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仁”養老坑走老人錢 多次改名監管何在
- 發佈時間:2016-03-15 15:28:38 來源:北京晚報 責任編輯:胡愛善
“直到我們同意交款了,他們才拿合同來給我們看。”60多歲的徐青(化名)是大仁健康養老服務中心(下文簡稱“大仁中心”)的受害人之一。這位知識分子出身的老人家,思路清晰、語言流暢,但依然無法避免被坑10萬元養老款的命運。
徐青指向的這個“大仁中心”,也叫“百果園養老”、“親仁公社”等。她與其他數百名老人都有一些共同的經歷,如合同沒細看、收費憑證不全等。
消費者與大仁中心簽訂的合同哪些有問題?為何消費者贏了官司卻拿不到錢?《北京晚報》為此採訪了北京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朱巍。
貼身攻勢下匆忙簽合約
幾年前,徐青家裏的固話響了。“問我們要不要參加一個五天四夜的養老體驗活動,只用交80塊錢車費,吃住都免費。”徐青從來沒有接到指向性如此明確的推銷電話,便很輕易地被電話線另一頭的熱情所吸引。
三輛大巴車,一百多個老人,浩浩蕩蕩開進位於延慶山區的“百果園”養老院(大仁中心前身)。
一到地方,每對老人身邊就圍上來三四名服務人員,寸步不離;體檢、參觀、講座,大仁中心全面展示了養老服務的細節。最後一天,關鍵的簽約時機到了。
“在食堂裏,每對老人桌邊都圍著三四個人,不停地勸,説過了這天,就沒這個價了。”徐青説,從來沒被這麼多人勸過,礙于面子,就勉強同意簽約交錢。看她態度不堅決,服務人員就領老兩口去養老院院長張力及那裏,由張院長親自説服。“張院長看了我們説,屬於消瘦型,體寒,在他們那兒治療,肯定能見好。我之前看過中醫,確實體寒,所以就信了。”
幾十頁的合同拿過來,服務人員指了幾個要點,匆匆十分鐘,徐青落筆簽字。如今,她非常後悔沒有仔細看合同,“在那種氛圍下,人基本上是蒙的。”
“大仁”不仁。價格畸高、虛假保健、拒絕退款,當老人們拿起法律武器維權時,才發現來時路上埋伏無數。
不能退款? 到期不兌錢?
在徐青簽訂的合同中,第八條第二款第(2)項規定,“合同預付金不計利息,在合同有效期內不予返還。”由於這一條,徐青不敢提出退款,只能硬生生等到有效期滿。
北京消法學會副秘書長朱巍表示,只要數額不是非常大,雙方可以約定不計利息,但不能武斷地規定在有效期內不予返還消費者的預付款。
“消費者有知情權和自由選擇的權利,今天我跟你簽了合同,在你這裡享受服務,如果你違約或者服務達不到約定的標準,我是可以要求你返還預付金的。”事實上,徐青在大仁中心購買的保健品貨不對板,在食藥監局網站上雖能查到生産批號,但其他資訊均與食藥監局的登記資訊不符。
另一位老人王佳(化名)簽訂的合同則更為苛刻,其合同另附的“寄存單”,規定“(預付金額10萬元減去預付當天消費金額後的)剩餘消費金額……不能兌換現金。”因為這一條,儘管有效期已滿,大仁中心也拒絕向王佳退款。
朱巍表示,“寄存單”的規定明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和《合同法》關於公平誠信原則的相關規定。“不能兌換現金,其實就是不能退,合同是不可以這樣規定的,這個條款是無效的。”
錢進了誰的賬戶?
