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稀土將被納入資源稅改革版圖

  • 發佈時間:2014-11-20 00:31:40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馬巾坷

  《經濟參考報》記者日前從權威渠道獲悉,國家有關部門正在醞釀將稀土資源稅計徵方式由原先的“從量計徵”轉變為“從價計徵”。根據目前尚未最終確定的方案,北方輕稀土資源稅稅率將按照22%計徵,南方離子礦按照35%計徵,就全國而言,稀土資源稅稅負將大幅提高。

  記者了解到,面對稀土WTO訴訟敗局和部分稀土産品出口關稅面臨取消的現狀,國家對稀土調控和整合力度將再次收緊,一方面加緊扶持大集團提高資源的集中度,另一方面大幅調高資源稅以遏制稀土大量出口,從而實現戰略資源的保護,同時有助於減少因為WTO敗訴對我國稀土管理帶來的負效應。從2011年開始,WTO裁定中國包括鋁土、焦炭、螢石、鎂、錳、金屬硅、碳化矽、黃磷和鋅等九種原材料違規,隨後稀土、鎢、鉬的出口管理措施也遭到相同的裁決,“醞釀改變稀土資源稅計徵方式,一定程度也是為上述戰略性稀有金屬的資源稅改革釋放一個信號,這可能也是我國下一步對資源保護戰略調整的重點。”一位權威人士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説。

  “一方面稀土資源稅從定量改成定價,可以起到隨行就市的作用,資源稅調控的敏感度相對增加,同時,一直以來資源稅稅率都由地方制定,特別是中重稀土為主的南方省份更為突出,以江西為例,資源稅稅負為每噸3.6萬元,而廣西則僅為0.6萬元,資源稅改革無疑可以讓市場環境更加公平。”一位權威人士對記者説。

  就在稀土資源稅改革呼之欲出之時,《經濟參考報》記者走訪了國內多家稀土集團卻發現,由於目前黑稀土猖獗,市場缺乏公平的競爭環境,資源稅大幅上調反而會成為一劑“猛藥”,刺激黑稀土産業鏈條和非法走私更加氾濫,與此同時,合法的稀土企業生存將會更加艱難,加速産業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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