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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S店稱不買保險不給合格證 買車人怒斥霸王條款

  • 發佈時間:2014-10-14 14:26:00  來源:齊魯晚報  作者:王帥 黃新卉  責任編輯:陳晶

  近日,消費者高女士在章丘一家4S店購車時被要求必須買保險,不然就不給合格證。對此,高女士非常氣憤,她認為自己被“霸王條款”綁架了。

  9月27日,高女士在該4S店全款選購了一輛私家車,最後辦理手續時,銷售人員告訴她車輛合格證沒有下發,讓她一個星期以後來拿。“我當時也沒在意,一週就一週唄,再過來拿就行了。”高女士告訴記者,沒成想,一個星期後,自己再次來到4S店取車輛合格證時,銷售人員卻稱,必須在店裏購買保險,否則就拿不到合格證。

  對此,高女士不能理解,“為什麼要強制我買保險呢?如果拿不到合格證,車輛掛牌上戶都無法處理,那車還怎麼上路?”4S店的工作人員稱,這是他們公司的統一規定,只有從店裏成功購買了保險,才能夠辦理全部手續。

  工商執法人員告知汽車4S店工作人員,其行為侵犯了消費者自由選擇消費的權利,同時,按照反不正當競爭法,“經營者銷售商品,不得違背購買者的意願搭售商品或者附加其他不合理的條件”。因此,消費者選擇在哪購買保險、購買何種類型的保險,是消費者的自由與權利,不需要4S店進行干涉。經過執法人員的調解,高女士最終拿到了汽車的合格證。

  近年來,購車消費糾紛呈現不斷上升趨勢。僅今年1到9月份,章丘市工商局消費投訴臺就受理了91件購車消費糾紛,其中涉及購車搭售保險的佔到一半。在這類糾紛中,部分4S店受利益驅使,通過購車搭售保險、模糊保險相關細節條例、要求在指定保險公司買保險等方式,強制或半強制消費者購買汽車保險,並以此來收取保險公司的“返利”、“好處費”,違背了消費者自願購買的原則。

  “對於這些情況,消費者可以直接説‘不’。”工商部門提醒消費者,在選購車輛時,最好能夠找了解汽車專業知識的人一同前往,詳細諮詢車輛返修率、售後服務點、配件與服務價格等資訊,簽訂購車合同時,要仔細閱讀相關合同條款,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注意防範“霸王條款”。“必要時可以先電話諮詢工商部門,弄清楚後再作購買決定。”此外,消費者還應保存好發票、單據,一旦出現糾紛,善於利用法律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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