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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線傳媒再陷賣榜風波:粉絲18萬元投票款不翼而飛

  • 發佈時間:2016-03-29 07:12: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郭偉瑩

  光線傳媒主辦的音樂風雲榜已經連續舉辦了十五屆,但是卻因賣榜、侵犯消費者權益等問題而屢遭質疑。今年的音樂風雲榜也風波不斷,王俊凱粉絲怒斥音樂風雲榜詐騙投票款18萬元。而據北京商報記者調查,音樂風雲榜因賣榜而引發經濟糾紛也不只一次。2007年,“第七屆蒙牛酸酸乳音樂風雲榜”就因侵犯消費者權益,而誕生了轟動一時的全國首例短信投票侵權案。多次因賣榜問題而惹禍上身的音樂風雲榜及製作方光線傳媒的背後到底隱藏著哪些黑色經濟?

  粉絲18萬元投票款打水漂

  今年音樂風雲榜聯合偶撲App舉辦音樂風雲榜年度盛典投票。其中,21個“最受歡迎類”獎項全部由投票決定。按照規則,偶像獲得電子鮮花數的多少決定榜單的名次,而送花的方式除了下載偶撲App能獲得少數鮮花外,還可以現金方式購買,一毛一朵。據粉絲小丁表示,一個手機賬號一天只能免費送五朵花,更多的粉絲會花錢買花送偶像。

  但在投票截止當天,偶撲解釋因“在投票結束前的兩個小時內,個別獎項出現了非正常渠道産生的投票數據,損害了粉絲的真實投票權益”,官方在投票結束後對之前的票數進行清票。

  根據粉絲提供的截圖顯示,按照鮮花總數,TFBoys成員王俊凱有五個獎項入圍,其中有四項第一,一項第三。有關王俊凱五項類別的投票總數在179.79萬左右,這個數也與官方公佈的活動總選票1619萬張中,粉絲找出的關於王俊凱累計為179萬餘票的數量是大體一致的。但最終在音樂風雲榜的入圍名單中,王俊凱只以“最受歡迎男歌手”類別中第三的名次出現,這與粉絲投票數嚴重不符。

  主辦方與粉絲之間最主要糾紛在於,音樂風雲榜和偶撲在清空粉絲投票數後,沒有依據粉絲投票數顯示榜單入圍名次,直接導致了大量粉絲的投票款打水漂。其中損失最大的是王俊凱的粉絲,涉及投票款也達到18萬元左右。相比較主辦方因投票獲得約160萬元收益,以及大量增加的偶撲App下載量和宣傳推廣效果外,王俊凱的粉絲花了大價錢卻被坑了。

  暗箱操作不是第一次

  值得注意的是,音樂風雲榜因賣榜引發的經濟糾紛並不只一次。網友“Blue藍色暖寶寶”指出,音樂風雲榜之前也欺詐過其他家明星粉絲,已是慣犯,這種違法行為應該得到制止和嚴懲。

  據有關媒體報道,2007年的音樂風雲榜中,主辦方在投票中存在“黑幕”,投票數位列第一的馬天宇和尚雯婕卻沒有得獎,而且主辦方也沒有按照之前的公示公開投票總數。當時光線傳媒品牌部總監王嫦春在回應媒體採訪時極力否認了“黑幕”之説,並認為粉絲出示的票數證據無據可依,而且不公開票數是要保持獎項的神秘感。但這樣的回答並沒有讓花了錢卻沒辦事兒的粉絲滿意。

  隨後,有粉絲將音樂風雲榜及主辦方光線傳媒的侵權行為向法院提起訴訟,並得到立案,這也是轟動一時的“全國首例短信投票侵權案”。據原告之一朱女士表示,“光線傳媒不公佈投票最終票數,侵犯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而且也沒有履行承諾公佈投票總數,涉嫌合同違約”。

