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國職業乞丐“掘金有方” 開豪車住豪宅
- 發佈時間:2014-09-22 07:59:00 來源:廣州日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近日,央視揭秘一名職業乞丐的一天。讓所有人大跌眼鏡的是,此人月收入過萬,家購兩套房,甚至懷揣港澳通行證。
職業乞丐不惜以出賣尊嚴為代價,蒙蔽公眾雙眼,揮霍著這個社會的善良與愛心。其實,即使在美歐發達國家和地區,職業乞丐也比比皆是,享受著自己的快意人生。
在美國這個世界上最富有的國家,幾乎在任何地方都能看到乞丐的身影。一般來説存在三種情況:一是為生存乞討;二是因懶惰乞討;三是將乞討作為一項有利可圖的職業,不勞而獲。
演技高超 不勞而獲
第三種就是所謂的職業乞丐。美國“丐幫”中的知名人物保拉·哈德莉曾上過《紐約郵報》的頭版。她每天都在紐約第五大道上行乞。有個週末,哈德莉只是在路易·威登的店門口張望20分鐘,就得到18美元,外加一杯熱氣騰騰的可可奶。結束一天乞討後,哈德莉會趁人不備地穿過第五大道,在一個電話亭裏像超人一樣快速地換上一身新衣。打開門後,一個身穿慢跑服、嘴叼可可奶的女人走了出來,她正是哈德莉!有人統計過,哈德莉一年能有超過1萬美元的收入,且完全不用交稅。
據報道,有些紐約職業乞丐假冒殘疾人士和智障人士,最多的一年的收入甚至超過10萬美元。
“佔山為王”足足4年
波爾是休斯敦的一名職業乞丐,他在艾倫公園路“佔山為王”已經4年了。他沒有固定的作息時間,但有具體的目標,那就是每天掙到10美元就“收工”。波爾還説,有的人目標更大些,一天收入上百美元的也不在少數。
在美國鹽湖城,則有成百上千的職業乞丐。由於當地居民和遊客頗慷慨,而且這些乞丐“技術”高超,往往單憑三言兩語或一些惹人憐憫的行為,就能讓人頓生同情。所以,這些職業乞丐每天可討得300美元至500美元,比一些工薪階層收入還高。在鹽湖城2002年冬季奧運會期間,一些乞丐每小時乞討高達50美元。大部分職業乞丐都能憑行乞,便有能力把大量款項存入銀行賬戶。不少職業乞丐擁有自己的公寓或別墅,過著很舒適的生活,有的甚至不時外出度假,入住高檔酒店。
紐約辦“乞丐學院”
美國職業乞丐行業的發展還催生了許多相關産業。
為了提高乞丐的乞討能力,紐約辦了個“乞丐學院”。
該學院學制6晚,收費100美元,前4個晚上學習行乞的理論知識,後兩個晚上到街頭實習,院長親自在旁邊觀察,指出不足的地方。成績優異的畢業生每月可乞到2000美元到4000美元。
35歲的洛杉磯企業家普拉布林還推出《行乞套餐》一書,內容包括行乞指南、行乞裝備和行乞衣物。作者保證,任何有志於行乞的人士,只要熟練掌握書中理論,配備必要行裝,保證每年可乞到3萬美元左右。
一些職業乞丐甚至把“業務”發展到了網上。他們要做的只是上網煽一煽情,跟著收錢就行。納塔莉是一位60多歲的婦女,她建立了一個叫做“保障我的就業社區”的乞討網,並找了一張自己年輕時的照片放上去。納塔莉不到一個月便賺得體面的453美元,她的目標是成為百萬富翁。
“乞丐旅遊團”出現
乞丐頭目南哥·麗芙姬甚至組織了一個189人的“乞丐旅遊團”。
該團從紐約出發,到意、法、德、挪威、瑞典和芬蘭,前後240天,其中行乞141天,實際旅遊99天,這群身無分文的乞丐們瀟灑地飽覽了各國的秀麗風光。
職業乞丐臉譜
職業乞丐遍佈世界
其實,由於收入高,世界各地的職業乞丐都在享受自己的快意人生。
英國:白領兼職乞丐
一個英國乞討者自曝,他每天的收入不等,但平均每星期可討到700英鎊(約合人民幣6924元),全年總計能有3.6萬英鎊入賬。由於手頭寬裕,他們不時打車去城裏溜達一圈,看看有沒有冤大頭願施捨,時不時去酒店開房,享受一下軟床熱水澡的舒服生活。而在倫敦市中心,乞丐每天的平均收入達55英鎊,比工人的平均薪資還高。
由於收入誘人,很多有家有業的上班族開始把“乞討”作為第二職業。這些人白天在公司上班,晚上就穿著破爛衣服出來“賺外快”。
德國:乞丐公司規模經營
在德國漢堡,近日出現了一家“乞丐公司”。該“公司”的羅馬尼亞籍老闆桑杜竟將黑手伸向同胞,引誘他們來德國並承諾安排工作。結果,這些人被迫成為職業乞丐,為“僱主”討錢。從家鄉招募來的鄰居和熟人多數有債在身,只要沒還清債務,他們就不得不繼續乞討。
印尼:乞丐每週休兩天
印尼首都雅加達是富人的購物天堂,但也是窮人行乞的大本營。去年12月,印尼官員在南雅加達區找到兩名乞丐,在他們身上發現的現金折合近1.33萬元,並且這還是兩周所得。
有報道稱,部分乞丐每週有2天休息,仍能“掙”到8281元的月薪。更厲害的是,這些乞丐竟然還有自己的住處、農場、花園。
南韓:乞丐收入超大學生
日前,南韓一名乞丐因為打架被警察逮捕。警方審訊時在他身上搜出1600多萬韓元(約9.4萬元人民幣)。這個乞丐在街頭行乞有30多年,可憐的樣子博得許多人的同情,有時一天就能賺到12萬韓元(約人民幣700元),比剛參加工作的南韓大學生的日工資都要高。
記者觀察
職業乞丐傷社會良心
近年,許多國家加緊對職業乞丐管理。《法國刑法典》第276條規定,“裝作苦病、病弱狀而行乞者,處6個月至2年監禁。” 英國嚴格禁止在包括地鐵等許多公共場所內行乞。
美國的措施主要包括:一是實行乞丐“掛牌營業”制度。明尼蘇達州明尼阿波利斯市規定,乞丐必須每年到政府註冊,而且要製作執照,行乞時帶在身上。一是設置“禁討區”。
例如,2009年佐治亞州亞特蘭大市的市政法規規定,禁止在“旅遊三角區”和“國王中心旅遊區”的數十條街道乞討。同時規定,在公共廁所出入口、銀行自動取款機、停車場付費處、自動售貨機15英尺範圍內的乞討行為屬於違法。
人間處處有辛酸,乞討者與繁華的都市看上去不那麼和諧,卻是都市中真正需要關心的特殊群體。我們需要寬容精神,盡可能幫助真正有需要的弱勢人群。然而,職業乞丐的欺騙性傷害了善良人士的心。當愛心受到欺騙後,社會上就少了一顆愛心,多了一份冷漠。
客觀上説,職業乞丐的氾濫也讓真乞丐得不到有效幫助。而且,職業乞丐的高收入縱容好吃懶做,不符合正常的財富觀,讓那些自立自強的低收入者感到心酸與委屈。總之,職業乞丐高收入現象傷害了社會的良心,有損社會公平與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