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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快的合併陷入壟斷疑雲 發佈會或將於3月召開

  • 發佈時間:2015-03-04 07:08:00  來源:法制日報  作者:汲東野  責任編輯:張少雷

  2月14日,快的打車與滴滴打車聯合發佈聲明,宣佈兩家實現戰略合併。2月28日,記者從滴滴打車公關人員處獲悉,關於此次合併的新聞發佈會或將於今年3月召開,發佈會上將涉及兩公司合併的更多細節。

  在移動出行平臺昔日互為競爭對手的兩家公司在情人節“牽手”,讓幾家歡喜幾家憂。很快,合併陷入壟斷疑雲。至今,疑雲仍未散去。

  此次對於兩家公司合併是否涉及壟斷的爭議主要集中在兩個層面,一是兩家公司的合併是否符合我國的反壟斷法;二是合併後,是否會造成壟斷。

  合併是否達到申報標準

  上述聲明宣佈,雙方合併的新公司,將實施Co-CEO制度(聯合CEO制度),快的打車CEO呂傳偉及滴滴打車CEO程維,將同時擔任新公司的聯合CEO。快的、滴滴將保留各自的品牌和業務獨立性,現有人員架構保持不變,業務繼續平行發展。

  滴滴與快的合併消息一傳出,關於其是否涉嫌壟斷的爭議亦現。滴滴和快的公司也就相關問題作出回應。

  2月16日下午,針對滴滴與快的的合併案,易到用車宣佈,已于近日向商務部反壟斷局、國家發改委價格監督檢查和反壟斷局舉報,指責北京小桔科技有限公司(“滴滴”)和杭州快智科技有限公司(“快的”)的合併行為未按要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重違反反壟斷法,請求立案調查並禁止兩家公司合併。

  易到用車公關人員3月3日告知記者,目前,商務部和發改委方都已確認收到有關文件,正按流程進行內部研究和評估。

  易到用車認為,快的公司在其官網2014年3月披露的資訊顯示:該公司司機賬戶流水達47.3億元人民幣,月均營收超千萬元,僅此一項就遠超相關法規規定的反壟斷申報標準。兩家未經申報而實施合併案件嚴重違法。

  根據反壟斷法規定,企業合併屬於反壟斷法中的經營者集中行為,如果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則應該向商務部反壟斷局進行申報。

  對於易到用車的質疑,快的公司資深副總裁陶然在微網志上調侃:“一家同業公司竟然連司機賬戶流水和營業額都傻傻搞不清,不知道是故作無知還是用心險惡。滴滴、快的只是為乘客提供了免費電招服務,乘客和司機結算的流水,是司機和計程車公司的收入,和快的、滴滴一毛錢關係都沒有!”

  滴滴和快的的營業額究竟是多少?滴滴和快的並沒有向媒體公開。由於滴滴和快的是非上市公司,兩家公司的財務數據也均未公開。

  根據易觀國際最新發佈的《中國打車APP市場季度監測報告2014年第4季度》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12月,中國打車APP累計賬戶規模達到1.7億。滴滴打車與快的打車分別以56.5%、43.3%的比例佔據中國打車APP市場累計賬戶份額領先位置。

  按照上述數據,滴滴與快的合併後,新公司在中國打車APP市場份額中的佔比將超過90%。

  易到用車認為,兩家合併後在相關市場上的市場份額超過90%,在事實上構成了線上打車行業的寡頭壟斷,將消滅和排除相關行業的市場競爭,嚴重損害中國廣大消費者的利益。按照相關法規,兩家的合併即使不構成反壟斷申報的營業額門檻,商務部也應有權依法進行調查並禁止兩家的合併。

  滴滴打車總裁柳青説:“我們做的是出行行業,包括去哪兒、神州租車、攜程都屬於出行領域,所以我們不涉及壟斷。”

  據有關媒體報道,用打車軟體叫車出行僅佔整體計程車出行比例的15%,還有85%的用戶選擇傳統的揚手打車。在大部分認同滴滴快的合併不形成壟斷的文章當中,這是一個常見的觀點。

  中國網際網路協會研究中心秘書長胡鋼表示,此事的癥結在於“相關市場”的界定範圍,就手機叫車市場而言,快的與滴滴無論從營業額還是市場份額來説,恐怕都是超出反壟斷法的規定,但如果將“相關市場”界定為包括計程車、商務約租車等整體汽車租賃出行市場來看,快的與滴滴的合併又遠遠未達到向商務部申報的標準。

  不過,他認為,此次爭議也凸顯了法律法規有待完善,尤其是在當下,移動網際網路改變了各個行業領域的運營主體及業務模式,相關的法律法規也應當根據市場形勢的變化進行修改及完善,從而更好地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2月16日上午,在商務部舉行的例行發佈會上,商務部發言人沈丹陽表示,目前商務部還沒有收到有關嘀嘀打車和快的打車相關交易經營者集中申報。根據反壟斷法及其相關規定,經營者集中達到申報標準的,經營者應事先向商務部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集中。

  據媒體報道,滴滴和快的都經由律師正式錶態:“由於兩邊企業均未達到有關經營者集中的申報門檻,因此不需要向有關政府部門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但已經在和商務部等監管部門積極彙報溝通情況。”

  長期關注網際網路産業的律師趙佔領表示,雖然快的打車和滴滴打車的市場份額很大,但是他們的銷售額並不高,因為大部分錢是交給計程車公司的,專車業務也只是剛剛起步,所以很可能達不到向商務部申報的水準。

