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薪休假明年6月底前出細則 納入政府議事日程
- 發佈時間:2014-08-22 07:42:00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謝淩宇
國務院近日印發《關於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部署進一步促進旅遊業改革發展,提出到2020年,境內旅遊總消費額達到5.5萬億元。
規範景區票價,抓緊建門票預約制度
《意見》明確了今後一個時期旅遊改革發展的重點任務。推動區域旅遊一體化,完善旅遊交通服務,保障旅遊安全,規範景區門票價格。抓緊建立景區門票預約制度,統一國際國內旅遊服務標準。取消邊境旅遊項目審批,將旅行社一些資格審批和業務許可下放至省級旅遊部門。
鼓勵職工結合需要靈活安排帶薪休假
《意見》明確提出,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作為勞動監察和職工權益保障的重要內容,推動機關、企事業單位加快落實職工帶薪年休假制度。鼓勵職工結合個人需要和工作實際分段靈活安排帶薪年休假。
在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高等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寒、暑假時間,中小學可按有關規定安排放春假,為職工落實帶薪年休假創造條件。
各級政府要重視加強旅遊基礎設施建設,抓緊研究新形勢下支援旅遊宣傳推廣、規劃編制、人才培養和公共服務體系建設等方面的財政金融政策。改革完善旅遊用地管理制度,推動土地差別化管理與引導旅遊供給結構調整相結合,進一步細化利用荒地、垃圾場等開發旅遊項目的支援措施。
追訪1
帶薪休假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
《意見》提出,要將帶薪年休假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地政府議事日程,明確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全國總工會等部門負責,提出在2015年6月底前出臺具體措施,但並未提及切實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的具體時間。
一直以來,勞動法對帶薪年休假作了原則性規定,但沒有規定帶薪年休假的休假時間及具體操作辦法。2007年12月7日,國務院第198次常務會議通過《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至此,職工帶薪年休假有了制度保障。
同年9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了《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但年休假制度在一些企業中一直存在實施難的情況,一些職工還無法利用帶薪休假的時間安排屬於自己的假期。
今年1月,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明確表示,將推動落實職工帶薪休假制度。此外,一些地方也在利用多種辦法推進該制度的落實。5月底,媒體報道上海正在研究制定《上海國民休閒旅遊發展綱要》,其中明確加快推進帶薪年休假制度的實施。上海市人社局還表示,職工對用人單位違反有關帶薪休假條例規定的行為,可以選擇上網、來電、來信或直接到本市各級勞動保障監察機構接待窗口舉報、投訴。
追訪2
北京學校“調整假期”尚無進展
《意見》還提出,在教學時間總量不變的情況下,學校可結合實際調整放假安排。實際上,在去年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的《國民旅遊休閒綱要(2013-2020年)》中,已有類似部署。
昨日,一名高校教務部門負責人稱,目前國內高校一般分為春、秋兩個學期,但也有部分高校在嘗試三學期制。2004年,北大率先推出被稱為暑期學校的小學期。中國人民大學則從2009年開始,每年7月增設為期4周的夏季學期,舉辦暑期學校,要求所有本科在校生必須選擇一個暑假參與。
另外,該要求與此前網傳北京市旅遊委提出的“將在部分區縣的中小學探索試行春假或秋假,將一年兩個假期變為四個”的消息也有吻合之處。當時,北京市教委相關負責人曾回應稱,此事尚未接到相關通知。昨日,記者從北京市教委再次了解到,目前並無更新的消息。
據了解,從去年3月起,北京五中分校就開始試行春假制度,在3月29日當天給全體學生放一天“春假”。執行時,卻由於恰逢週五,家長難以請假,最終只能由教師帶領學生出遊。此外,也有家長擔心,增設假期可能會導致因無法看管孩子,而只得將其送入培訓班的情況,學生的春秋假也終將落空。 新京報記者 許路陽 黃穎
- 亮點
黑導遊要嚴打
《意見》規定,加強旅遊市場綜合執法,依法嚴厲打擊“黑導遊”和誘導、欺騙、強迫遊客消費等行為,依法嚴肅查處串通漲價、哄抬價格和價格欺詐的行為,積極營造誠實守信的消費環境,引導旅遊者文明消費。
紀念品要規範
《意見》規定,整治規範旅遊紀念品市場,大力發展具有地方特色的商業街區,鼓勵發展特色餐飲、主題酒店。鼓勵特色商品購物區建設,提供金融、物流等便利服務,發展購物旅遊。
團隊票要優惠
《意見》規定,增開旅遊目的地與主要客源地之間的列車和旅遊專列,完善火車站、高速列車、旅遊專列的旅遊服務功能,鼓勵對旅遊團隊火車票價實行優惠政策。支援重點旅遊城市開通和增加與主要客源地之間的航線,支援低成本航空和旅遊支線航空發展,鼓勵按規定開展國內旅遊包機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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