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紅海玩浮潛溺亡 途牛及接待公司一審被判賠20萬
- 發佈時間:2016-05-11 10:18:20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金瀟
70歲的沈某參加北京途牛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境外遊項目,在紅海浮潛時不慎溺亡。家屬隨後將途牛告上法庭。一審時,朝陽法院認為,途牛和第三方旅遊接待公司未盡安全保障義務,判決兩公司連帶賠償20萬餘元。沈某家屬提出上訴。昨日,該案在市三中院二審開庭,途牛稱,沈某係心臟驟停非溺水。
>>原告
紅海浮潛係臨時增項
沈某家屬稱,2015年2月14日,70歲的沈某與途牛簽訂團隊出境旅遊合同,定於2015年3月16日至3月23日赴埃及旅遊。
根據行程單,2015年3月19日的旅遊地點為紅海。根據行程單,途牛公司作出的活動推薦,自費項目為紅海玻璃船、紅海潛水艇、紅海4X4驅越野衝沙、深海垂釣和尼羅河遊船+肚皮舞表演+晚餐,不包括浮潛項目。
當日,導遊安排沈某等10人進行浮潛,沈某不幸溺亡。家屬認為,導遊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內容,應當視為雙方增加了服務內容。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沈某在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安全不受損害的權利。
據此,沈某家屬將途牛訴至法院索賠50萬餘元。
途牛公司認為,接待沈某的是北京遊夠天下國際旅行社有限公司,因此在一審中追加該公司為第三人參加訴訟。
>>證言
有救生員陪同仍事發
一審庭審時,家屬向法庭提交同團旅遊者證言,事發當天,旅遊接待公司組織遊客進行“紅海玻璃船”項目,主題是在船上看珊瑚,到海面後再進行十幾分鐘浮潛。
同遊者證言顯示,事發當天早上8點左右,旅遊接待公司組織集合準備出海,但因海上風大,海警不讓出海。此後,有很多遊客稱既然出來玩就想搞搞項目,出海沒戲了,就坐玻璃船看看珊瑚。
經過協商,遊客上船出海1個多小時,準備返程時遊客們被告知可以浮潛,但前提條件是參與浮潛的人必須會游泳。
旅遊接待公司工作人員稱,那個水域非常淺,水也就到成年人胸口處,並且遊客身旁有兩名救生員陪護。
“我們團有三個人參加浮潛,包括沈某。”同遊者回憶,浮潛時,遊客都戴著浮潛器,其間也有兩個救生員跟著。
同遊者及旅遊接待公司的工作人員證言稱,在浮潛過程中,一開始沈某還在水中浮潛,後來有人發現沈某不動了。經搶救無效,沈某身亡。
>>被告
死者自願參與非溺亡
經一審法院審理認為,下海浮潛具有相對較高的人身危險性,所以途牛和旅遊接待公司在提供該項目服務時,更應盡到審慎的注意義務。
根據同團人員陳述,玻璃船上救護設備簡陋,雖救生員和俄羅斯醫生對沈某進行了必要的搶救措施,但仍未能避免沈某死亡後果的發生。
綜上,可以認定,途牛公司及旅遊接待公司在沈某進行該項目的過程中,並未完全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對損害的發生承擔與其過錯程度相應的賠償責任。
據此,朝陽法院判決,兩公司連帶賠償沈某家屬20萬餘元。
沈某家屬隨後提出上訴。昨日的庭審中,途牛公司辯稱,沈某是自願參加浮潛項目的,教練對遊客進行培訓,並告知了注意事項。
“沈某的死亡原因是心臟驟停,而非溺水死亡,故其死亡後果是其自身原因造成的,與我公司無關。”途牛代理人表示。
死者家屬認為,早在沈某旅遊前就已經交給途牛沈某的健康證明,作為旅遊産品的經營者,途牛應當告知沈某旅遊項目的風險性。
昨天,此案未作出判決。
>>提示
建議出境遊前買保險
據了解,國內遊客在紅海、黑海等地旅遊溺亡事件頻發,而對此,國內多數旅遊公司均為遊客提供出境遊保險。
一位資深旅遊業界人士告訴記者,一些國家和地區會強制遊客購買出境遊保險,例如歐盟地區國家,大使館在辦理簽證時便要求旅遊團員購買出境保險。但是埃及的紅海等地區,尚未有此類強制性規定。
這位業界人士分析認為,由於境外旅遊部分項目不適宜所有年齡段人群,因此遊客在選擇旅遊産品時應當結合自身健康。此外,由於出境遊部分項目存在風險,因此建議遊客購買出境遊保險。
據悉,出境遊保險可以在旅行社或保險公司購買,價格在一兩百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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