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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0月01日 星期二

約租車軟體遇叫停 交通委重申嚴禁私家車挂靠

  • 發佈時間:2014-08-14 07:44:00  來源:北京晨報  作者:韓元佳 曹晶瑞  責任編輯:張少雷

  方興未艾的商務約租車市場再度面臨觸及政策紅線的風險。12日晚間,北京市交通委頒布文件,重申嚴禁將私家車輛或其他非租賃企業車輛用於汽車租賃經營等。雖然約租車企業紛紛回應稱不屬於通知所針對的企業類別,但這勢必讓以司機加盟挂靠租賃公司模式運營的商務約租車企業遭遇當頭棒喝,商務約租車企業為政策合規而進行的業務調整在所難免。

  交通委:全面叫停挂靠模式

  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運輸管理局483號文件顯示(以下簡稱“文件”),一段時間以來,借助網際網路和手機軟體預約租車的消息頻繁見諸媒體。經核查,其中一些經營者主動與汽車租賃企業洽談租車事宜,或自行登記註冊汽車租賃企業但不按規定備案,同時將各類私家車聚于名下,其目的不是依法從事汽車租賃經營,而是在沒有取得合法營運資質情況下,以提供便利租車服務為名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文件重申,從事汽車租賃經營必須依法登記並申報備案;嚴禁將私家車輛或其他非租賃企業車輛用於汽車租賃經營;租賃車輛不得用於未經許可的出租等行業運營;嚴禁汽車租賃企業為非法營運者提供便利。

  目前商務約租車市場普遍採取兩種模式:一是採用租賃公司自有車輛,雇傭司機進行營運;二是招募私家車主和車,車挂靠第三方租賃公司,司機簽約勞務派遣公司。文件的頒發,意味著對於挂靠模式的全面叫停。據悉,一號專車主要採取第一種模式,而最早進入市場的易到用車則採用第二種方式。

  運管局新要求規定,租車時要由承租人明確填寫租車用途。

  租車用途不合法合規的,不得將車輛租予該承租人使用。同時,完整保存承租人身份核實、租車用途、書面告知書的有關資料,並錄入企業資訊管理系統,形成紙質和電子數據一致的客戶和合同檔案資訊,留存備查。

  車輛在租期間,汽車租賃企業發現或經管理部門告知,該車輛用途不合法合規的,應當依據規定,終止履行合同,收回在租車輛,1年內不受理該承租人的租車業務。

  同時,汽車租賃企業不得為承租人提供駕駛勞務,不得為其他經營業戶代開發票,不得為假借汽車租賃名義從事非法營運者提供或變相提供各種便利條件。對違反規定者,會在年度品質信譽考核和指標配置方面做出相應處理。

  約租車軟體:不屬於交通委通知對象

  “通知主要針對傳統汽車租賃企業,但易到用車僅是作為提供用車供需雙向資訊的網際網路平臺,為用車客戶提供車輛租賃和駕駛服務為一體的資訊居間服務,並不屬於通知所針對的企業類別。”易到用車公關總監胡緒雷對北京晨報記者表示。

  寶駕租車市場總監黃君發也對北京晨報記者表示,寶駕租車從一開始就將自身定位於“自駕”範疇,從來沒有,未來也沒有意願涉足提供交通委和運輸管理局所明令禁止的“駕駛服務”的客運運輸領域,不屬於交通委此次的規範範疇。

  而近日風頭正勁的“一號專車”則對北京晨報記者表示暫不回應。即將開展商務約租車服務的滴滴打車同樣表示不對文件進行回應。

  -分析

  約車軟體路在何方?

  事實上,無論是如今遭遇政策尷尬的約租車市場還是此前的打車軟體,與政策的一輪輪博弈都是逃不開的話題。

  私家車依靠挂靠租賃公司洗白的模式遭到禁止後,易到用車的商業模式將何去何從?胡緒雷表示,易到用車明確要求租賃公司對準入車輛進行審核,並在積極與有關部門溝通,共同建設規範化的商務約租車平臺,目前推進進度順利。

  但對於即將推出商務租車的滴滴打車來説,交通委對政策的重申卻讓其放慢了進入市場的腳步。據悉,滴滴打車原定於本月底前推出“U優打車”,其模式或將採用挂靠式。但昨日中午,滴滴打車緊急叫停了原定於下午兩點召開的媒體溝通會,其內部人士透露,U優打車的推出也有可能放緩。  

  -釋疑

  為何私車不能用於租賃?

  市運管局:汽車租賃經營車輛應是經行業管理部門備案在冊的車輛,車輛行駛證件註明的車主名稱應當是持證的汽車租賃經營者。同時,從事汽車租賃經營必須依法登記註冊並按規定申報備案,不申報備案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屬於違規行為。

  此外,汽車租賃經營不等同於出租客運經營,《北京市汽車租賃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汽車租賃是指經營者在約定時間內將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賃費用,不配備駕駛人員的經營活動。

  因此,無論是汽車租賃經營者,還是汽車租賃承租人,在未取得合法資質情況下假借汽車租賃名義從事營運活動的,屬違法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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