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客被一次性食具劃傷手 飯店被判賠一萬八
- 發佈時間:2016-05-17 09:04:46 來源:北京晨報 責任編輯:金瀟
參加婚禮喝喜酒,卻被一次性食具割傷手指,張先生為此以違反安全保障義務責任糾紛為由,將飯店起訴至法院索賠。近日,密雲法院審結此案,判決飯店賠償張先生醫療費、誤工費等1.8萬元。
張先生訴稱,2015年5月14日,他到飯店用餐,因其所坐的席位上沒有食具,呼喚服務員又無人理睬,只得自行到鄰桌取拿食具,後被食具扎傷右手,就醫後被診斷為手部拇指伸肌損傷。此後張先生不僅自掏腰包治病,還有誤工、護理等經濟損失。為此他起訴要求法院判令飯店給付其醫療費、交通費等5.6萬餘元。
庭審中,飯店辯稱食具外部均覆蓋有塑膠薄膜,不可能將張先生的手指刺傷得如此之深,且飯店在張先生受傷後也積極送其治療,現張先生的訴求過高,飯店僅同意適當補償。
密雲法院經審理認為,原告在餐廳就餐,飯店作為經營管理者,理應承擔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在經營活動中有義務採取必要的措施對在經營場所內可能出現的各種危險情況作出有效預警、警告、指示説明、通知和保護等,以防止他人人身遭受損害。現被告未盡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致使原告受到傷害,應當對損害的發生承擔主要責任,原告在本次事故中未盡到安全注意義務,對於損害的發生應當承擔相應責任。綜上,法院判決被告賠償原告醫療費、誤工費等共計1.8萬元。
本案宣判後,雙方均未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