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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商亂象待破 分類監管成突破口

  • 發佈時間:2015-07-10 07:20:55  來源:經濟參考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朱苑楨

  業內:《無店舖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對微商影響最大

  微商亂象待破 分類監管成突破口

  商務部此前公佈的《無店舖零售業經營管理辦法(試行)(徵求意見稿)》在各地傳統電商及微商群體引起較大反響。《經濟參考報》記者在北京、天津、浙江、重慶等多地採訪了解到,淘寶、京東等平台下的傳統電商普遍較為支援,認為其通過規範行業秩序,增強了廣大網路創業者的信心。但是,部分處在初創期的微商擔心這或將增加創業成本。專家指出,當前微商亂象亟待規範治理,但應注重分類監管,出臺細則,以防挫傷創業者熱情。

  傳統電商普遍支援行業規範

  對於商務部此次出臺的徵求意見稿,業內認為,這對傳統電商整體負面影響不大,特別是一些在淘寶、京東等平臺經營了多年的電商,已擺脫了單打獨鬥的模式,有的成立了公司,工商、稅務等手續相對齊全。傳統電商普遍認為,這一政策對規範電商經營秩序,打擊假貨水貨有一定作用。

  張玲和丈夫在淘寶上經營著一家網店,負責服裝設計、客服和發貨,製衣環節外包給一家工廠。張玲告訴記者,經過5年的電商經營打拼,她去年的銷售額達到60多萬元,凈利潤在9萬元左右。

  她表示,這一規定對傳統電商影響不大,準入門檻、證照遞交審核這些以前天貓、淘寶已經在做,受影響的是有著投機心理、産品品質良莠不齊的電商。“我是希望通過監督讓電商環境越來越好,買家信任了,交易量才能上去。”

  阿里巴巴集團表示,淘寶平臺大部分網店符合國家免稅規定,還有一部分是製造業企業線上銷售,有實體店銷售兼顧線上銷售,部分網上開店的企業線下已在交稅。

  “作為平臺,對於天貓商家和在淘寶上開店的企業,阿里巴巴要求商家提供營業執照等證照資訊;對於淘寶開店的個人,實行的是以個人身份證實名註冊開店。”阿里巴巴集團副總裁高紅冰説。

  微商經營現狀可能面臨終結

  業內人士表示,商務部徵求意見稿目前看對微商的影響是最大的,今後無執照、不繳稅、任由發展的微商經營現狀可能會面臨終結。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微商從業者已從1000萬激增到2000萬人,“微商大爆炸”後所産生的種種問題已經接踵而至。

  “綠天下”是重慶首家微信點餐、配送到府的B2C模式火鍋店,無實體店舖,主營重慶火鍋、羊肉湯鍋等特色産品。“綠天下”總經理王建説,他們是在工商部門登記註冊的正規電商,營業執照、經營許可證、食品流通許可證齊全,但像他們這樣的在行業裏並不多。

  “以食品經營為例,很多人註冊一個公眾號就開始銷售食品,營業執照之類的資質都沒有。在口碑相傳中,如果消費者吃了買來的食品生病,也只能是維權無門。”王建表示。

  據2014年發佈的《中國化粧品安全指數報告》中抽樣數據顯示,網路渠道購買的含有超標激素的化粧品導致過敏性皮炎,成為化粧品傷害的頭號殺手。

  微商多以“網際網路+”來給自己“正名”,有的打著“官方正品”的旗號,缺乏傳統電商的信用體系。為增加可信度,有微商使用“微信對話生成器”、“支付寶轉賬截圖器”等對話、交易記錄造假工具。尤其是僅在朋友圈發圖、通過微信聯絡的微商,不需要提供身份證、手機號等資訊,沒有營業執照、不繳稅是常態,很容易為假冒偽劣商品提供法外之地。

  張玲説,微商有的要求發展下線,層級分明,已經有了傳銷的傾向。“我有一個朋友在微信上賣‘南韓馬油麵膜’,手裏囤了大量的貨,還拉身邊的人一起做。怕你不懂還有專門的‘講師指導’,客戶對話、發貨記錄都是生成器造假。”

  不過,也有創業不久的微商表達了對商務部徵求意見稿的擔憂。重慶市南岸區申先生經營了一家售賣辣子雞、川味香腸臘肉的微店,在朋友圈推廣。他擔心,一旦微店要辦理營業執照、繳稅,成本可能會大幅提升,這可能讓尚處在起步中的微店雪上加霜。

  治理微商亂象需要多點著力

  包括微商經營者在內的部分網路創業者認為,國家應加大對微商亂象的治理力度,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針對傳統電商的普遍期待與微商發展亂象,業內人士建議應採取一系列措施。

  在電商領域進一步簡政放權,探索適合電商特點的行政及辦公方式很有必要。海關對跨境電商實行365天24小時保持服務線上,這對廣大電商來説是實實在在的幫助。業內人士表示,電商監管不同於傳統商貿業態,希望今後能多一些類似海關的舉措,減少電商在行政辦公領域的手續辦理、蓋章負擔。

  有電商提出,這次商務部的徵求意見稿裏規定“相關服務者應當對無店舖零售經營者提供的資訊資料進行核驗,並留存複印件備案、備查。”他提出,在當前無紙化、資訊化的大趨勢下,留存複印件這項要求並不必要,完全可使用影像採集。

  當前加大對微商分類監管迫在眉睫,但切勿“一棍子打死”,以免挫傷網路創業積極性。由於微商不同於淘寶等電子商務平臺,賣家大部分為自然人,大都沒有進行過任何工商營業登記,目前工商部門對於微商監管和消費關係認定存在盲區。

  重慶市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投訴部主任喻軍認為,微信行銷作為新生事物,切勿“一棍子打死”。長遠來看,可參照電子商務為其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體系,工商、食藥監、物價以及微信平臺應形成聯動機制。

  對於微商的規範,專家認為不能大而化之,應制定相關分類監管細則。例如,什麼種類的商品要辦理營業執照,可以要求食品、化粧品等關係消費者身體健康的商品必須辦理營業執照;什麼樣的銷售規模需辦理營業執照、繳稅,等等。必要的還要繳納保證金,一旦出現假冒偽劣等問題由微信平臺先行賠付。總之,要對初創期的微商留足發展空間。

  同時要完善電商信用體系建設。口袋購物CEO王珂表示,目前淘寶等已經初步建立起了信用體系,但微店“熟人交易”比較多,“信用”多來自社交關係中的“信任”。隨著手機APP、微商等新的網路創業形式不斷豐富,加強對這些電商領域“後起之秀”的信用、品質評定變得越來越重要。

  專家建議,這類市場行為要借鑒已有的電商發展經驗,鼓勵類似網店聯盟、軟體市場、消費者點評等第三方評價機構建設信用體系,幫消費者篩選優質網商,淘汰假冒偽劣者。在這一過程中還要注意打擊虛假評級、商業賄賂等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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