以下簡稱新星公司)合作成立了捷美能源有限責任公司、新疆星美石油管道有限公司等企業。在業務往來中,孫天罡及其關聯公司欠新星公司6000多萬元。2000年8月份,新星公司整體併入中國石化。隨後,中國石化發現孫天罡存在諸多不法行為,為防止國有資産遭受鉅額損失,2005年7月份,中國石化向上級部門上報了案情情況。2005年9月份,孫天罡因涉嫌刑事犯罪,經長春市人民檢察院批准,被吉林省公安廳執行逮捕。2007年12月份,孫天罡被移送起訴。
據了解,孫天罡曾被譽為“能源富豪”,公開資料顯示,孫曾于一家日本貿易公司擔任駐中國首席代表,也曾任一家星級酒店之行政總裁,涉獵包括房地産、建材、紡織、食品、電子和酒店管理等在內的諸多行業。
2001年年初,孫天罡因成功借百姓食品上市而被市場所關注,後者以經營“黑五類”黑芝麻糊聞名。隨後,孫天罡逐步剝離了百姓食品的食品業務,注入了其在新疆和吉林等地擁有石油天然氣業務,同時將公司改名為“捷美控股”。
中石化稱,本案的勝訴,維護了中國國企、中國石化的合法權益,彰顯了中國石化作為國企依法維護合法權益的堅定信念,也為全系統法律人員處理涉外案件積累了寶貴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