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因一條帶有辱罵的差評,山東濟南一位手機訂餐軟體用戶被“餓了麼”平臺上的店家持刀砍傷,導致左眉骨、右鎖骨、右手拇指、食指多處受傷縫合19針。“餓了麼店家持刀傷人”事件引發對於訂餐軟體安全問題的熱議。
有網友表示,雖然是個案,但涉事訂餐平臺如何善後並避免此類惡性事件再次發生是最重要的;網友質疑,事發二十天后涉事訂餐平臺的道歉才姍姍來遲,為何如此不作為?也有網友提出,從黑心食品到到府傷人,訂餐軟體到底安不安全?帶著這些關注焦點,“中國網事”進行了相關採訪調查。
一言不合就砍人?“遲到+差評”釀故意傷害
6月25日19時許,濟南市歷下區公安分局文化東路派出所接到報警稱,文化東路一小區內發生一起傷害案件。接警後,民警迅速到達現場,將違法嫌疑人王某傳喚至派出所,並將傷者岳某送往醫院救治。
記者從歷下區公安分局了解到,經工作查明,6月23日上午,受害人岳先生(男,23歲,濟南人)在手機某訂餐軟體上訂購了一份嫌疑人王某 (男,26歲,河北省河間市人,快餐店經營業主)店中的外賣快餐,因送餐時間較長,引發岳某不滿,岳某遂在該訂餐軟體王某店舖的評論欄中寫下帶有辱罵性詞 匯的差評。
6月25日19時許,嫌疑人王某攜帶菜刀來到受害人岳某住處找其理論,在岳某家門口遇到正要回家的受害人,兩人發生口角,岳某撥打110報警。 隨後,嫌疑人王某將受害人岳某推至墻邊,岳某擊打王某頭部,嫌疑人王某掏出隨身攜帶的菜刀致使受害人岳某的左眉骨、右鎖骨、右手拇指、食指多處受傷,送醫 後縫合19針。經法醫鑒定,岳某傷情為輕微傷。
6月25日23時許,當事雙方主動提出調解要求,文化東路派出所民警對此案進行了調解,因賠償金額未達成一致意見,調解未果。歷下區公安分局依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王某因涉嫌故意傷害他人,目前已被處以行政拘留十日、罰款300元的處罰。
記者通過電話採訪到受害人岳先生,他説,自己在評論裏有言語辱罵確實不對,但不該受到傷害。
官方道歉為何遲到?鴕鳥式應對引爭議
記者在餓了麼官方微網志@餓了麼網上訂餐中看到,14日22時12分這一官微發佈了餓了麼CEO張旭豪的一封公開信,首先向受傷用戶做出鄭重道 歉,在協助用戶維護正當權益方面,“沒能做得更及時有效”;其中多次提及反思、反省,直指用戶訴求遲遲沒有得到解決的原因,在於公司客服響應機制遲滯、市 場經理用戶意識欠缺。
不過有網友質疑,從事發時間的6月25日到7月14日,道歉公開信發出居然用了二十天。也有用戶向記者表示,道歉信更像是企業公關行為,以抵消不良輿論影響,説都會説,要看怎麼去做。
記者注意到,在13日餓了麼官方微網志的回應中,還將這次個人傷害行為表述為“打架鬥毆”,短短一天時間,態度大幅轉變。
受害人岳先生告訴記者,自6月26日他向餓了麼平臺客服熱線投訴後至今,他沒有見過餓了麼平臺的任何人,只接過一位自稱“主管”的人用客服熱線 打來的一通電話,是在發微網志的當天晚上,“但當時我沒空,建議對方第二天上午10點再聯繫。”“到14日下午為止,我不僅沒有見過餓了麼的任何人,也沒有 得到任何人的姓名、聯繫方式。”岳先生説,當時自己特意問那名“主管”能否留下聯繫方式、姓名,以方便之後跟他聯繫,但對方的答覆是“這些你就不用擔心 了,我們聯繫你就行”。
岳先生説,事發後近20天自己只能打客服熱線詢問事情進展,而得到的答覆基本都是“此事已升級處理,請耐心等待”。
山東省消協公職律師唐雪宇等專家認為,雖然這一事件是個人傷害行為,但點餐平臺是送餐指令發出者,並將受害人地址、電話、姓名暴露給商家,是負 有管理責任的。雖然餓了麼APP上並沒有明確規定相關消費者權益保護的條款,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修正案)》第四十四條和國家工商總 局《網路交易管理辦法》第二十八條,餓了麼應積極協助用戶維權、索賠,甚至可以先行賠付後再向商家追償。“相對於用戶,餓了麼在商家面前是強勢一方,商家 應該簽過協議或交過保證金。”唐雪宇説。
據岳先生介紹,目前傷人店家已被濟南公安機關拘留,之後他還需要向店家做出民事訴訟、爭取合理賠償。
山東日中律師事務所律師陳冠汶表示,道歉如此姍姍來遲,又無具體賠償措施跟進,這種鴕鳥式回應不僅僅是法律層面的責任問題,更涉及到企業道德和社會責任,“餓了麼平臺對註冊餐廳缺乏內部約束”。
要便利還是要安全?訂餐軟體運營模式需改進
事實上,今年以來,網上訂餐平臺的安全問題就頻頻爆出,記者了解到,多地名義上註冊為訂餐平臺送餐商戶的餐廳,實為衛生安全不達標的“黑作 坊”,線上線下餐廳地址不符、無證無照、照片作假、衛生狀況不達標……這些“老問題”再加上此次惡性傷人事件,已經讓訂餐平臺的整頓管理工作顯得尤為迫 切。
全國人大常委會食品安全法執法檢查組在檢查中發現,網路訂餐等新興食品業態的興起,在給消費者帶來便利的同時,也存在第三方網路平臺把關不力、無證照商家入網經營、衛生環境難保證、送餐過程隨意等監管空白。
“目前對於網路訂餐等新興食品業態的監管還處於各自摸索之中,缺乏全國統一的監管模式和標準,僅靠一次次突擊執法行動和各自探索,難以根治涌現的新問題,食藥監局、工商、公安等部門應當儘快研究並實施統一的、系統性的治本之策。”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劉俊海説。
山東齊魯律師事務所律師馬強告訴記者,從行政層面,政府對於第三方平臺缺乏到位的監管,存在大量的法律漏洞;另一方面,如果僅僅靠政府其實很難管住每一個送餐員和餐廳,規範的細化管理是訂餐平臺無可推卸的責任。
而從網路訂餐平臺加強用戶安全保護角度,專家建議,第一,網上訂餐平臺亟待改良事故反應機制,不能讓社會輿論推著走,需要加強註冊餐廳和員工的 管理培訓,增強職工職業素養和法律素質;第二,訂餐用戶隱私保護機制缺位應當立即重視,如地理位置、家庭住址、電話號碼、真實姓名等資訊完全暴露給送餐單 位和送餐員存在很大安全隱患,數據遮罩和定時清理機制應儘快建立;第三,平臺應允許用戶匿名負面評價,在允許表達真實意願的情況下將用戶個人安全放在首 位。
馬強認為,訂餐平臺售後服務和賠償機制嚴重形式化,食品安全事故和個人傷害事故發生後,作為責任人之一的訂餐平臺應主動承擔法律責任。
(責任編輯:張明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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