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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基因食品是否安全誰説了算?

  • 發佈時間:2015-08-12 09:09:37  來源:新華網  作者:楊建順  責任編輯:金瀟

  “國內轉基因能研究不能生産的局面有了破解口……有多個轉基因抗蟲玉米品種正在進行申請安全證書的衝刺。拿到安全證書以後,如果順利通過品種審定,就可進入産業化種植。”這條消息足以讓轉基因支援者為之振奮。和其他轉基因研發的舉措一樣,這條資訊也招來轉基因反對者的抨擊。在“反轉”呼聲不絕於耳,且消費者對轉基因産品不信任的背景下,政府有關轉基因的抉擇顯得底氣不足。

  轉基因技術與從前的品種改良在根本上的不同,在於其從最初就瞄準了目的基因,且可以將完全異種的生物基因進行轉換,使微生物的有用基因導入生物。轉基因生物不能直接投放市場。轉基因玉米等轉基因植物能否最終進入産業化種植,取決於其轉基因安全性是否得到保障和確認。《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大改革創新力度 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提出,加強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安全管理、科學普及。“轉基因可以説是大有發展前途的新技術、新的産業”。而新食品安全法則增加規定:“生産經營轉基因食品應當按照規定顯著標示。”該法也對未按規定進行標示的設置了罰則。這就為轉基因食品的生産經營設置了法定義務,也提供了法律支撐,也設置了相應的適用規範。

  實際上,農業部對轉基因作物生産應用安全證書的發放有嚴格的程式,然而,由於轉基因生物技術本身具有較強的不確實性,加之沒有法律明確規定,安全管理和科學普及不到位,導致轉基因領域眾説紛紜,難有定論。“很多科學家不出來説,説了也沒幾個人聽,而非科學的、名人的話誰都聽,結果公眾很疑惑”的現象在所難免。農業部官員認為,轉基因安全有定論,即通過安全評價獲得安全證書的轉基因食品是安全的,“可以放心食用”。但是,在黃樂平訴農業部轉基因政府資訊公開行政訴訟案中,農業部的觀點似乎缺乏這方面的信心。根據《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規定,農業部只負責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的審批,對進口數量沒有審批許可權,也不知道歸哪個部門管,實際上進口數量屬於市場化運作,沒有任何一個部門掌握具體的進口數量。

  為建構讓消費者放心、安心、可信賴的轉基因食品監管機制,應當在轉基因生物進口規制、轉基因作物的産業化種植等重大決策的程式完善上狠下功夫,要“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式,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關於轉基因食品的安全問題,不能是個人説了算,而應該是專業的權威機構説了算。農業部官員的該論斷有道理,應當予以支援。對政府的舉措一律持反對排斥態度,是不可取的。但是,僅有“權威機構説了算”還不夠,還要搞好公眾參與,切實做好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和集體討論決定。如此抉擇,就沒有必要避諱政府資訊公開了。並且,從安全管理和科學普及的角度考慮,應當做好宣講工作,讓消費者充分了解轉基因生物。

  風險是新技術不可避免的伴隨物。轉基因食品的安全性是消費者最關心的問題,而轉基因生物的風險管理還包括其對環境、生態係、農業經濟的影響。解決這些問題,既要強調“權威機構説了算”“經過嚴格的科學實驗和把關”,又要注重建立健全風險交流機制,導入利益衡量機制,將該技術所帶來的利益(可能性)與不利(風險)進行綜合比較。為確保風險交流機制的實效性,“要讓正反意見客觀呈現”,創造該領域的專家與各相關方面人士“以對等的立場進行討論的場所”。

  (作者係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比較行政法研究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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