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計程車行業與優步衝突:公司CEO被拘留
- 發佈時間:2015-07-03 07:34: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謝淩宇
抓了優步高管又怎樣?法國政府拿它沒轍
警察試圖禁止的,法律卻沒有明文禁止,這種兩難的局面突顯傳統立法過程在瀰漫性、協作性和高速擴張的新式經濟活動面前已不知所措
從來沒有一種商業模式如此攪動時局,尤其是當法國遭遇優步時。
法國計程車行業與優步的衝突,已經進入“白刃戰”。繼被媒體稱為“瘋狂星期四”的“6·25”計程車大罷工後,6月29日,里昂一名呆在自己賓士私家車中的警察竟被誤作優步司機而遭攻擊。
同日,警方拘留了優步法國CEO桑法爾·蒂博及其西歐總經理皮埃爾-迪米特裏·戈爾-科蒂。據最新消息,兩人將在9月份接受法院審判。
看起來政府是站在計程車司機這邊:內政部認定UberPop為“組織非法計程車運輸服務”。總統奧朗德先生指責其“不遵守任何社會或財政規則”,要求“解散”該服務。
但優步也不是泥捏的。從政府到法院,幾乎所有相關部門都認為優步違法,但誰也無法阻止深諳法國司法程式的優步繼續處於運作狀態。因為要禁止優步,必須走完所有的司法程式。但截至目前,除UberPop司機外,優步公司本身仍沒有被定罪。
全球第三大市場
吸引世界眼球的圍獵優步行為,很容易被誤解為反對自由市場競爭規則的壁壘政策或行業保護,這就冤枉了力圖解鎖法國經濟的本屆政府。
事實上,與西班牙、義大利、德國嚴格禁止優步大相徑庭的是,法國已成為其在美國、英國之後的第三大市場。
自2014年初進入法國市場後,優步為法國客戶提供多種服務:符合計程車行業規定的Ubertaxi;以高端客戶為主的UberBerline(法國稱為VTC)以及汽車等級次於VTC但專業司機駕駛的UberX;而最後推出的UberPop,直接將平臺開放給個人,以低價位迅速征服了年輕用戶。
法國優步的使用人數一年間增長了7倍,目前已達100萬。單獨UberPop一項,用戶已達40萬。即便計程車大罷工當天,在優步成過街老鼠人人喊打時,其應用平臺仍然十分熱鬧,很多用戶抱怨打不到優步。
為何圍剿優步
在法國要獲得計程車營運許可證,理論上可在市政廳和巴黎警察總部免費申請。但事實上,由於等候名單很長,主要的獲取途徑是向退休計程車司機購買。
一張巴黎計程車營運許可證的轉讓價已高達20萬歐元。計程車司機的月平均收入在2000~3000歐元左右。昂貴的入行門檻和相對微薄的收入難免令法國計程車司機對任何新運作模式持高度警惕態度。
事件的直接導火索是自今年6月起,馬賽、斯特拉斯堡和南特開闢UberPop服務,引爆計程車司機強烈不滿。而去年曾參與起草新行業法——“代沃努法”的一位政府前重要官員受聘優步,則火上加油地激化了抵觸情緒。
全國獨立計程車聯盟代表帕斯卡爾·懷爾德認為,計程車行業的困難未被政府重視,部長們或拿到好處和優步有共謀。如果不採取行動,事態將迅速朝不利於他們的方向演變。於是,各地零星抗議最終演變為6月25日全國總罷工,頗具自行伸張正義的行為不可避免地引發了多起暴力事件。
計程車司機的憤怒主要集中于UberPop的不光彩競爭手段、政府干預無力、法規不明確。“我們要支付社保、營業許可證、銀行貸款、保險。他們什麼都不用付,太過分了。”馬賽計程車協會秘書長拉希德的這番話代表了計程車司機的普遍情緒。
巴黎計程車司機還對記者強調,他們不反對優步,也不拒絕競爭,但要求有明確的行業法規。按中國的説法,個人要有界限分明的自留地。這才是他們對政府最不滿意也最不信任的地方。
他們同樣對制裁力度表示失望。僅5月間,大約有150例針對UberPop的起訴,但判決結果往往是對優步司機處以200~500歐元的罰款了事。而當UberPop司機被警察處罰時,優步已承諾為其買單。
“非法從事計程車業務面臨判刑一年和15000歐元的罰款。如果法律真的落實,大家也會心平些。”帕斯卡爾·懷爾德説。
但在一些專家眼裏,衝突的深度原因恐怕在於百年來陶醉於壟斷狀態的法國計程車業及其龐大的政客遊説團隊排斥新型競爭模式。