到底誰在向我們提供服務?這是很多老人共同的疑惑。因為,老人們拿到的票據上所蓋的章,屬於多個公司。
在2014年10月申請清算後,大仁中心轉而用“親仁公社”名義繼續開展服務,李宏(化名)辦理的就是親仁公社的會員卡,但與他簽訂合同的卻是北京仁壽康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服務的則是大仁健康服務平臺。
朱巍表示,這樣的做法是在轉嫁合同義務,明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甚至是欺詐消費者,消費者不僅可以要求退款,還可以要求三倍賠償。
除了提供服務的主體混雜不清外,老人們還注意到,支付預付金後大仁中心都沒有提供發票,只提供了收據;更嚴重的是,在仔細查詢匯款詳情後,他們發現,大量預付金直接進入了私人賬戶或其他公司的賬戶。
王佳提供的匯款詳情顯示,預付金10萬元中的79000元,直接匯入了自然人柳彪的賬戶中;另一份詳情顯示,該消費者的預付金3萬元匯入了自然人柳婷的賬戶,另外7萬元匯入了北京福居寶地科技有限公司的賬戶。
朱巍表示,大仁中心不提供發票是違反《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
贏了官司拿不到錢
請求退錢不得,徐青將大仁中心告上法庭。讓她絕望的是,打贏了官司仍然沒法拿回錢。據老人們提供的材料,目前打贏官司、在延慶法院執行庭立案的同類案件至少有44起,但都因大仁中心沒有可執行財産而無法推進。
原來,早在2013年11月接受延慶民政局調查時,大仁中心賬面資金餘額已經為零;2014年10月,大仁中心向延慶民政局提出清算申請、申請登出。
“民政局説,你們放心,它不還你們的錢,我們是不會給它登出的。”徐青告訴《北京晚報》,“但是大仁自己開了個會,決定解散,就再也不管了,打官司也不來了。”
消費者們要求退款的訴求得到了延慶法院的支援,但由於大仁中心沒有可執行財産,只能中止執行。無奈之下,消費者們收集了預付金打入其他賬戶、票據上蓋章單位不一的證據,向法院提交了追加被執行人的申請,但最終沒有被法院採納。
“法院告訴我們,誰主張誰舉證。難道要讓我們自己去調查大仁中心和其他公司之間的資金往來嗎?” 徐青質問道。
“調查責任不在消費者,消費者提供線索即可。”朱巍表示,根據優勢證據規則,如果一方提供了較有證明力的線索,那麼法庭應進行調查,像預付金直接匯入個人賬戶就足以讓法庭進行調查。朱巍認為老人們可以走另一條治“老賴”的路子,即要求公安機關、檢察機關追究大仁中心拒不執行法院判決的刑事責任,甚至提起刑事自訴,以此威懾大仁中心及其負責人。
民辦非企業初心還在嗎?
《北京晚報》在調查過程中注意到,大仁中心的性質很特殊,資料顯示,其不是在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法人,而是在民政部門登記的民辦非企業單位。據老人們了解,大仁中心還獲得過民政局的撥款。
朱巍向《北京晚報》解釋,所謂非營利性並不是説民辦非企業不能從事經營活動,而是説其利潤不能分配、分紅,而應繼續用於所從事的社會服務活動。
由此,對於大仁中心,仍有一些問題等待解答:大仁中心的行為,符合其非營利性宗旨嗎?既然利潤不能分配分紅,那麼預付金究竟去哪兒了?
在大仁中心涉案金額上千萬的情況下,民政部門、檢察機關為何遲遲沒有行動?
案例
老人贏了官司
要不回養老錢
本想著和老伴一起去輕鬆養老,但是76歲的張女士沒想到自己會走上一條“維權”路。滿頭白髮的她現在還為自己未要回來的8萬多元錢奔波著,她説:“維權這條路要用法律走到底,一定要要回來。”
去張女士家採訪的時候,她特意讓自己的老伴回避了,因為老伴身體不好,一提起這憋屈的事情就容易激動,“所以我就全權代理了,省得讓老頭再操心了。”
2013年的春天,張女士和老伴前去延慶的大仁健康養老服務中心體驗,“五天四夜,120元錢,到那兒就給我們宣講各種宗旨和服務,還體驗各種保健器材。”當時中心根據張女士和老伴兩人身體情況給出的套餐價是一個月2萬左右,“説我老伴身體不好,要做針灸和按摩,他住一個月是一萬五六,我身體好些,一個月五六千就夠了,當時我們想,一個月2萬也可以,就辦了10萬元的卡,想著連續五年每年7月份都去住一個月。”
當年7月份,張女士和老伴去住了一個月,花掉了一萬多。戲劇性的是,張女士説,住的期間,該中心被央視曝光,“曝光後,我們還接著住了,唯一不同的是不強迫你去做各種治療了。”
