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迪湖北經銷商接受發改委約談 或被罰千萬
- 發佈時間:2014-08-08 07:28:45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王斌
8月7日,湖北省十一家奧迪經銷商高管集體赴京,與一汽-大眾奧迪的代表共同接受發改委約談。一天前,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秘書長李樸民明確表示,上海發改委對克萊斯勒、湖北物價局對奧迪的調查已經接近尾聲,兩家企業存在壟斷行為,近期將接受處罰。
知情人士告訴記者,對奧迪經銷商的集體約談主要是進行最後告知,按照一定的法律流程,最終的罰單將在12天之內發出。截至本報發稿為止,奧迪並未對此進行回應。
據了解,懲罰的額度將按照奧迪2013年在湖北全境銷售額的1%-6%的比例進行處罰,而十一家經銷商同樣按照2013全年在湖北銷售額1%-6%的比例進行處罰。由於奧迪在湖北的銷售額不小,懲罰力度將達到幾億元人民幣,而十一家經銷商的懲罰額度也將達到幾千萬元。
價格同盟
奧迪在湖北涉嫌違法反壟斷法源於奧迪與當地保險公司之間的博弈。據了解,由於歷史原因,奧迪在湖北地區的保險售後維修的理賠價格,包括工時費和配件價格普遍低於全國其他地方,而武漢是全國為數不多的實行“新車共保”城市,當地保險公司和保險協會比較強勢,這一價格標準由保險公司制定。
所謂“新車共保”,就是消費者購買新車後,統一到新車保險服務中心辦理有關汽車保險手續,新車保險服務中心與車管所上牌辦證服務廳設在一起,由共保中心按照自行劃分的額度,為消費者分配需要投保的保險公司,消費者選擇權有限。
武漢的“新車共保”中心成立於2003年6月28日,是武漢地區經營車險業務的四大財險公司——人保湖北分公司、太平洋財産保險武漢分公司、平安財産保險武漢分公司和天安保險武漢分公司,在湖北省保險行業協會牽頭下組建的一家經營新車保險服務的機構,這一機構的成立曾經在當地引起軒然大波。
有消費者認為,車管所是政府管理機構,這樣指定專用保險單的方式,涉嫌利用職權強迫消費,是為保險公司壟斷經營護航。
不過,武漢新車保險的運作方式從另一個角度看,也減少了保險公司對於4S店的依賴。在全國其他地方,一般保險公司都入駐4s店,由於4s店為保險公司提供了重要的客戶渠道,保險公司對於4s店集體提高零部件價格只能接受,這也導致保險公司在某些品牌的車險業務方面出現虧損。
武漢保險業的強勢為其與整車企業的對抗提供了機會。為了對抗保險公司,2014年初,奧迪在湖北當地的十一家經銷商簽訂了售後工時費和配件價格的同盟,對保險理賠限定了最低價格。
奧迪湖北大區與當地經銷商與保險協會的博弈,最終影響到了消費者的權益,一位當地消費者由於維修奧迪車不能得到保險公司的理賠,而將保險公司告上法庭,而保險公司隨後又將奧迪經銷商告上法庭,隨後湖北省物價局介入,事件由此愈演愈烈。
按照《反壟斷法》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規定,經營者達成並實施壟斷協議或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均將由反壟斷執法機構責令停止違法行為,沒收違法所得,並處以一年度銷售額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罰款。
總之,發改委反壟斷的重拳即將落下,除了奧迪之外,針對克萊斯勒新車價格壟斷,以及12家日本企業實施汽車零部件和軸承價格壟斷的調查,8月6日都被李樸民證實。
汽車反壟斷節點
奧迪的案例只是中國汽車反壟斷的一個節點。目前看來這一輪反壟斷風暴的指向是整車企業對於授權經銷商的縱向控制,包括新車價格和汽車售後市場中的維修和配件供應。
值得注意的是,與這一輪反壟斷相背離,有商務部、工商總局市場體系建設司和發改委産業司于2004年底聯合頒布的,賦予整車企業對於授權經銷商監管權力的《汽車品牌銷售管理辦法》,將如何修改;以及在這一輪汽車反壟斷風暴之後,中國消費者是否真正受益;零配件市場與歐盟接軌、完全放開之後,對於假冒産品以及同質配件的監管,如何做到資訊的透明化和公開化;這一系列的問題有待破解。
根據最新消息,捷豹路虎部分車型官方降價20萬後,實際成交價格並沒有降低,經銷商依然在加價銷售這些緊俏車型。有業內人士評價“這是市場定價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