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節消費糾紛“老梗”多 處罰機制需更“給力”
- 發佈時間:2016-02-19 07:17:48 來源:經濟參考報 責任編輯:金瀟
春節黃金周發生的哈爾濱“天價魚”事件近日引起廣泛關注。無論事件最終調查結果如何,都讓人想起了上個國慶黃金周的青島“天價蝦”事件。梳理黃金周消費糾紛,大多集中在一些“老梗”上。在消費市場多年的“潛規則”面前,部分監管部門的行政手段依然存在“肌無力”的情況。
消費投訴“老”問題頻發
各地市場監管部門正陸續公佈春節期間消費投訴情況。記者梳理髮現,許多城市春節的傳統投訴重災區的投訴量和佔比依然居前。
一是食品與餐飲服務領域投訴高發。具體問題包括:年夜飯未如約提供服務、加收餐位費、套餐訂金糾紛等“老”問題頻發;春節饋贈佳品多“金玉其外敗絮其中”,保健品品質低劣、果籃內層水果腐爛變質、酒水飲品“貼洋標”“傍名牌”等現象不少見。
春節期間,上海市消保委共受理消費者此類投訴78件,佔投訴總量的11.4%;南昌市12315熱線受理此類投訴32件,佔投訴總量的39.5%。
二是商場促銷活動“貓膩”多,消費者真正能得到實惠的少。許多“買一送一”概念模糊,名不符實;“滿幾百送幾百”的促銷承諾,往往送出的是限制了時間、樓層、商品的購物券;商品加價後再打折的情況依然存在。
石家莊12315熱線數據顯示,此類投訴佔商品類投訴總量的14.28%,其中一類是有獎銷售,即在商場購物滿一定金額後可抽獎,獎品為可低折扣購買玉器首飾,但實際上這一折後價高於市場價,或玉器首飾的商品品質存在問題。
“老毛病”為何老發作
節假日消費“老梗”頻發,原因有以下方面:
一是消費基數的增加使得投訴量隨之增加。南昌市消保局局長周國群認為,節慶期間,民眾旺盛的消費需求是投訴量相對增加的一大原因。據商務部監測,2月7日至13日,全國零售和餐飲企業實現銷售額約7540億元,比去年春節黃金周增長11.2%;而在上個國慶黃金周,這一數據還突破了萬億元大關。
二是商家受牟利心理驅使違背誠信經營理念。專家指出,經營者往往會採取模糊、篡改等方式隱藏商品關鍵資訊,以誘導消費。比如,青島“天價蝦”事件中變“份”的計價方式為“只”。
三是消費者維權意識與能力的“雙貧乏”。南昌大學法學院教授藍壽榮認為,這主要是由於《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計量法》等相關法律宣傳力度不夠或方法不對,消費者或不清楚自己的權益,或不了解維權的途徑和方式。
處罰機制需更“給力”
南昌的候先生大年初二中午在一家餐飲店消費999元,因商家收取了2元餐位費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經調解,商家承認錯誤並同意返給候先生500元的消費券作為補償。從案例分析,商家因貪小利而吃了大虧。
但周國群告訴記者,由於國家相關法規原則性規定多、細則少,以前類似投訴較難達到這樣好的調解效果。但自去年12月以後,江西省成為全國第二個以立法形式明確“從事餐飲業的經營者,應當明示其提供食品和服務的價格,不得收取包廂費、開瓶費、食具消毒費等不合理費用”的省份,情節嚴重的違法者最高可處5萬元罰款,極大提升了經營者的違法成本。
而據記者了解,我國多數省份未出臺類似細則,在餐飲服務業多年的“潛規則”面前,監管部門的行政手段依然存在“肌無力”情況。
此外,在食品安全領域,由於縣(區)一級市場監管部門正在進行“三合一”機構改革,個別新成立的機構存在體制、機制不暢等問題,在一定程度導致了“懶政”現象,甚至影響到日常監管工作,亟須引起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