轉眼來到2014年4月份,“打了好幾個電話才知道中心停業整頓了,我們就希望把剩下的錢要回來,但是總是以各種理由説不能退錢,有一次説要把剩下的錢給我們家裝空調,我們家本來就有空調,還要你們裝空調,而且我們也根本不用空調,況且那麼多錢得裝多少空調。”張女士説這些的時候有些激動。不得已,張女士在2014年9月底向延慶法院起訴,根據張女士出示的判決書來看,她勝訴了,法院也要求解除服務合同,“我2015年1月5日又申請執行,但是一查大仁賬上沒錢了,我們交的那麼多錢哪去了,會費哪去了,我們這勝訴的判決書就是一張白條啊,等過了訴訟期它就是一張白紙啊。”
一紙養老合同坑走老人錢
于大爺和老伴蘇阿姨都是曾經下過鄉的知青,在北大荒奉獻了自己的青春,後來好不容易回到北京安家工作,直到退休。本以為勞碌那麼多年,終於可以好好享受一下退休生活,卻被一場養老亂局攪亂了生活。
2000年,于大爺在小區對面酒店參加了一場免費的養生講座,主要是推崇素食、食療養生法等,老人聽了之後覺得好就時不時地跟著參加些活動,也會買些像螺旋藻一樣的保健品。此後十多年間,這家舉辦講座的公司頻繁變換名稱,當於大爺老兩口跟這家公司簽訂養老合同時,公司已經改名為“延慶大仁健康養老服務中心”,並收購了一家延慶的養老機構。沒想到,正是這份養老合同開啟了老人多年的追債噩夢。
央視節目播出後,于大爺老兩口打電話給大仁健康工作人員要求退還卡內費用,但對方卻稱此時要錢是“落井下石”,並讓老人合同到期後再索要。等到合同到期,于大爺多次向大仁健康及張立及本人索要欠款,又被對方以各種理由搪塞過去。
2014年11月,被逼無奈的老人去延慶報案,並去法院起訴,開庭時張家兄弟無一人到場,公司連代表也沒派來。于大爺的民事官司打贏了,但遺憾的是錢卻拿不回來。
調查
老人:公司更名是花招
于大爺表示,這麼多年,三兄弟的公司頻繁改名,不變的是騙人的把戲。初期是宣揚“二四六食療養生”,發展大了之後叫 “康柏齡”,此後“康柏齡”又因經營不規範被吊銷營業執照,還用過“聖醫堂”的名號也被網上曝光。當央視2013年7月曝光“大仁健康”養老騙局之後,公司于2014年宣佈解散。後來又用過“親仁公社”、“正和親仁”等名稱,從圖片及公司地址來看都是同一家。到現在,于大爺所住小區附近還有一家正在營業的“親仁公社”網點——親仁互助社。據于大爺描述裏面的工作人員還是原來的工作人員,騙術仍在繼續,只是看到年輕人進門諮詢會格外警惕,多問一些情況。
更讓人氣憤的是,張家三兄弟會從一次又一次的打官司中吸取經驗教訓,“越戰越勇”。最初,三兄弟在江蘇宜興的養老機構欺騙老人被訴至法院,法院在查案時發現了提前撤資的情況,有了賬目往來,老人被騙的錢就有了追索的渠道,順利結案。吃了虧的張家三兄弟趕忙把延慶這邊的養老基地變更了投資人,都是代他們持股,老二的公司獨立出去。
等到2015年初申請法院強執時,大仁健康賬上的金額已經近乎為零,根本無法賠付受騙老人。老人們回憶當初交錢時的場景才發現,大仁健康當初要麼收的現金,要麼就讓打入個人賬戶,並沒有進入公司銀行賬戶。這些個人賬戶上的金額往來都只能算作正常經濟往來,不構成證據,於是強制執行也沒有結果。後來,老人們想要把張氏三兄弟追加為被執行人,結果提供的證據法庭都未予採信,律師的説法也是三兄弟打了法律的擦邊球。
工商局:公司因失聯已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本報記者登錄北京市企業信用資訊網查詢發現,“北京親仁養生科技有限公司”于2008年12月4日成立,法定代表人張志及,登記的住所是:石景山區西井路21號樓5層501號。公示資訊顯示,該公司剛剛在今年的3月8日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是“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聯繫”。
石景山工商分局相關人員昨天下午告訴記者,此前,工商部門接到消費者舉報,前往親仁養生科技公司進行調查,結果發現該公司在註冊地址“蹤跡皆無”,撥打登記時留的電話號碼也無法與法人取得聯繫。於是,工商部門將該公司列入經營異常名錄。
據了解,根據相關規定,被列入經營異常名錄的企業將在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稱號等方面受限,同時被列入嚴重違法企業名單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3年內不得擔任其他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也就是説,親仁養生科技公司的法人代表張志及,將不得再開辦新的企業”,石景山工商分局人員告訴記者,在“鎖定”該公司的同時,該局也在對其負責人進行追查。楊濱
民政局:對大仁公司多次檢查約談
據悉,欺騙老人們養老錢的“大仁健康”並不是在工商部門註冊,而是在民政局註冊的民辦非企業單位。那麼民政局相關單位是否盡到監管職責了呢?
