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源 財富源

2024年08月16日 星期五

財經 > 消費 > 消費警示 > 正文

字號:  

消費者要提防“免責”陷阱

  • 發佈時間:2014-12-31 14:29:46  來源:山東商報  作者:孔蕾  責任編輯:時習

  聖誕剛過,元旦來臨,伴隨著商家花樣繁多的促銷活動,消費者需要簽字的情況也多了起來。昨日,濟南市工商局和濟南市消費者協會聯合發出消費警示,揭示通過簽字設置的“免責”陷阱,提醒消費者防範。

  簽刷卡單、填會員表、領取代金券,在促銷活動中消費者需要簽字確認的情況越發常見。一些商家便利用消費者匆忙簽字的機會,借顧客之手排除售後服務等責任。今年七夕節,市民李女士跟男友到一家珠寶商店選購首飾,最終選定了一枚價值6500元的鑽戒。在李女士的見證下,銷售員展示了鑽戒的商品標簽、鑒定證書,並用電子稱現場稱重,之後拿出一張購買確認單請李女士簽字確認。李女士回憶,她看到單據上印著商品貨號和“商品品相完好,重量、材質同標簽一致”的一行大字,便立刻簽字。可佩戴兩個月後,鑽戒的彩金部分卻出現變色問題,為此李女士找到商家要求處理,可售後人員立即調取確認單,指出李女士已經簽字確認放棄了退換貨的權利。這時李女士才發現,在確認單右下角位置“藏”有一行小字:商品離櫃,概不退還。

  據濟南市工商局相關工作人員介紹,通過誘導顧客簽字來免除售後服務責任的情況,相對集中于珠寶、服裝等沒有國家統一三包規定的商品。建議消費者在簽訂由商家提供的單據時,應逐頁逐項閱讀,防止因簽字留下不利於維權的證據。

熱圖一覽

高清圖集賞析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