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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通涉在華行賄遭美罰750萬美元 被指雇傭官二代

  • 發佈時間:2016-03-03 07:20:23  來源:新京報  作者:李媛  責任編輯:吳起龍

- 名詞解釋

  美國《反海外賄賂行為法》也叫《反海外腐敗法》,簡稱FCPA。1977年出臺的這部法律禁止美國公司為爭取和贏得生意而向外國政府官員行賄,該法案不僅適用於美國公司,也涵蓋任何在美國進行證券交易的外國公司。

  昨日記者了解到,晶片製造商高通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簡稱SEC)罰款750萬美元(約合4912.5萬元人民幣),以了結對該公司違反美國《反海外賄賂行為法》中有關反賄賂、賬簿與記錄控制方面的規定的調查。新京報記者從高通中國公司獲悉,高通方面已同意支付罰金,但沒有承認或否認指控。

  高通被指行賄政府僱員和國企高管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決定書顯示,高通違法的主要事實是,向中國國有單位或政府部門僱員提供了活動門票和禮品或支付了其差旅費用,並且雇用了中國國有單位的子女或朋友。

  有媒體報道,在其中一起案例中,高通應一位中國政府官員的要求招聘了一位實習生,據稱該實習生為前述官員的女兒。高通一封電子郵件稱,招聘“從客戶關係的角度來講相當重要。”在另一起案例中,高通的一位高管個人向一位中國國企高管的兒子提供了7萬美元借款,用於幫助後者購買房屋。隨後,這位高管的兒子也被高通聘用。

  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指出,高通上述行為,旨在巴結有影響力的中國政府官員,從而獲得國有電信企業的訂單。而高通在財報中未如實表述向中國政府官員提供的禮品的價值,僅把其列為正當業務支出。

  最近3年,高通在中國大陸的業績佔到其總收入的53%(2015)、50%(2014)和49%(2013),中國已成為高通最重要的市場。多年來,高通一直尋求各種途徑與中國政府建立密切的關係。2016年年初,高通宣佈成立貴州華芯通半導體技術有限公司,該公司由貴州政府出資18.5億元、佔股55%,高通以技術入股、佔股45%。曾有分析認為,其首要意義在於反壟斷調查之後,高通要與中國政府重建信任關係。

  高通支付罰金但未承認和否認指控

  高通目前已經同意與SEC和解,並且支付750萬美元民事罰款了結此事。

  新京報記者就此事詢問高通中國公司,高通方面給出的回應是,“高通不承認或否認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的調查結論”,“這不是一起刑事訴訟,美國司法部近期已經結束相關事項的調查,且並未採取任何行動”。

  回應聲明稱,美國SEC決定書中對此事的詳細説明,涉及的是公司在2012年之前的行為,並且該決定書完全解決了公司在之前公開文件中所披露的這起調查。

  高通執行副總裁兼總法律顧問唐·羅森博格表示,“公司始終承諾堅持道德操守並遵守全部法律法規,並將繼續服從《海外反腐敗法》的相關規定。”

  - 相關

  匯豐涉雇亞洲官二代被調查

  摩根大通、瑞信集團、高盛、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團和瑞銀等也遭查

  除高通外,國際金融巨頭匯豐也因涉嫌雇用亞太區官員或國企關聯人士被SEC調查。日前有媒體稱,匯豐雇用了一些亞洲官員的子女。

  多家金融機構被查

  匯豐控股于2月23日在港交所披露的《2015年業績摘要》中透露,SEC正就聘任由亞太區內政府官員或國有企業僱員介紹或與該等人士關聯的人員一事,對包括匯豐控股在內的金融機構展開調查。

  SEC調查的焦點在包括匯豐控股在內的金融機構,是否有違反美國《反海外腐敗法》的行為。《反海外腐敗法》禁止美國企業向海外官員提供金錢或其他有價值的物品,以贏得業務。

  匯豐控股在公告中表示,根據目前已知的事實,現階段要求其預測此事解決時間或任何可能對匯豐造成的影響,並不切實可行,而有關影響可能甚大。

  另據媒體報道,除匯豐控股外,包括摩根大通、瑞信集團、高盛、摩根士丹利、花旗集團和瑞銀集團等多家美國和歐洲銀行,也因在亞洲的雇傭情況被SEC調查。

  匯豐捲入多起醜聞

  針對雇傭行為的調查,是有著150年曆史的匯豐控股目前面臨的諸多麻煩之一。在匯豐控股披露的年報中,列舉其涉及的訴訟官司就多達數頁。為解決訴訟和支付向英國客戶不當銷售保險産品的賠償金,2015財年第四季度匯豐花費了逾7億美元,使其在該季度意外虧損8.58億美元。

  此外,匯豐控股還捲入了國際足聯腐敗醜聞。在上述業績公告中,匯豐控股表示,其正配合美國司法部關於國際足協或關聯方與匯豐的銀行業務關係的調查,調查內容包括是否容許處理可疑或在其他方面不正當的交易,或未能遵守適用的反洗錢法律及法規。

  - 焦點

  高通又一次“贏了”?

  被罰750萬美元後,高通的股價沒有大跌,反而上漲2.6%,收于52.11美元。

  相似的一幕在2015年年初也上演過。2015年2月,發改委裁定高通壟斷,處罰9.75億美元,折合人民幣60.99億元(相當於高通2013年度在華銷售額的8%),高通同意對中國市場專利授權費率和政策做出一些修改。至此,長達14個月的反壟斷調查宣告結束。

  與平常被罰股票大跌不同,當時高通股票應聲大漲3%。當時有外媒認為,這一裁定並未對高通業務産生巨大衝擊,罰款額度也低於一些分析師的預期。有觀點認為高通在該事件中“贏了”。高通因此調高了當年財年的營收和利潤預期值。

  相比之下,本次高通被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罰款750萬美元,也不算一個大數目。高通2015全財年營收為253億美元,凈利潤為53億美元,此次罰款僅為其2015年營收的0.03%,凈利潤的0.14%。

  最近兩年,因違反《反海外賄賂行為法》被罰的大型跨國企業中,不少罰款數目都在1000萬美元以上,遠高於高通。比如美國軟體製造商PTC在2016年被判罰返還1190萬美元的非法獲利並支付180萬美元利息,嬰兒配方奶粉製造商美讚臣2015年被罰1203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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