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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好鄰居再現6種過期食品 食藥監局約談總公司負責人

  • 發佈時間:2016-03-17 08:11:38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金瀟

  好鄰居又被發現6種過期食品

  “3·15”前夕,京華時報記者以應聘小時工、員工等身份分別臥底海淀一家好鄰居和朝陽一家全時便利店。記者暗訪發現,好鄰居便利店過期3天的便當仍在出售;全時便利店售賣超過廢棄期的關東煮、包子、茶葉蛋等食品(本報3月16日報道)。接舉報後,昨天上午,海澱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朝陽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與京華時報記者一同,對上述兩家便利店進行突擊檢查。

  □檢查·好鄰居

  突檢又被發現6種過期食品

  記者在好鄰居蘇州街工商店暗訪多天發現,該店存在便當過期3天仍出售、頭天關東煮次日繼續賣、豆漿摻水、料理食材未按要求清洗等情況。曝光後,昨天上午,記者隨海澱區食藥監執法人員對該店進行檢查。

  上午9點多,執法人員趕到該店發現,店內平時售賣的關東煮、包子、烤腸等食品均下架,本來應該9點製作的午餐便當也沒有製作,冷藏櫃中沒有任何原料。

  一名店員稱,該店店長有事不在,其是其他店臨時派來的店長。對於店內已經下架的關東煮、便當等食品,該店長稱因店舖盤點,所以沒有製作。

  隨後,多名執法人員對該店食品期限、營業執照、操作間衛生、店員健康證等進行檢查。現場發現包括豆漿、果汁原料等6種過期食品,共10余袋。記者注意到,其中一袋名為火龍果洛神花調味糖漿的袋裝液體保質期為9個月,生産日期為2015年5月13日,已超保質期1個月。此外,本應該在冷櫃中保存的包子、關東煮原料等被放在常溫下的貨架內。

  隨後,現場執法人員將10多袋過期食品查封扣押。代理店長在扣押清單上簽字。

  海澱區食藥監食品流通監管科科長張丹説,執法人員已對6種過期食品查封和扣押,並將對該店立案處理,進一步調查涉案金額,及便利店存在的其他違法違規等問題。執法人員統計出涉案金額後,將對該店進行處罰。另外,海澱區食藥監已通知下屬20多個食藥所,對各自轄區內各品牌便利店進行執法檢查。

  據了解,當天,北京市食藥監局已約談“好鄰居”便利店總公司負責人。

  □回應

  店長被停職當班班長被撤職

  昨天,好鄰居公司相關負責人稱,公司已對店內商品全面自查,涉事店舖店長被停職處理,當班班長被撤職。

  此外,管理層對門店的監管工作不到位,向消費者致歉。公司將重申管理流程,對監管流程加以重視,杜絕門店違規行為。

  □對話

  食品是否過期不易判定

  京華時報:目前,北京市各大連鎖便利店關於便當和關東煮料理等食品安全方面主要存在哪些問題,執法中,有哪些難度?

  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監管處處長紀曄:

  便當、關東煮等食品經營形式介於散裝食品和餐飲服務之間的一种經營行為,由於為拆開包裝再通過加熱進行銷售,一般企業會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但實際執行情況難以掌握,對於食品是否過期、是否重復加熱銷售等行為不易判定。

  京華時報:消費者購買到過期食品,如何維權?

  紀曄: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條第二款的規定,“生産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或者經營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消費者除要求賠償損失外,還可以向生産者或者經營者要求支付價款十倍或者損失三倍的賠償金;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一千元的,為一千元。”也可以撥打12331進行舉報。

  京華時報:執法過程中,如發現過期食品,會採取哪些處罰措施?