上週五,記者打電話給當地民政局社救科詢問大仁健康事件經過及後續處理,一位工作人員表示負責大仁健康事情的人不在,下鄉去查養老機構了,自己是新來的,對於負責大仁健康的工作人員下午是否能回來,對方表示“説不好”。之後,記者又打電話諮詢負責養老機構註冊的延慶民政局社團辦,對方先是表示自己去年剛調過來,大仁健康“挺早的事兒了,沒法解釋”。之後記者詢問養老機構註冊的一般流程,對方表示會給申請者一份一次性告知單,上面列著可行性報告、業務單位批文等內容,可行性報告成立就繼續往下走。當記者追問一般養老機構註冊都需要具備哪些條件時,對方以記者未事先提交採訪公函為由拒絕繼續回應,隨後直接挂斷電話。
雖然民政局未進行電話回應,但于大爺告訴記者,民政局對於這件事情比較重視,也在積極幫助老人們尋求找回欠款的辦法,還曾派人去湖北找過張家三兄弟,可惜抓不到法律上認可的證據,民政局又沒有執法權,造成了問題的複雜性。
記者在民政局網站進行查詢發現,共有14條與大仁健康相關的資訊,大部分都是對其進行檢查、督促辦理相關手續、進行整改、約談大仁健康負責人、進行財務審計的通知。最早的一條資訊顯示為2013年10月17日,時間上在央視《焦點訪談》曝光(2013年)之後,內容是民政局到大仁健康了解經營和運作情況,並要求對方按照《養老機構設立許可辦法》儘快辦理相關手續且完成整改。在一次約談大仁健康法人代表喻施橋時,民政局方面提出針對大仁健康會費去向不明、資金賬目不清等問題會再次下發整改通知書;並要求大仁健康妥善處理老年人的服務需求、提交老年人安置方案等。最新的一條資訊是2014年2月28日的,主要是針對大仁健康在財務方面存在的問題與會計師事務所進行接洽,之後會對其財務資料進行全面審查。
拿不到賠償款的老人還在嘗試各種方式繼續討要被騙的養老錢,去往延慶不下十次,包括去年最冷的那幾天,來回坐車就要近3個小時。2015年底,對大仁健康的清算組終於成立,據説今年兩會結束後開始清算。于大爺表示現在清算是唯一稻草,希望可以摸到公司賬戶往來,查清當初“大仁健康”騙來的錢都去哪兒了。
法院:不方便對媒體透露情況
記者撥打了張女士提供的延慶法院執行法官的手機,該法官説,不方便對媒體透露情況。隨後記者諮詢了延慶法院訴訟服務部門、執行部門,都沒有得到回復。
北京律維銀齡研究與服務中心主任盧明生表示,他對加強老年人權益保障有以下建議:加強老年人精神關懷,增強養老保障力度,拓展老年人參與社會建設的機會;嚴厲懲處侵害老年人權益事件,提高侵害老年人權益的違法成本,構建養老行業誠信體系;培育老年維權專門機構,加大政府投入支援、發展老年維權專業機構;落實主管部門責任,做到每件投訴案件均要有結果,追究對老人投訴案件推諉或變相推諉工作人員的責任。
專家説法
註冊結束後不能撒手不管
採訪中,不少被騙的老人表示,民政部門雖然享有註冊權,但卻沒有執法權,不利於欠款的追索。對此,記者專門採訪了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夏學鑾。夏教授表示,民政是搞民眾社會福利的,對於經營性的活動應該加強監管。尤其養老屬性上是個社會福利性的事業,不能給個名義註冊結束就撒手不管了。用社會資本來辦養老事業,養老事業具有社會福利性,跟社會資本的盈利方面有衝突、矛盾,很容易出現服務不到位、侵犯老年人權益等情況。民政部門是負責單位,應該制定相關的制度,規範要到位,包括養老的價格、床位、服務品質都應該制定相應的標準,不能放任自流。養老設施的目的不是為了賺錢,可以用社會資本,但不能讓社會資本自由地牟利,政府要參與對社會資本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