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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利浦空氣凈化器屢責不改 適用面積誇大1倍

  • 發佈時間:2015-01-23 10:05: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時習

  近日,上海市質監局再次公佈了空氣凈化器産品品質安全風險監測結果,顯示一款飛利浦空氣凈化器未標稱産品適用面積,而在一年前,同樣是該款空氣凈化器因為同樣的問題被上海市質監局通報,該款標稱的適用面積為30平方米,而實際檢測值僅為15平方米。一款産品連續兩年兩次被通報,到底是飛利浦不重視地方標準,還是其內部管理出現了漏洞?

  産品適用面積不符合地方標準

  近日,上海市質監局通報了空氣凈化器産品品質安全風險檢測結果,在採集25批次樣品中,7批次産品的實際適用面積與標稱不符,3批次産品既未標稱適用面積,也未標稱顆粒物潔凈空氣量,其中知名品牌飛利浦也再次因為適用面積遭到質監部門的風險通報。

  檢測結果顯示,標稱由珠海經濟區飛利浦家庭電器有限公司生産,型號為AC4025的飛利浦空氣凈化器(生産日期為“2014.03.17”,商標為“PHILIPS”),未標注其實際適用面積,實際檢測值為14平方米。值得注意的是,早在2013年底,上海市質監局通報空氣凈化器産品品質安全風險監測結果中,飛利浦(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生産的型號同樣是AC4025的“PHILIPS”空氣凈化器(生産批次為 “2013.3.7/6947265403150”)便被指出,實測適用面積低於標稱值,當時其標稱的適用面積為30平方米,而實際檢測值僅為15平方米。

  據了解,上海市質監局兩次品質抽檢,都是依據DB31/622-2012《空氣凈化器能源效率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級》,這是一個上海市地方標準,並沒有在全國範圍內實施。

  記者從飛利浦相關工作人員處了解到,飛利浦空氣凈化器産品一直在上海地區銷售。對於此次質檢問題,該飛利浦工作人員表示,主要因為目前國家尚未出臺適用面積的統一計算方法,不同企業採用計算面積的方法不一,從而導致了標稱面積和監測面積不一致,至於具體的處理措施並未提及,並隨後讓記者聯繫飛利浦高級公關經理徐華,而徐華在回應中也並未回答飛利浦遭遇風險通報的原因,也沒有回應飛利浦是否有所舉措,僅僅不斷強調“産品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是合格産品”。

  企業借標準漏洞謀取自身利益

  據了解,適用面積是空氣凈化器産品除了CADR(潔凈空氣輸出比率)值之外的另一個能夠直接影響消費者選購的參數,其主要體現産品更適合在多大面積下使用,往往消費者在購買空氣凈化器時,除了考慮産品的凈化效果外,適用面積也是關鍵指標之一。

  上海市質監局還特意提示消費者,購買空氣凈化器時,應關注其明示品質標準與適用面積的標注依據,不同標準或依據存在差異,可能引起實際産品使用效果不佳等問題。

  據了解,目前國內空氣凈化器産品適用面積並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如何規範企業宣傳數據就成了相關部門的難題。

  儘管此次抽查過程中,飛利浦AC4025的適用面積顯示“未標稱”,但記者登錄京東、亞馬遜[微網志]和國美線上、蘇寧易購[微網志]等電商平臺發現,目前正在銷售的飛利浦AC4025型號空氣凈化器,在産品説明中,適用面積標稱有“20-30平方米”、“30平方米以下”等不同數值,遠高於此次上海市質監局所檢測的“14平方米”。

  對於飛利浦空氣凈化器在適用面積上連續兩年被通報,業內專家普遍認為這和飛利浦企業的流程缺陷、生産工藝下降、不重視地方標準有關。中國電子商會副秘書長陸刃波認為,更多的原因可能是在於企業內部流程出現了問題,這其中包括産品生産流程沒有調整、標識流程沒有更改等等。

  家電分析師梁振鵬則有不同的觀點,認為主要可能存在兩大原因。一方面是飛利浦對地方標準不重視,使得其對這種問題通報也並不重視,因此沒有採取任何解決措施。另一方面則是飛利浦自身研發、生産工藝水準不斷下降所致。

  國家將出臺適用面積新標準

  企業之所以在適用面積上大做文章,和消費者對適用面積的不重視態度也有關。記者發現,眾多消費者的售後評論中,都沒有提及適用面積未標稱或標稱不合理一事,顯然,作為衡量空氣凈化器産品凈化效果的重要指標,適用面積仍然處於易被忽視的境地。而由於沒有強制性的統一標準,也讓一些企業鑽了空子,出現誇大宣傳産品適用面積或者未標稱適用面積,誤導消費者。

  不過這一情況有望在今年底得到徹底解決。日前,國家家用電器品質檢驗中心健康家電分析測試中心試驗室主任張曉表示,在去年底已經發佈徵求意見稿的國家空氣凈化器新國標有望在今年底正式推出,而徵求意見稿中明確表示將新增適用面積。

  蘇州計量測試研究所研究員歷龍表示,室內面積其實是凈化效果的重要指標,過低則達不到凈化效果,過高則消耗更多不必要的資源。

  在業內專家看來,作為跨國企業的飛利浦如此行事,深層次原因在於飛利浦撤離、淡出家電業務的戰略。梁振鵬指出,飛利浦如今在家電産品的研發、設計、生産方面比較落後,在中國家電市場上最有價值的就是其品牌,而且飛利浦對家電業務僅是一個維持的狀態,並不是重點業務。這從飛利浦此前出售彩電業務即可看出,飛利浦事實上從多年前就開始撤離、淡出家電業務,預計飛利浦最終會像西門子和通用電氣(GE)一樣,最終剝離家電業務。採取誇大産品參數的方式來佔領市場顯然不是企業發展的長遠之計。因為這種問題遭到質監部門的通報,往往會對飛利浦造成較大影響。梁振鵬指出,這種問題的爆發,將對飛利浦造成極大的影響,首先會讓飛利浦家電品牌價值、美譽度下降,直接導致飛利浦品牌價值縮水,影響飛利浦的産品銷售。

  陸刃波對此也表示認同,産品品質安全風險通報事件短期內對飛利浦肯定會造成一些負面影響,作為一個企業來説,應該注重有關部門的質檢抽查,不管是國家部門還是地方質監部門,都應該積極的落實,這些問題如果處理不當,肯定會對企業的産品銷售帶來長期的負面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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