  一次投票選秀活動僅短信收入少則百萬,多則千萬元,但是娛樂過程中的這一經濟活動卻缺乏監督。律師欒永明指出,“從短信投票欺詐現象來看,從加油好男兒、音樂風雲榜,到快樂男聲、紅樓選秀,均被社會輿論或知情者曝出黑幕。‘音樂風雲榜’看似是一起娛樂事件,但是,這個案件所引發的問題遠遠超過了娛樂圈的範圍,而成為了事關社會公共利益的公益事件”。

  主辦方侵犯消費者知情權

  音樂風雲榜這一IP屬於光線傳媒,製作部分仍以光線傳媒為主,操作平臺是偶撲,但實際上是一家。恒大音樂市場部宣傳總監王毅分析道,“偶撲屬於多米音樂的粉絲運營平臺,多米音樂有粉絲經濟與運營的戰略計劃,而今年1月,光線傳媒入股多米音樂,成為多米音樂的股東之一。本屆音樂風雲榜可以説是整合集團內部資源做的一次活動,而且因為光線傳媒之前砍掉了電視節目製作板塊,所以也需要聯合線下平臺做”。

  王俊凱粉絲小吳抱怨道,“投票都是粉絲花錢買的,但是偶撲和音樂風雲榜並沒有任何證據表明是王俊凱粉絲違規操作,就擅自清票。實際上,不僅是音樂風雲榜,很多類似的榜單都是以送花、投票等名義詐騙粉絲錢財,然後因其他商業利益,再更改後臺數據”。

  18萬元投票款不翼而飛,王俊凱粉絲也因此質疑主辦方涉嫌欺詐。對此,北京市眾鑫律師事務所律師張雷鋒告訴北京商報記者:“音樂風雲榜和偶撲的行為不夠成刑法上的詐騙罪,因為該行為是單位實施的,不符合詐騙罪的主體資格和特徵。所以本案的分歧主要是對是否存在刷單以及對刷單的處置是否合適,屬於民事上的失信行為。”

  儘管不涉及詐騙行為,但張雷鋒也同意,“偶撲在不公佈最終票數以及後臺數據的情況下直接對最終投票結果予以調整,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而且因為其調整行為導致買花的目的無法實現,已經構成了根本違約和對消費者的欺詐,並且侵犯了用戶的財産權,理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或侵權責任”。

  在王毅看來,如果如粉絲所言,此次音樂風雲榜確實存在某些不規範行為,就需要主辦方光線傳媒以及投票平臺偶撲雙方出面給予解釋。

  粉絲經濟是最大變現渠道

  不僅是音樂風雲榜,于日前剛落下帷幕的QQ音樂盛典也出現了賣榜糾紛,TFboys粉絲們花了120萬元為偶像衝榜卻什麼獎也沒有拿到。實際上,賣榜屢見不鮮的背後都是因為商業利益。但目前音樂行業缺乏相關法律法規的約束,尤其是針對行業內已經形成潛規則的賣榜行為,也沒有明確的處罰條文。

  有業內人士指出,每個娛樂榜單背後最重要也最需要的是廣大粉絲的熱情支援,其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偶像的人氣,但這種熱情和人氣可以通過多種形式進行體現和衡量。如果將投票直接與金錢掛鉤,既不利於良好的粉絲文化形成,容易導致鋪張浪費,同時對於青少年粉絲正確價值觀的形成也會有害無益。

  除了行業的監管外,企業也要擅于維護粉絲經濟。在文娛産業,粉絲經濟無疑是最主要的消費渠道,粉絲經濟中最典型的應用領域是音樂。王毅認為,“榜單評選是基於粉絲經濟運營的,是需要消費粉絲才能産生的變現模式,所以在投票前就一定要寫清付費投票規則,以及要解決好後續對粉絲造成的相關問題”。

  實際上,音樂評價體系除了依賴市場行為外,也應該搭建一個能獲得市場價值和業內認可的評價依據。這也需要政府、行業協會和企業的共同參與,並需要一定時間。歌手那英也曾在某活動中指出,買獎也是導致唱片業無序發展的原因之一,並希望能杜絕這類現象,給有才華的音樂人一些機會,也能夠讓外界尊重內地這些有真本事的音樂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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