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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消費想退卡 商家竟要把卡裏30%的錢扣走

  • 發佈時間:2014-09-04 11:29: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時習

  一個月前,溫嶺松門鎮的張女士和朋友一起去當地一家足浴店消費。店員向她們推薦了會員卡,稱辦理之後可以享受7折優惠,而且還有會員福利。張女士覺得7折的優惠力度挺划算,於是辦了一張會員卡並按要求往裏邊充了1000元。

  前幾天,張女士路過這家足浴店,想想自己平時消費的次數並不多,而且過段時間就要住到溫嶺市區去了,於是想讓店家退卡並退回現金。

  結果辦卡容易退卡難,店家同意退卡,不過需要扣除卡內充值金額的30%。也就是説,這1000元張女士只能取回700元。沒有任何消費,就辦了一張會員卡,白白扣了300元,張女士越想越覺得吃虧,於是來到當地工商部門投訴。

  工作人員向店家了解情況後,店家表示:“扣除金額是折扣費,會員卡上已經明確寫了退卡要收30%的折扣費,消費者在辦理的時候應該是接受了才辦理的。”確實,工作人員發現該足浴店的會員卡上已標明“本卡可退,但將扣除原充值金額的30%折讓,遺失不補,損失自負”等字樣。

  根據《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規定,格式條款不得含有“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超過合理數額”等加重消費者責任的內容,此外,店家規定的會員卡“遺失不補,損失自負”同樣違反了消法的相關規定,利用格式條款加重了消費者責任。經過協商,店家同意退還給張女士900元,工商部門也對店家的這種行為進行了立案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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