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葡萄酒消費稅退稅改為實時抵扣

  • 發佈時間:2015-03-24 03:46:00  來源:人民網  作者:李麗輝  責任編輯:時習

  國家稅務總局日前修訂了《葡萄酒消費稅管理辦法》,取消對葡萄酒消費稅實行憑《葡萄酒購貨證明單》退稅的審批管理方式,改以抵扣辦法解決葡萄酒消費稅重復徵稅問題。納稅人從葡萄酒生産企業購進(以下簡稱外購)、進口葡萄酒連續生産應稅葡萄酒的,准予從葡萄酒消費稅應納稅額中扣除所耗用應稅葡萄酒已納消費稅稅款,進一步減輕辦稅負擔,提高辦稅效率。

  “取消審批並不是放手不管,在加強後續管理上我們也下了功夫。”稅務總局貨物和勞務稅司有關負責人表示,葡萄酒消費稅退稅審批取消後,納稅人要按照現行消費稅管理規定,建立《葡萄酒消費稅抵扣稅款臺賬》,作為申報扣除外購、進口應稅葡萄酒已納消費稅稅款的備查資料,方便稅務部門事後監管,防範稅收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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