經濟學家、媒體撰稿人羅賓·裏瓦東分析,優步這個産品理念本身就來自巴黎糟糕的計程車現狀。就人口密度而言,巴黎計程車僅為紐約和倫敦的五分之一;四分之一的巴黎計程車司機租用許可證,利潤可憐;而擁有許可證的業主,認為自己購入了值錢的財産,沒有興趣改進服務,死水一潭的計程車行業接受不了任何改變。在他看來,UberPop的司機僅業餘出車,瞄準的是低價格年輕消費群體,並沒有對計程車構成直接威脅。
相關法律誕生即過時
當優步2014年2月進軍法國市場之時,VTC——以高價、豪車、優質服務為特色的帶司機私人租車客運服務,與傳統計程車業的衝突進入激化階段。為規範行業,政府于當年10月出臺“代沃努法”。
值得一提的是,負責制定此法的托馬斯·代沃努堪稱法國政壇上最曇花一現的國務秘書,上任僅一週左右即因逃稅醜聞被迫辭職。在他超短任期內出臺的法律並未就當時已進入市場的優步模式給出可作為法院審理依據的明確條文。《費加羅報》在去年底的一篇報道中曾頗有預見地諷刺該法“天生不足,想把野兔和白菜、計程車攪和在一起,一誕生便過時了。”
“代沃努法”未能從根本上為計程車與其他新型服務模式劃出界線。
計程車作為管制性行業,除必須擁有營運特許證外,對駕駛員的要求非常嚴格,例如無犯罪記錄、駕駛執照沒有6個點及以上違規處罰記錄等;但針對高檔客戶群體的VTC、入行門檻相對較低,要拿到行業許可證需要無犯罪證明,職業保險以及250小時的培訓,同時對車的等級品質有嚴格的要求。按照代沃努法,只有計程車可以在街上自由載客;VTC只能接事先預訂的客人,在兩趟之間必須返回基地。
但記者在採訪中了解到,實際情況並非如此。一位計程車司機告訴記者,按規定VTC的車有一定等級,車齡在6年以下。但現在很多VTC車的檔次還不如普通計程車。駕駛員多為未通過計程車專業考試或駕駛資格已被吊銷。
此外,代沃努法曾要求VTC從收訂單到接客不得低於15分鐘,但這一規定因不具備執行性目前已被憲法委員會正式取消。
涉及到UberPop,代沃努法規定只有計程車和VTC可以提供客運服務,UberPop不屬於這個範圍。由於註冊平臺上的司機不是專業司機,即使優步要求註冊者提供無犯罪記錄和民事責任保險,仍然不在法律許可範圍之內。UberPop也不能歸入該法許可的“拼車或汽車共用”範疇。因為法律規定,只有為緩沖和降低汽車使用成本的情況下,個人才可以從另一個人處得到報酬。
在司法體系遊刃有餘
2014年10月16日,法國刑事法院判UberPop為欺騙性貿易行為。但因優步上訴,暫停執行。
巴黎商業法院雖認定優步沒有尊重法律,但不確定是違法行為。而涉及犯罪行為(2年監禁及30萬歐元罰款)的情況下,商業法院又無權受理。
警方針對UberPop使用非專業司機的調查于2014年11月便已開始,優步法國分部也被數次抄查,但調查始終處於“進行中”,人們仍可以在手機上使用UberPop。
視優步行為“玩世不恭而且傲慢”的法國內政部長伯納德·卡澤納夫上週四公開表示:“我要求巴黎警方作出禁止UberPop的命令”,並稱“會考慮所有為非法活動提供數字化手段的行為”。
就技術層面來説,內政部長的願望很難實現。UberPop不是一個應用程式,而是由優步向法國部分城市提供的服務。比如在巴黎,人們可選擇的優步服務包括:UberPop、UberX、UberBerline和UberVan。如果要禁止UberPop,那就必須把Uber這個程式徹底從應用程式商店裏刪除。然而,如果GooglePlay或蘋果手機的AppStore符合當地法律,優步軟體就整體而言便是合法的,沒有下架的理由。
禁止UberPop的唯一可行方案是出臺相關法規法律,這恰恰又是最令法國政府頭疼的地方。大罷工之後,內政部長試圖採取司法途徑禁止UberPop,但法律卻不允許他立即頒發禁令。憲法委員會正在就代沃努法修正完善中,但需要數月才能給出結果。
法國政府面臨的混亂可總結為一句話:警察試圖禁止的,法律卻沒有明文禁止。這種兩難的局面突顯傳統立法過程在瀰漫性、協作性和高速擴張的新式經濟活動面前已不知所措,也提出了一個值得思索的問題:當一部法律誕生時間趕不上經濟活動轉型速度時,我們該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