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期間微信紅包收發高達32.7億次
- 發佈時間:2015-02-25 07:09:00 來源:北京日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世界上最遠的距離,就是我坐你對面,你卻在搶紅包。”剛剛過去的這個春節,因為移動網際網路時代的手機紅包大戰而發生了一些變化。昨日,掀起這輪轟轟烈烈大戰的兩位主角微信和支付寶分別發佈數據:春節期間微信紅包收發總量為32.7億次,“春晚搖一搖”互動總量超過110億次,截至大年初三支付寶紅包總參與人數(除去重復參與人數)就已經超過1億。這一數據著實驚人,甚至有點“瘋狂”。
去年整個春節,只有800萬微信用戶參與爭搶4000萬個紅包,而今年春節這一數據迅猛增長……去年春節“小荷才露尖尖角”的手機紅包,今年春節正以勢不可擋之勢,掀起一陣又一陣波瀾。在手機紅包改變傳統風俗的同時,是網際網路巨頭對移動支付和線上社交圈的激烈爭奪,以及眾多商家通過這一新的傳播途徑對用戶眼球的吸引。
“瘋狂”的手機紅包背後,是“瘋狂”的搶紅包者,更是“瘋狂”的市場份額之爭。
男子除夕收近7萬元微信紅包
除夕夜央視春晚吉祥物“羊羊”一聲令下,電視機前的老老小小不停晃動著手機……和央視春晚結合,這是去年漂亮取得“珍珠港逆襲”的微信在今年春節使出的奇招。微信團隊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除夕當晚除了廣州、深圳、北京等多個産品及技術團隊加班、監控著後臺微信紅包數據外,就連央視春晚的後臺還有一小塊區域是微信團隊的前線指揮部,“搖一搖搶紅包的時間要嚴格對齊春晚的時間和産品後方支撐人員的時間。”
昨日,微信團隊公佈數據顯示,除夕夜“春晚搖一搖”互動總量超過110億次,其中22時34分出現峰值達每分鐘8.1億次,全球185個國家都有人參與春晚微信搖一搖。除夕當天,微信聯合京東、泰康、微店等品牌商家共發出了5億元現金紅包。
紅包大戰的另一主角支付寶同樣把高潮戲安排在除夕晚上。從除夕晚上20時開始,每個整點支付寶首頁都會上演一場“打地鼠”遊戲。支付寶數據顯示,僅除夕夜的24小時內(2月18日淩晨1時到2月19日淩晨1時),就有6.8億人次參與了支付寶的紅包遊戲,僅除夕夜支付寶紅包的收發總量就超過2.4億個,總金額達到40億元(包括現金和代金券)。而截至大年初三,支付寶紅包總參與人數就超過了1億。
除了網際網路大佬們闊氣撒出的大把紅包外,親友間的互動發紅包也成為春節的一大娛樂項目。微信數據顯示,來自深圳的一位男性用戶除夕當日收取69478.31元,成為微信紅包榜的頭名;而支付寶方面,來自杭州市的朱先生春節開啟了“群紅包撒錢模式”,總共發出了64520個支付寶紅包,紅包總金額高達26萬元,成為全國最慷慨的土豪。
支付寶和微信各為補短板
微信方面,截至正月初五,微信紅包收發總量為32.7億次;截至大年初三,支付寶紅包總參與人數則超過了1億。此外,支付寶的數據顯示,除去商戶發送的紅包外,用戶個人發送的支付寶紅包平均金額為59.1元,不少用戶將紅包作為家人、朋友間的親密互動交流,而非純粹的“發錢”。而此前雙方公佈的數據顯示,春節期間包含微信、QQ、支付寶在內,騰訊和阿裏兩家將一共向用戶發放超過80億元現金和代金券紅包。
在市場研究機構DCCI網際網路研究院院長網際網路專家劉興亮看來,無論是支付寶還是微信,此次“紅包大戰”都是在上演移動支付的用戶教育升級版。
艾瑞諮詢的統計數據顯示,截至2014年第4季度,阿里巴巴公司支付寶佔據第三方支付領域48.8%的市場份額,微信支付背後的財付通佔18.7%。“通過輕鬆有趣的紅包,可以養成用戶的移動支付習慣。如果用戶不綁定銀行卡就沒法發紅包,也沒法提現,對於網際網路企業來説,發展新用戶成本很低。”劉興亮説。
“用戶一想到聊天,就會想到微信;反之想到支付,就會想到支付寶。”電商觀察人士魯振旺表示,通過手機紅包大戰,微信希望獲得更多的移動支付入口,支付寶則希望增添社交性,各自補足自己的短板。在一定程度上,支付寶和微信在這場春節紅包大戰中實現了“共贏”。
移動支付廣闊的市場前景,正是網際網路巨頭們投入真金白銀的動力。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趙佔領表示,今年紅包中有包括打車軟體、微店、視頻網站提供的各種移動服務的代金券,商家已經將目光投向移動付費應用,希望提供給用戶嘗試多種O2O應用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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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紅包要交稅?
春節裏大夥兒搶紅包搶到手軟的同時,一條“微信紅包還要收稅”的消息也不脛而走,讓不少人大跌眼鏡。消息稱,微信紅包涉及資金轉移,接受資金一方存在繳納個人所得稅的問題。
對此,北京市國家稅務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微信紅包”所得具有較大偶然性,根據我國《個人所得稅法》,偶然所得稅率為20%。然而《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規定,偶然所得是指“個人得獎、中獎、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質的所得”。“《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並未對偶然所得作出具體金額限制。但在實際操作過程中,往往以金額較大作為一項判斷標準。”
依據目前微信對於微信紅包的規定,紅包金額單次不超過200元。對此,北京大學金融法研究中心博士李明分析認為,對於民間紅包贈與,我國法律並無明確規定,對民間習俗宜採取容忍態度。“微信紅包”的參與人群範圍更廣,與傳統的親屬間紅包贈與行為也有一定差別,因此其法律地位仍需明確。不過,考慮到徵稅帶來的操作成本與社會效應,“微信紅包”的所得稅徵收問題更多只是一個理論問題,不太具有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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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寶微信靠沉澱資金髮大財?
“微信紅包告訴你什麼是資本運作。僅僅2天時間微信綁定個人銀行卡2億張,幹了支付寶8年的事。若30%的人發100元紅包,共形成60億元的資金流動,延期一天支付,民間借貸目前月息2%,每天保守收益就420萬元,若30%的用戶沒選擇領取現金,那麼其賬戶可以産生18億元的現金沉澱,無利息(成本)……這才是資本遊戲。”這麼一條分析同樣也在春節期間活躍于朋友圈、微網志等社交平臺上。
微信紅包細則顯示,“紅包提現”後資金也要在1到3天內到賬,獲得的紅包暫時到不了用戶賬上,也就暫時成了沉澱資金。如此,微信或者支付寶可以用這筆沉澱資金去發財嗎?
中國人民大學經濟學院副院長王晉斌告訴記者,第三方支付機構不得擅自動用沉澱資金,也就是用戶仍未提現的紅包,但在現行規定下監管機構默認沉澱資金利息在提取風險準備金後,其餘可以歸於支付機構擁有。“但需要注意的是,微信方面不能挪用沉澱資金,不可能獲得月息2%的高額民間借貸利率,而且沉澱資金在微信賬戶停留時間較短,沉澱資金利息總體上規模將較小,並不會有所謂的‘資本遊戲’那麼誇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