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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回應:糧食庫存增多 陳化糧會不會進民眾飯碗

  • 發佈時間:2015-12-07 07:10:33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吳起龍

  記者從國家糧食局獲悉:全國秋糧收購工作進展順利。截至11月25日,糧食主産區各類糧食企業累計收購中晚稻、玉米和大豆6438萬噸,比上年同期增加917萬噸。部分地方糧食庫存增多,這讓不少人擔心,長時間庫存的陳化糧食會不會流進我們的飯碗。國家收購的這些政策性糧食在什麼時候會往市場上銷售?儲存時間過長、經檢驗不符合食品衛生安全標準的糧食又去了哪?近日,記者採訪了國家糧食局有關負責人。

  國家政策性糧油公開競價銷售,生産年限會公示

  早在2006年,國家有關部門就制定了《國家臨時存儲糧食銷售辦法》,運用市場機制銷售國家臨時存儲糧。銷售方式主要是在糧食批發市場常年常時公開競價銷售。

  2006年以來,國家臨時存儲糧交易品種由最初單一的秈稻,逐步擴大到小麥、玉米、粳稻、大豆、食用油,糧源存儲地點基本覆蓋全國所有省份。

  為搭建全國統一的政策性糧食競價交易平臺,2014年,國家糧食局糧食交易協調中心正式成立,具體承擔組織協調國家政策性糧油交易等工作。

  國家糧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競價銷售糧源由國家有關部門根據糧食市場需求情況安排,分地區銷售計劃由國家糧食局下達中儲糧總公司。銷售公告由交易市場提前在網站上對外發佈。銷售標的由中儲糧總公司在規定時限內提供給交易市場,並由交易市場將交易清單在網站對外公示。交易前,中儲糧總公司將提供所賣糧食的實際存儲地點、品種、數量、生産年限、等級,以及近期的水分、雜質等品質指標。銷售底價由財政部商有關部門確定,並根據國家宏觀調控需要和市場供求情況進行調整。

  記者瀏覽國家糧食局網站發現,今年7月份以來,共發佈了8次最低收購價糧競價交易公告,累計包括國家臨時存儲小麥423.3萬噸,國家臨時存儲稻穀(早秈稻)483.3萬噸,國家臨時存儲玉米1583.9萬噸,以及國家臨時存儲粳稻302.5萬噸。

  根據規定,參加國家臨時存儲糧食交易的買受人為自願報名參加的國內具有糧食經營資格的企業或經營者。國家臨時存儲糧食存儲庫點(包括負責貸款的承儲庫和實際儲存庫點)不允許直接或間接購買本庫儲存的糧食。中央儲備糧直屬庫(企業)不得直接或間接參與競買,也不得安排其監管的地方承儲庫點之間互相購買。

  不達標糧食將定向銷售給酒精、燃料乙醇企業或飼料用糧企業

  國家糧食局有關負責人介紹,國家臨時存儲糧銷售總的原則是保障糧食市場供應和價格基本穩定。按照先進先出的基本原則安排銷售糧源,但對個別品種因加工用糧企業需要,也可安排部分新糧進行銷售。

  為充分發揮市場機製作用,臨時存儲糧投放的力度和節奏一般把握以下兩個原則:

  其一,在政策性糧食收購執行期內,一般暫停相關品種的銷售,收購執行期結束再適時啟動銷售。

  其二,糧食供應緊張、價格出現明顯波動時,及時增加投放量;當階段性供大於求、市場需求減少時,相應減少投放量。

  “這樣,通過有針對性的市場調控,讓糧食市場價格在國家宏觀調控下運作,把握政府對糧食市場調控的主動權。”這位負責人説。

  今年,由於國內糧食市場需求不旺,政策性糧食價格較高等因素,國家臨時存儲糧食競價銷售成交率不高。為此,國家有關部門正在研究庫存糧食銷售處理的具體措施,對儲存時間較長並經檢驗不符合食品衛生安全標準的糧食,將根據品質情況和有關標準、要求,定向銷售給酒精、燃料乙醇企業或飼料用糧企業。

  據記者了解,我國《中央儲備糧油輪換管理辦法(試行)》對不同品種糧食的儲存年限做出明確規定。其中長江以南,稻穀的儲存年限是2—3年,玉米1—2年,豆類1—2年;長江以北,稻穀儲存年限是2—3年,玉米2—3年,豆類1—2年。《辦法》規定,對不宜存的糧油,必須進行輪換;對宜存糧油中接近品質控制指標或超過儲存規定年限的,也要進行輪換。中儲糧總公司提供的數據顯示,近年來,中央儲備糧的宜存率一直在95%以上,實現了常儲常新。

  國家糧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對定向銷售給酒精、燃料乙醇企業或用作飼料的糧食,會採取嚴格的監管措施,對糧食出庫、運輸、進廠、加工、銷售等各環節實行全程監管,建立報告制度,密切跟蹤流向,落實監管措施,責任到人,確保企業按規定用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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