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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改全面提速配售電細則將落地

  • 發佈時間:2016-04-18 08:07: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李春暉

  延宕十三年後重啟的新電改正在全面加速推進。《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繼《電力市場運營基本規則》、《電力市場監管辦法》、《電力中長期交易基本規則》公開徵求意見完成後,業內翹首以盼的《售電公司準入與退出管理辦法》、《有序放開配電業務管理辦法》也落地在即。

  從兩個配套細則的規定來看,改革初期,配電網運營權僅授予國有企業,同時限制配電運營跨營業區和發配售一體化,這對於期待分羹萬億配售電市場的民企而言並不是一個好消息。不過,電網從事競爭性售電業務也將存在四種情況下的“禁區”,同時售電方強制退市後,善後服務將由電網或有配電網的公司在政府指導價下“兜底”。

  2015年3月15日,《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下發。在過去兩年深圳、內蒙古西部等7地開展輸配電價改革先行試點的基礎上,今年3月北京、天津等12個省級電網和華北區域電網也被列入試點範圍。根據計劃,該改革2017年推至全國。同時,目前貴州、雲南、山西被列入電力體制改革綜合試點,《2016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明確,2016推進放開售電業務和增量配電投資業務,在廣東、重慶等地開展售電側專項改革試點。

  《經濟參考報》記者獲悉,在上月召開的全國電力體制改革座談會上,有關部門督導各省加快試點方案制定和工作進度,要求堅持綜合試點為主、專項試點為補充,並明確試點實施方案原則上應于一季度上報,情況複雜、確有困難的地區,最遲2016年上半年上報。有關部門強調,當前重點是打牢輸配電價核定、交易機構組建、自主交易主體培育三個基礎,注意交易機構功能劃分問題、與調度機構關係問題、配電業務放開問題。

  作為新一輪電改中最大亮點,配售側放開受到能源企業和各路資金的熱捧。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國內成立的售電公司已有300余家,發電企業背景的售電公司約佔總數的五分之一,其中五大發電集團成立了12家售電公司。相比傳統央企與國企,民營企業在前期對市場的爭奪中顯得更為主動與積極。以廣東省為例,已成立 37家售電公司,民營企業佔到近七成。

  “在目前供大於求的形勢下,電力行業將面臨更激烈的競爭,大用戶直供就是降電價。今年廣東拿出了20%的計劃電量用於競價,未來將進一步擴大到50%,廣東的電力市場很快就會形成。”某發電央企廣東公司負責人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如何更好開展售電工作,借助改革突圍正成為眾多發電企業亟待解決的問題。他所在的公司成立了售電公司並參與廣東售電側改革試點,目前在旗下發電廠設立了行銷部,結合發電側和售電側,制定了不同的售電服務套餐,推廣業務和接觸用戶,但相較于電網公司和地方電企旗下售電公司,還是處於不利地位。

  業內人士認為,發配售一體化企業在未來的額售電競爭中有較大的運營空間,有部分地區提出由發電企業投資建設專用輸配線路向用戶直接供電。這對於曾經獨享蛋糕的國家電網、南方電網來説無疑是巨大衝擊,遭到了它們的反對。經過數次討論、博弈後,上述配套細則最後明確,配電網運營者不得跨供電營業區從事配電業務,配電網運營者不得同時經營供電營業區內的發電企業。同時提出,增量配電項目遵循統一規劃、統一調度的原則,必須經由政府主管部門核準,而且改革初期,配電網運營權僅授予國有企業,這無疑將民企擋在了門外。

  不過,電網在競爭性售電市場中也被設定了“禁區”。按照規定,由電網企業內部承擔電力交易機構職能,電力交易機構採取電網全資子公司或者會員制以外組織形式且售電公司由電網與發電企業合資組建的,能源監管機構及地方政府電力管理部門認為影響市場公平競爭等四種情況下,電網企業所屬的售電公司暫不開展競爭性售電業務。

  “從徵求意見來看,電網企業對此提出了異議,但我們認為其符合新電改的精神。而且,其他市場主體都普遍表示支援,並希望逐步加強對電網企業所屬售電公司的不對稱監管。”有關部門人士透露,在售電準入及退出機制方面,電力批發和零售市場均有售電方和用戶準入條件以及信用評價,如違反相關規定或者破産倒閉則強制退市,善後服務由電網公司或者擁有配電網的公司,在政府的指導價下“兜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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