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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一麵館調料中加罌粟殼 老闆與供貨商均獲刑

  • 發佈時間:2016-02-18 07:06:00  來源:北京青年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金瀟

  成都新津縣的小王在當地一家餐館吃了一碗麵後,徵兵體檢時尿檢嗎啡呈陽性,這引起了新津警方的注意,原來那家餐館在麵條調料中加入了罌粟殼。日前,餐館負責人及罌粟殼的賣家已因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而獲罪,被判處6-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法律界人士表示,對於誤食者,由於其主觀不知情,無須為此承擔法律責任,也不會上吸毒者的“黑名單”。

  麵條里加了罌粟殼粉

  小王告訴北京青年報記者,事情發生在2015年8月。當天上午9點,他在成都花橋鎮的一家餐館吃了一碗幹拌面。中午12點左右,他接到通知,要去花橋派出所參加徵兵的相關體檢。在吃下那碗麵3個多小時後,體檢出問題了。

  “體檢有一項檢查是尿檢,警察説我尿檢結果是嗎啡呈陽性。”小王回憶,知道尿檢結果的他感到特別奇怪,自己從沒有吸過毒。當時民警詢問小王之前吃過什麼東西,小王表示上午自己曾在餐館裏吃過一碗麵條。

  第二天,小王再次來到派出所進行二次尿檢,此次檢測結果顯示嗎啡陰性,民警隨即展開了調查。

  根據當地媒體報道,警方在該餐館的牛肉、雜醬等臊子裏檢測出嗎啡呈陽性,還在餐館庫房中搜出嗎啡呈陽性的土黃色粉末。而在該餐館調料的供應商處,民警發現了大量疑似為罌粟殼的物品和一大瓶疑似罌粟果籽的物品。

  經檢測,從餐館和調料店裏查扣的物品均檢測出罌粟鹼、那可丁、蒂巴因等有毒有害物質。餐館負責人對警方交代,他在麵條的調料中非法加入了罌粟殼,而調料店老闆則是罌粟殼的提供方,而且幫助研磨成粉。

  目前,涉事餐館經營者等4人因犯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判處6-10個月不等的有期徒刑,處3000-5000元不等的罰金。

  小王稱,偵查結果出來後,警方就對其尿檢陽性的檢查結果進行消除處理,這件事沒有讓他上吸毒者的“黑名單”,也沒有影響他之後的徵兵體檢。

  專家:食用罌粟殼會成癮

  北京大學中國藥物依賴性研究所所長陸林告訴北青報記者,嗎啡是罌粟裏含有的一種物質,只要吃了一定量帶有罌粟殼的食物後,很容易在尿檢時被檢測出陽性。“嗎啡的成癮性比較強,量大的話,吃幾次就能成癮。”

  從上述餐館和調料店裏檢測出的罌粟鹼、那可丁、蒂巴因等物質,陸林表示,吃入以上這些物質後,會在3到5天內從人體中代謝出來,“雖然可能身體上沒有對其産生依賴,但是心理上卻容易依賴。”而這種依賴性表現在,吃完了某種加有罌粟殼的食品後,還想吃,“一旦成癮後很難擺脫,時間長了,體內的新陳代謝、內分泌等就會變得不正常。”

  律師:誤食者無須承擔責任

  北京京潤律師事務所律師韓驍對北青報記者表示,在食品中添加罌粟殼或罌粟粉,違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項關於“禁止生産經營用非食品原料生産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劑以外的化學物質和其他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的食品”的規定,涉嫌構成生産、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對於誤食者,韓驍稱,由於其主觀不知情,不存在故意,無須對此承擔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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