  沒有形成壟斷能力

  儘管滴滴打車和快的打車均表示,企業未達到有關經營者集中的申報門檻,因此不需要向有關政府部門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但這也並不意味著兩家公司的合併一定暢行無阻。

  國務院反壟斷委員會諮詢專家王曉曄曾在接受媒體對此問題的採訪時分析認為,根據我國法律的相關規定,經營者集中沒有達到上述申報標準的,比如這個案子,如果説有人舉報了,商務部就要考慮經營者集中是不是具有排除限制競爭的影響,就要依法進行調查。

  王曉曄認為,商務部首先要考慮這個經營者集中是否會在中國打車軟體市場上産生壟斷性的情況,如果這兩個打車軟體企業其實加起來市場份額達到了90%以上,這個壟斷的情況可能會産生,但是即便這個並購達到了壟斷,商務部也不是100%要禁止這個並購,因為它還要考慮這個合併可能會産生什麼樣的好處。

  商務部研究院消費經濟研究部副主任趙萍表示,其實我們國家一直是鼓勵企業做大做強的,很多文件都是鼓勵企業通過並購重組的方式做大做強。“因此反壟斷法也規定了,經營者可以通過公平競爭、資源聯合這種方式來擴大規模提高市場競爭能力,而且經營者在集中當中雖然集中之後市場份額比較高,但如果是為了改進技術、降低成本、提高效率或者是為了保護環境、節約能源等這些目的,這樣的合併也是可以得到批准的。”趙萍説。

  趙萍對經濟上的壟斷概念和法律上違反反壟斷法的壟斷概念做了區分,滴滴和快的合併之後的市場份額在經濟學上是屬於處於市場壟斷地位,但是反壟斷法規定並不是處於壟斷地位就應該受到處罰,而是違反了反壟斷法才要受到處罰。

  我國反壟斷法規定的三種壟斷行為包括,(一)經營者達成壟斷協議;(二)經營者濫用市場支配地位;(三)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經營者集中。

  北京大成律師事務所律師魏士廩告訴記者,反壟斷法不反對更不禁止企業合法取得市場支配地位,只是禁止具有市場支配地位的企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競爭,阻礙技術進步,損害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的行為。所以判定是否涉嫌壟斷,還要看合併後的經營過程中是否濫用市場支配地位。

  具體到滴滴與快的合併是否違反反壟斷法,趙萍認為,更重要的是要看兩個問題,第一,在合併協議當中是否有違反反壟斷法的因素,其中包括在協議當中是不是規定了合併之後的銷售的價格。另一個,是不是限制服務的數量,同時有沒有兩者合併之後分割市場或者分割供應商這樣的問題,如果沒有的話就沒有違反反壟斷法;還有就是,兩者市場份額比較高,達到了國務院規定的申報的標準沒有,如果根據律師的解釋,沒有達到申報標準也是不需要申報的。

  業內人士認為,現在給滴滴和快的合併扣上“壟斷”的帽子還為時過早。移動出行目前還是一個創新産業,打車軟體面臨的挑戰非常巨大,還沒有形成壟斷的能力。

  國內資深競爭法專家、法學博士鄧志松認為,對於這樣一個新興市場,市場行情變幻莫測,具有創新思維的經營者可以憑藉創新優勢迅速進入市場並分割行業巨頭現有的份額。

  假如滴滴與快的合併成功,趙萍認為,從打車軟體行業內部來看,合併之後市場份額非常高,因此他們的市場行為就要受到更多的監管。她建議,為了避免合併之後的公司濫用市場優勢地位,出現限制價格或者是影響競爭這樣的行為,有關部門要及時監管。

  合併後仍需“燒錢”

  2月14日之前,快的、滴滴都獲得了4輪融資。快的於今年1月得到軟銀集團領投、阿里巴巴以及老虎環球基金跟投的6億美元投資,滴滴于去年底獲得淡馬錫、俄羅斯投資集團DST、騰訊主導的7億美元投資。根據兩家公司的財務狀況,預計合併後的總估值將達到60億美元。

  易到用車相關負責人表示,兩家公司在未合併前就展開了“燒錢大戰”,在事實上支配了行業內的市場規則,一旦合併成功,無疑會綁架行業規則,排除和消滅市場競爭。

  此前,快的、滴滴為了爭奪用戶,從2012年開始,依靠資本巨頭的支援,展開了一輪又一輪的補貼大戰,僅在2014年1月10日至3月底的77天裏,滴滴就支付了14億元的打車補貼,快的也付出了數億元。

  快的和滴滴官方曾表示:合併將給雙方提升效率以及節省成本,並進而分享給用戶。合併後兩方將持續創新,將資源集中投入到産品技術的優化升級,提升用戶體驗,同時拉動移動出行行業及上下游産業鏈的企業發展,為社會創造更大價值。

  在用戶層面,一方面用戶現有的積分將繼續有效,服務品質不會有任何下降等,另一方面,用戶將能享受更豐富的産品功能,更廣的城市覆蓋等。移動出行是一個創新的業務,方興未艾,國內競爭激烈,進入門檻比較低,海外競爭對手實力強勁,我們面臨的挑戰還很大。

  自滴滴與快的宣佈合併後,網友對於打車補貼是否會延續有較高的關注度。

  有網站調查顯示,如果取消補貼,有59.5%的網友選擇放棄使用打車軟體。

  業內觀察人士指出,目前用戶使用習慣仍在培養階段,打車軟體仍需要“燒錢”來鋪市場。

  2月25日,滴滴和快的發佈聲明稱,在相當長的時間內,該公司將繼續發放對乘客和計程車司機的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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