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廠員工拍照舉報車間 公司將其訴至法院
- 發佈時間:2015-11-05 07:46:00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李春暉
員工王某在公司車間拍照,事後用照片向食藥監部門舉報,並通過新浪微網志、酷六和馬鈴薯等網站發佈相關圖片和視頻。因認為王某嚴重損害了公司名譽,紐利味食品(北京)有限公司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王某訴至法院。近日該案在懷柔法院雁棲法庭開庭審理。
拍照發微網志被索賠
原告紐利味公司訴稱,王某係公司的車間操作工,2015年7月20日,王某未經允許在生産車間內拍照,違反了《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公司于2015年7月23日對王某做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理。
王某私自持自己拍攝的照片向懷柔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舉報,經該局檢查,公司內生産環境的衛生符合標準。之後王某通過新浪微網志發表車間內照片,同時附有文字解釋,稱要把為麥當勞、肯德基、必勝客等企業做輔助材料的單位曝光。
紐利味公司認為,王某發表的此條微網志,嚴重侵害了公司名譽,並對原告的供應客戶産生了巨大影響。公司曾與王某溝通,王某也一度將微網志刪除,但後又再次發佈該微網志,並在酷六、馬鈴薯等網站發佈有損公司名譽的視頻。後公司自行與網站溝通,視頻才被刪除,但不良影響至今存在。原告認為,王某的行為已經嚴重侵害了公司名譽,為此訴至法院,要求王某公開致歉,並賠償公司經濟損失共計9020元。
稱為維護公眾權利
近日該案在懷柔法院雁棲法庭開庭審理,對於原告的起訴,王某庭上辯稱其只是想維護公眾的權利。王某稱拍攝照片後,就到食藥監部門進行了舉報,其在微網志上發佈的照片也是真實的,並沒有捏造事實。同時王某還否認曾經在網上發佈過相關視頻。
紐利味公司稱,在與多家世界知名的餐飲公司合作的情況下,被告發表了不實的言論,對企業形象造成了影響,因此被告的行為屬於違法行為。
“被告微網志照片只是反映了公司在生産食品過程中尚未清潔時的現狀,並不能反映車間內實際的衛生狀況。此次微網志的發佈影響了經營,相應的訂單也有所減少。”紐利味公司代理人稱,王某在微網志上還用文字説明,特意披露了幾個大眾熟知的餐飲品牌,目的是引起不特定人的重視,使惡劣的影響進行發酵。因此被告的違法事實與原告的損害結果有因果關係。
“依照一般人的認知水準,在看到被告發佈微網志的圖片和文字説明通常都會主觀認為生産車間環境是不合格的,所以被告的行為與損害結果是有因果關係的,望法庭支援原告的訴訟請求。”原告一方表示。
“我拍攝的照片是真實的,只是想維護公眾的權利才這麼做的。”王某在庭上堅持稱。
法院未當庭宣判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