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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11"前電商掐架升級 京東稱實名舉報已被受理

  • 發佈時間:2015-11-06 07:41:54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吳起龍

  繼11月3日京東實名舉報阿裏後,昨天,京東再次宣佈該事件最新進展,稱國家工商總局已經受理並交予浙江省工商局作進一步的調查和處理。

  京東:浙江省工商局將調查舉報事件

  11月3日晚上,京東向國家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集團擾亂電子商務市場秩序,稱不斷接到商家資訊,反映阿里巴巴集團在“雙11”促銷活動中脅迫商家“二選一”,導致商家無法正常參與京東的“雙11”促銷活動。針對京東的實名舉報,阿裏第一時間回應稱,京東的實名舉報是“雞實名舉報了鴨,説鴨壟斷了湖面”,並稱“市場難免有炒作,但不能總是停留在炒作上,更不能把碰瓷和‘炒茶’當作事業。”

  昨天,京東在其官方微信上公佈事件最新進展:國家工商總局已經正式受理京東針對阿里巴巴集團擾亂電子商務市場秩序的實名舉報,並交予浙江省工商局作進一步的調查和處理。

  阿裏“小夥伴”海報暗諷京東

  有意思的是,昨天,作為阿裏的合作“小夥伴”,蘇寧也摻合進了這場雙11前夕京東和阿裏的“互撕”。

  蘇寧昨天發佈幾條相關海報,其中一條是“To某東,老闆若是真的強,頭條何須老闆娘”,還畫了一隻打上了禁止符號的“小強”。而對此,昨天,不少消費者認為蘇寧的“雙11”廣告明是暗諷京東支援小夥伴阿裏,實為借力炒作。

  看法:基本彼此間一場心照不宣的炒作

  京衡律師事務所余超律師對北京青年報記者表示,“二選一”是否違規,取決於事前天貓和商家簽訂合同的具體內容。“天貓、京東和商家之間,應該是平等主體的關係,平臺不能干涉商家的銷售策略,更不能將商家作為籌碼。”

  針對三家的“混戰”,昨天,多位消費者和業內人士表示,“雙11”前夕,天貓和京東競爭進入白熱化,不管最後浙江省工商局如何裁斷此事,這場“雞鴨之爭”都基本可以看作是彼此之間一場心照不宣的炒作。“毫無疑問,這已經為兩個平臺省去許多廣告費用。蘇寧摻合進來,‘醉翁之意’也在此。”

  最新消息

  工商總局:電商平臺不得限制經營者參與公平競爭

  昨日,國家工商總局局長張茅表示,電商平臺企業作為構建誠信守法的網路交易環境的第一責任人,要依法依規開展經營,充分、公平、有序競爭,不得限制電商經營者參與公平競爭。

  張茅強調,“雙11”臨近,電商平臺企業應該做到依法依規開展經營。網際網路不是法外之地,自覺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充分、公平、有序競爭,不得限制電商經營者參與公平競爭;不以惡意行銷手段參與競爭,自覺樹立起電商平臺的良好信譽和形象。

  工商鼓勵和支援成立網路經營者自律組織,加強對網路經營者的教育、服務、管理和監督,引導經營者自覺規範經營行為。制定和完善交易規則、交易安全保障、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制度,配合工商和市場監管等部門以及消費者權益保護機構廣泛開闢網路消費維權渠道;完善消費環節經營者首問和先行賠付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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