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鋼去産能配套文件公佈 180萬職工轉崗細則出爐
- 發佈時間:2016-04-18 07:2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吳起龍
煤鋼去産能兩個配套文件相繼公佈180萬職工轉崗分流細則出爐
業內認為,這兩個文件將助力供給側改革實質推進,其他的配套性文件也將陸續公佈
煤炭鋼鐵行業的去産能工作正在進一步細化和深入。
發改委稱煤炭鋼鐵去産能8個專項配套政策文件正在陸續印發後,在接下來的兩天內,煤炭鋼鐵兩個配套文件就相繼公佈,可謂速度迅猛。
這兩個文件提到,將嚴格控制煤炭鋼鐵新增産能用地用礦、支援盤活土地資産以及做好職工安置等工作。
這其中,關於180萬煤炭鋼鐵職工的轉崗分流細則也出爐,這是去産能過程中較為關鍵的一份配套文件。其中包括支援企業內部分流、促進轉崗就業、內部退養、公益性崗位托底等多渠道解決人員分流安置。
業內認為,3月份以來不少地方政府的去産能政策都密集出臺,但改革實質推進並不快,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缺乏有關的配套政策,這兩個文件將對供給側改革實質推進有所幫助。
煤鋼去産能配套文相繼公佈
4月13日,發改委對外表示,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産能情況,相關部門圍繞財稅金融支援、職工安置、國土、環保、品質、安全方面,研究制定了8個專項配套政策文件,正在陸續印發。
隨著煤炭鋼鐵去産能逐漸深入,這8個配套文件被認為是去産能能否具體實施的關鍵因素。
《證券日報》了解到,4月14日,國土資源部出臺了《關於支援鋼鐵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産能實現脫困發展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一》),分別在嚴格控制新增産能用地用礦、支援盤活土地資産和事實礦産資源支援政策等三個方面予以支援煤炭鋼鐵行業去産能。
這是煤炭鋼鐵供給側改革出臺的首個配套文件。
《意見一》指出,關於退出企業的土地資産,可交由政府收回,政府收回國有土地使用權後的出讓收入,可按規定通過預算安排支付退出國有企業職工安置費用;也可由企業自行處理。
申萬宏源 煤炭研究團隊認為,該項措施一方面增加了企業收入,大幅緩解去産能企業資金緊張的問題;另一方面也解決了一部分供給側改革過程中,人員安置資金的來源。
此外,《意見一》還規定,對退出企業按規定登出的礦業權,已繳納礦業權價款的礦業權人可按有關規定申請退還剩餘儲量對應已繳納價款。這將有利於提高煤企去産能的積極性。
緊接著,4月15日,人社部、發改委等7部門發佈《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發展改革委等七部門關於在化解鋼鐵煤炭行業過剩産能實現脫困發展過程中做好職工安置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二》),對化解過剩産能推進供給側改革過程中的人員安置工作進行了全面部署。
有山西煤企高管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2月初國務院發佈的煤炭鋼鐵行業去産能意見可以説是本輪供給側改革的統籌性文件,3月份以來包括山西等不少地方政府政策都密集出臺,但改革實質推進並不快,有一部分原因就是缺乏有關的配套政策,具體到各省以及煤企缺乏執行的細節。這兩個文件將對供給側改革實質推進有所幫助。
180萬職工轉崗分流細則出爐
需要一提的是,在煤炭鋼鐵去産能的過程中,人員安置被認為是最重要,也最困難的問題。
對此,《意見二》表示,支援企業內部分流、促進轉崗就業、內部退養、公益性崗位托底等多渠道解決人員分流安置。其中,內部分流通過轉型轉産、多种經營、主輔分離、輔業改制、培訓轉崗等方式,並支援企業開展“雙創”,利用“網際網路+”。
此外,對實業及停産員工進行培訓,給予職業培訓補貼,零就業家庭在培訓期間給予生活費;對於鋼鐵、煤炭集中區域開展跨地區勞務輸出等等。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二》還提到,國家設立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獎補資金。專項獎補資金結合地方和中央企業任務完成情況(主要與産能掛鉤)、需安置職工人數、困難程度等因素,對地方和中央企業進行梯級獎補,由地方政府和中央企業統籌用於符合要求的職工安置工作。
在人員安置的過程中,如何對職工進行補助是目前煤企和鋼企比較頭疼的問題,也是能否妥善處理這一問題的關鍵。
《證券日報》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很多煤企和鋼企之所以尚未出臺具體的去産能措施,主要就是人員安置和補償的配套措施不夠明確。
據初步統計,在此輪去産能的過程中,煤炭行業涉及約130萬人,鋼鐵行業涉及約50萬人。
此前,兗礦集團、平煤集團、 西山煤電 等煤企已經相繼公佈了轉崗分流的具體人數和安排,也有不少煤企儘管未發佈正式的轉崗分流措施,但隨著煤礦的關停,已經在逐步對人員進行轉崗分流。
業內認為,上述《意見二》出臺後,煤炭鋼鐵等企業可以説有了綱領性職工分流的措施,後續將有更多的企業公佈具體的安排,去産能工作也將隨之更進一步。此外,其他的配套性文件也將陸續公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