  紀曄:依據《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規定,銷售超過保質期食品,沒收違法所得和違法生産經營的食品,並可以沒收用於違法生産經營的工具、設備、原料等物品;違法生産經營的食品貨值金額不足一萬元的,並處五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貨值金額一萬元以上的,並處貨值金額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吊銷許可證。

  □檢查·全時

  關東煮等食品均下架

  3月16日,本報曝光了位於工體北路的全時便利店廢棄包子照樣賣,員工在廚房清洗池內洗拖布後,引起強烈反響。接記者舉報,昨天上午,朝陽區食藥監對該店進行突擊檢查。

  昨天上午9點多,記者跟隨朝陽區食藥監執法人員,來到事發全時便利店,對該店營業執照、經營許可、店舖衛生等項進行突擊檢查。當天上午,該便利店正常營業,幾名員工在值班,有顧客正在店裏購物。記者發現,之前懸挂在墻上的“關東煮”和“享早餐,悅生活”兩個宣傳牌都已摘掉,放在角落裏。便利店一側的關東煮、蒸包和便當菜品櫃檯裏均空著,沒有任何食品。

  “關東煮和便當不賣了,早餐也沒有。”一名員工稱,接到通知後,從3月8日開始店舖就沒有了,具體情況不清楚。全時便利店總部負責宣傳的倪女士表示,目前主要是內部調整,逐步在完善,換供應商,“其他連鎖店的關東煮和便當也全部下架了。”

  而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在收銀臺查詢的流水資訊顯示,3月14日、15日,仍有關東煮和便當售出的多項記錄。

  對此,該店長解釋,這是新來操作收銀的員工,什麼都不會,點錯情況下出的小票,其本人掏錢購買,目前已辭職。記者要求其提供聯繫方式時,該店長拒絕,並稱“資訊沒有錄入,無法聯繫。”當執法人員提出察看監控錄影時,店長稱監控看不了,因為每天都有公司往回傳。

  隨後,記者探訪多個全時便利店,店裏的關東煮和便當都沒有,只有空著的製作工具,多名員工坦言,“不知什麼原因,關東煮等都不賣了。”

  擅加許可事項被調查

  對於本報曝光的內容,該便利店店長承認,公司規定食品4小時廢棄制度,他們有廢棄登記,每天也有收垃圾的。另外,店裏還有專門的洗拖布水池,當時一名員工正在擰拖布上面的水,其他情況不清楚。

  記者現場看到,該店廢棄登記本上,只有廢棄日期,卻沒有具體的時間。

  檢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只發現製作工具,未發現關東煮和便當等食品。現場執法人員稱,該店擅自增加許可事項,在經營範圍內,沒有關東煮,對此,他們將立案進行調查具體行為是否涉嫌違法,如果違法會依據《食品安全法》和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朝陽區食藥監相關負責人稱,下午還要約談全時總部,下一步將對全區便利店現場制售、許可事項等進行專項檢查,有效防控食品安全隱患。

  □回應

  致歉消費者店長被降職

  “3·15”前夕,有關記者在全時便利店屯三里店發現存在“超時”售賣的情況,及其他部分涉嫌違規的現象。對此,我司高度重視,已成立問題專項調查處理小組,對事件展開調查。

  經全時便利專項調查小組的查證,全時便利三里屯店部分員工在夜間值班期間,未能嚴格執行公司《鮮度管理表》的規定,未做到“餐品必須做到4-6小時廢棄”,存在超時售賣的情況,且部分員工著裝也違反了店內《三里屯店FF區管理制度》的規定。本著嚴肅、真誠、認真的態度,我司特向所有關心、支援全時便利的顧客、朋友表示歉意!

  3月16日,北京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及相關媒體再次走進全時便利三里屯店,對店中的食品安全衛生問題進行專項調查。經查,全時便利三里屯店中所有食品均符合國家規定的相關食品安全標準,未出現違反國家規定的法律法規的狀況。

  全時便利一直以來高度重視食品安全問題,對個別員工、個別門店存在的違反公司規章的問題絕不姑息!目前,我公司已嚴肅處理了相關負責人,對值班店員、值班班長做開除處理,對三里屯店店長做降職處理。我們將繼續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加強食品安全管理,強化監督公司相關規章制度的執行,在全國範圍內加強自查自糾,做好全天候的監管工作,為廣大顧客提供安全、衛生、便利的生活服務。同時,歡迎媒體及廣大顧客朋友對全時便利持續的監督!

  京華時報記者張恒呂高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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